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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快速城市化进程将复杂的社会治理压缩在有限的地理空间之中,使城市治理承担着社会变迁中的不确定风险甚至紧急状态。城市紧急治理是城市面临紧急状态时的例外性治理,这一治理形态承认城市公共危机的高度恶化损害了应急治理的基本制度设计,需要依托特殊的权利限制和紧急权力行使来快速促进社会复苏。在城市进入非常状态的过程中,信息纠缠对于公共信任的反噬、紧急行政权的无序委托、社区治理的权力扩张、企业自主权的无度丧失等,显示出城市紧急治理中的责任泛化与法制不足。中国城市的紧急治理需要从紧急法制、政府关系、政策过程等方面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