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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信息技术新课标》明确指出:小学阶段信息技术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积极学习和探究信息技术的兴趣:养成良好的信息意识和健康负责的信息技术使用习惯:形成信息处理能力:培养学生使用信息技术支持各种学习和解决问题的意识和创新能力。很显然,《课标》凸显了“兴趣”与“创新能力”的重要性。爱因斯坦有句名言:“兴趣是最好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