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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院 310005
摘要:在城市建设项目中,设有深基坑所占比例逐年增多,如何解决深基础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建设部近几年的事故统计中,基坑、基槽及人工扩孔桩开挖施工,造成的坍塌占坍塌事故总数的60%,坍塌事故成了继“四大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之后的第五大伤害。所以坍塌事故也已列入建设部专项治理内容。
以上基坑、基槽及人工扩孔桩三项施工造成的坍塌事故又以基坑施工造成的坍塌事故最为严重。其往往有突发性强、规模大和破坏力强的特点。
关键词:基坑支护;安全控制
在基坑开挖中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设计不合理。业主提供周边环境资料不准确;地质勘察提供的岩土设计参数、土层界限不准确或地下水文条件不准确,以至设计不合理;设计本身出差错,以至设计不合理。
未按设计施工。开挖程序不对、没按设计的开挖放坡比例或高度进行放坡;未按设计要求的分层高度进行开挖,也就是超挖,造成坍塌;未按设计要求的分块进行开挖,开挖面过大,造成坍塌;开挖面暴露时间过长;支撑设置或拆除不正确,造成坍塌;
支护结构未达到设计要求而进行开挖。如水泥搅拌桩的水泥用量不足、搅拌不均匀或养护期未足;围护桩桩长不够,强度不够;支撑位置不正确,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排水措施不力,止水帷幕有漏;土钉、锚杆质量不好。
周边环境条件变化及天灾。基坑边坡外侧超载或由于震动,破坏了土体的内聚力,引起土体结构破坏,造成的滑坡;台风、暴雨及洪水造成基坑坍塌。
为防止以上问题发生,应从以下几方面控制。
一、设计方案
业主应尽力提供准确的周边环境资料,不要每次专家论证提出要进一步查明周边环境条件,却不知由谁去查;设计人员要对地质勘察提供的岩土设计参数、土层界限及地下水文条件进行复核;设计方案应严格校、审。
二、施工管理
1.基坑开挖之前,要按照土质情况、基坑深度以及周边环境确定支护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2.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须针对施工工艺结合作业条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坍塌因素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以及防止周边建筑、道路等产生不均匀沉降,设计制定具体可行措施,并在施工中付诸实施。
3.当地下室面积较大时,给基础工程施工带来很大困难和危险,必须认真制定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如:
(1)工程场地狭窄,邻近建筑物多,大面积基坑的开挖,常使这些旧建筑物发生裂缝或不均匀沉降;
(2)基坑的深度不同,主楼较深,群房较浅,因而需仔细进行施工程序安排,有时先挖一部分浅坑,再加支撑或采用悬臂板桩;
(3)合理采用降水措施,以减少板桩上的土压力;
(4)当采用钢板桩时,合理解决位移和弯曲;
(5)除降低地下水位外,基坑内还需设置明沟和集水井,以排除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
(6)大面积基坑应考虑配两路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可以及时采取另一路电源,防止停止降水而发生事故。总之由于基坑加深,土侧压力下再加上地下水的出现,所以必须做专项支护设计以确保施工安全。
4.支护设计方案的合理与否,不但直接影响施工的工期、造价,更主要还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否有直接关系,所以必须经上级审批。属深基坑时,必须经建委专家审批。
三、施工控制措施
1.临边保护
(1)当基坑施工深度达到2m及以上时,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按照高处作业和临边作业的规定,应搭设临边防护设施。
(2)基坑周边搭的防护栏杆,从选材、搭设方式及牢固程度都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2.坑壁支护
不同深度的基坑和作业条件,所采取的支护方式也不同。
(1)原状土放坡
一般基坑深度小于3m时,可采用一次性放坡。当深度达到4~5m时,也可采用分级放坡。明挖放坡必须保证边坡的稳定,根据土的类别进行稳定计算确定安全系数。原状土放坡适用于较浅的基坑,对于深基坑可采用打桩、土钉墙或地下连续墙方法来确保边坡的稳定。
(2)排桩(护坡桩)
当周边无条件放坡时,可设计成挡土墙结构。可以采用预制桩或灌注桩,预制桩有钢筋混凝土桩和钢桩,当采用间隔排桩时,将桩与桩之间的土体固化形成成桩墙挡土结构。土体的固化方法可采用高压旋喷或深层搅拌法进行。固化后的土体不仅具有整体性好,同时可以阻止地下渗入基坑形成隔渗结构。桩墙结构实际上利用桩的入土深度形成悬臂结构,当基础较深时,可采用坑外拉锚或坑内支撑来保持护桩的稳定。
当用深层搅拌法进行土体的固化止水,不应先施工灌注桩,应先施工深层搅拌桩,确保灌注桩与搅拌桩完全搭接。护坡桩检验合格后方可土方开挖。
3.坑外拉锚与坑内支撑
(1)坑外拉锚:
用锚具将锚杆固定在桩的悬臂部分,将锚杆的另一端伸向基坑边坡稳定土层内锚固,以增加桩的稳定。土锚杆由锚头、自由段和锚固段三部分组成,锚杆必须有足够长度,锚固段不能设置在土层的滑动面之内。锚杆应经设计并通过现场试验确定抗拔力。锚杆可以设计成一层或多层,采用坑外拉锚较采用坑内支撑法能有较好的机械开挖环境。
(2)坑内支撑:
为提高桩墙的稳定性,也常采用在坑内加设支撑的方法。坑内支撑可采用单层平面或多层支撑,支撑材料可采用型钢或钢筋混凝土。对多层支撑要加强管理,混凝土支撑必须在上道支撑强度达80%时才可挖下层;对钢支撑严禁在负荷状态下焊接。
4.地下连续墙
地下连续墙就是在深层地下浇注一道钢筋混凝土墙,既可起挡土护壁又可起隔渗作用,还可以成为工程主体结构的一部分,也可以代替地下室墙的外模板。地连墙施工是利用成槽机械、按照建筑平面挖出一条长槽,用膨润土泥浆护壁,在槽內放入钢筋笼,然后浇注混凝土。施工时,可以分成若干单元(5~8m一段),最后将各段进行接头连接,形成一道地下连续墙。地连墙单幅之间的连接是施工的关键环节。
5.降、排水措施
基坑施工常遇地下水,尤其深度施工处理不好不但影响基坑施工,还会给周边建筑造成沉降不均的危险。对地下水的控制方法一般有:排水、降水、隔渗。
(1)排水:开挖深度较浅时,可采用明排。沿槽底挖出两道水沟,每隔30~40m设置一集水井,用抽水设备将水抽走。有时深基坑施工,为排除雨季的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也采用明排。
(2)降水:开挖深度大于3m时,土层透水性好,需要时,可采用井点降水。在基坑外设置降水管,管壁有孔并有过滤网,可以防止在抽水过程中将土粒带走,保持土体结构不被破坏。井点降水每级可降低水位4.5m,再深时,可采用多级降水,水量大时,也可采用深井降水。
当降水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不均匀沉降时,应在降水的同时采取回灌措施。回灌井是一个较长的穿孔井管,和井点的过滤管一样,井外填以适当级配的滤料,井口用粘土封口,防止空气进入。回灌与降水同时进行,并随时观测地下水位的变化,以保持原有的地下水位不变。
坑内抽水:止水帷幕采用落底式,向下延伸到不透水层以内对坑内封闭时,不会造成周边建筑物、道路等沉降问题,可以坑外高水位坑内低水位干燥条件下作业。但最后封井技术上应注意防漏。
坑外抽水:含水层较厚,帷幕悬吊在透水层中。由于采用了坑外抽水,
摘要:在城市建设项目中,设有深基坑所占比例逐年增多,如何解决深基础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建设部近几年的事故统计中,基坑、基槽及人工扩孔桩开挖施工,造成的坍塌占坍塌事故总数的60%,坍塌事故成了继“四大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之后的第五大伤害。所以坍塌事故也已列入建设部专项治理内容。
以上基坑、基槽及人工扩孔桩三项施工造成的坍塌事故又以基坑施工造成的坍塌事故最为严重。其往往有突发性强、规模大和破坏力强的特点。
关键词:基坑支护;安全控制
在基坑开挖中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设计不合理。业主提供周边环境资料不准确;地质勘察提供的岩土设计参数、土层界限不准确或地下水文条件不准确,以至设计不合理;设计本身出差错,以至设计不合理。
未按设计施工。开挖程序不对、没按设计的开挖放坡比例或高度进行放坡;未按设计要求的分层高度进行开挖,也就是超挖,造成坍塌;未按设计要求的分块进行开挖,开挖面过大,造成坍塌;开挖面暴露时间过长;支撑设置或拆除不正确,造成坍塌;
支护结构未达到设计要求而进行开挖。如水泥搅拌桩的水泥用量不足、搅拌不均匀或养护期未足;围护桩桩长不够,强度不够;支撑位置不正确,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排水措施不力,止水帷幕有漏;土钉、锚杆质量不好。
周边环境条件变化及天灾。基坑边坡外侧超载或由于震动,破坏了土体的内聚力,引起土体结构破坏,造成的滑坡;台风、暴雨及洪水造成基坑坍塌。
为防止以上问题发生,应从以下几方面控制。
一、设计方案
业主应尽力提供准确的周边环境资料,不要每次专家论证提出要进一步查明周边环境条件,却不知由谁去查;设计人员要对地质勘察提供的岩土设计参数、土层界限及地下水文条件进行复核;设计方案应严格校、审。
二、施工管理
1.基坑开挖之前,要按照土质情况、基坑深度以及周边环境确定支护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2.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须针对施工工艺结合作业条件,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坍塌因素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以及防止周边建筑、道路等产生不均匀沉降,设计制定具体可行措施,并在施工中付诸实施。
3.当地下室面积较大时,给基础工程施工带来很大困难和危险,必须认真制定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如:
(1)工程场地狭窄,邻近建筑物多,大面积基坑的开挖,常使这些旧建筑物发生裂缝或不均匀沉降;
(2)基坑的深度不同,主楼较深,群房较浅,因而需仔细进行施工程序安排,有时先挖一部分浅坑,再加支撑或采用悬臂板桩;
(3)合理采用降水措施,以减少板桩上的土压力;
(4)当采用钢板桩时,合理解决位移和弯曲;
(5)除降低地下水位外,基坑内还需设置明沟和集水井,以排除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
(6)大面积基坑应考虑配两路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可以及时采取另一路电源,防止停止降水而发生事故。总之由于基坑加深,土侧压力下再加上地下水的出现,所以必须做专项支护设计以确保施工安全。
4.支护设计方案的合理与否,不但直接影响施工的工期、造价,更主要还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否有直接关系,所以必须经上级审批。属深基坑时,必须经建委专家审批。
三、施工控制措施
1.临边保护
(1)当基坑施工深度达到2m及以上时,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按照高处作业和临边作业的规定,应搭设临边防护设施。
(2)基坑周边搭的防护栏杆,从选材、搭设方式及牢固程度都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2.坑壁支护
不同深度的基坑和作业条件,所采取的支护方式也不同。
(1)原状土放坡
一般基坑深度小于3m时,可采用一次性放坡。当深度达到4~5m时,也可采用分级放坡。明挖放坡必须保证边坡的稳定,根据土的类别进行稳定计算确定安全系数。原状土放坡适用于较浅的基坑,对于深基坑可采用打桩、土钉墙或地下连续墙方法来确保边坡的稳定。
(2)排桩(护坡桩)
当周边无条件放坡时,可设计成挡土墙结构。可以采用预制桩或灌注桩,预制桩有钢筋混凝土桩和钢桩,当采用间隔排桩时,将桩与桩之间的土体固化形成成桩墙挡土结构。土体的固化方法可采用高压旋喷或深层搅拌法进行。固化后的土体不仅具有整体性好,同时可以阻止地下渗入基坑形成隔渗结构。桩墙结构实际上利用桩的入土深度形成悬臂结构,当基础较深时,可采用坑外拉锚或坑内支撑来保持护桩的稳定。
当用深层搅拌法进行土体的固化止水,不应先施工灌注桩,应先施工深层搅拌桩,确保灌注桩与搅拌桩完全搭接。护坡桩检验合格后方可土方开挖。
3.坑外拉锚与坑内支撑
(1)坑外拉锚:
用锚具将锚杆固定在桩的悬臂部分,将锚杆的另一端伸向基坑边坡稳定土层内锚固,以增加桩的稳定。土锚杆由锚头、自由段和锚固段三部分组成,锚杆必须有足够长度,锚固段不能设置在土层的滑动面之内。锚杆应经设计并通过现场试验确定抗拔力。锚杆可以设计成一层或多层,采用坑外拉锚较采用坑内支撑法能有较好的机械开挖环境。
(2)坑内支撑:
为提高桩墙的稳定性,也常采用在坑内加设支撑的方法。坑内支撑可采用单层平面或多层支撑,支撑材料可采用型钢或钢筋混凝土。对多层支撑要加强管理,混凝土支撑必须在上道支撑强度达80%时才可挖下层;对钢支撑严禁在负荷状态下焊接。
4.地下连续墙
地下连续墙就是在深层地下浇注一道钢筋混凝土墙,既可起挡土护壁又可起隔渗作用,还可以成为工程主体结构的一部分,也可以代替地下室墙的外模板。地连墙施工是利用成槽机械、按照建筑平面挖出一条长槽,用膨润土泥浆护壁,在槽內放入钢筋笼,然后浇注混凝土。施工时,可以分成若干单元(5~8m一段),最后将各段进行接头连接,形成一道地下连续墙。地连墙单幅之间的连接是施工的关键环节。
5.降、排水措施
基坑施工常遇地下水,尤其深度施工处理不好不但影响基坑施工,还会给周边建筑造成沉降不均的危险。对地下水的控制方法一般有:排水、降水、隔渗。
(1)排水:开挖深度较浅时,可采用明排。沿槽底挖出两道水沟,每隔30~40m设置一集水井,用抽水设备将水抽走。有时深基坑施工,为排除雨季的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也采用明排。
(2)降水:开挖深度大于3m时,土层透水性好,需要时,可采用井点降水。在基坑外设置降水管,管壁有孔并有过滤网,可以防止在抽水过程中将土粒带走,保持土体结构不被破坏。井点降水每级可降低水位4.5m,再深时,可采用多级降水,水量大时,也可采用深井降水。
当降水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不均匀沉降时,应在降水的同时采取回灌措施。回灌井是一个较长的穿孔井管,和井点的过滤管一样,井外填以适当级配的滤料,井口用粘土封口,防止空气进入。回灌与降水同时进行,并随时观测地下水位的变化,以保持原有的地下水位不变。
坑内抽水:止水帷幕采用落底式,向下延伸到不透水层以内对坑内封闭时,不会造成周边建筑物、道路等沉降问题,可以坑外高水位坑内低水位干燥条件下作业。但最后封井技术上应注意防漏。
坑外抽水:含水层较厚,帷幕悬吊在透水层中。由于采用了坑外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