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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民主和平论”在逻辑推理上存在着重大的谬误,在经验论证上存在着很大的缺失。首先,“民主和平论”者随意使用“民主国家”的概念,从而在对分析对象(民主国家)的取舍上,寻求有利于自己命题的论据;另一方面,在逻辑推理上,“民主和平论”者存在着后此推理(在此之后,因之必然由于此)和合成推理(个体是对的,因而对整体也是对的)两个谬误,所谓的“国内和平到国际和平”和“民主规范制约战争”的立论均不能成立。其次,在经验论证上,1)不能解释为什么有些民主国家间发生战争;2)不能真正解释二战后欧洲乃至世界的“长期和平”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