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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效能,丰富环保监管手段,2014年7月,根据环保部《关于同意苏州市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试点工作的复函》(环监函[2014]7号),苏州市开始进行污染源自动监控国家试点工作。在试点过程中,苏州市两级环保部门通过试行废水排放总量控制系统、雨污分流排放监控系统、污染治理设施工况监控系统、无组织排放废气自动监控系统和运维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在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