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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农业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的指导意见》,确定主要农产品自给水平和产业发展优先顺序,对新时期调整优化农业结构进行系统部署。
根据《意见》,此次结构优化调整将聚焦4大方向:一是更加突出发展理念创新,拓展农业发展的广度深度;二是更加突出种养结合、循环发展,调整优化种养结构、大力发展草牧业;三是更加突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产业化,拓展农业多功能;四是更加突出可持续发展,建立与资源承载力相匹配的产业结构。
与前几次的农业结构调整相比,此次调整背景可以用两个点来概括:第一点是在高起点上的主动作为。近年来农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2014年粮食产量达到12142亿斤,实现创纪录的“十一连增”,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892元,增幅为9.2%,连续4年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已接近万元关口。其他主要农产品也供给充裕、市场稳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保持稳定向好的势头。所以说,这次调整是在高起点上主动调优调精。第二点是问题导向的顺势而为。在粮食连续多年增产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农业发展数量与质量、总量与结构、成本与效益、生产与环境等方面的结构性矛盾依然严重,这些矛盾说明我国农业已经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既是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现实选择,也是问题导向的顺势而为。
《意见》指出,调整农业结构要坚持5个基本原则:坚持底线思维,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坚持理念创新,拓展农业发展的广度深度;坚持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坚持市场导向,尊重农民意愿。
据农业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优化农业结构还有4大亮点:
一是更加突出发展理念创新,强调要拓展农业发展的广度深度。《意见》提出树立大生态、大食物、大市场、大农业、大科技的新理念,引导农民念好“山海经”、唱好“林草戏”、打好“果蔬牌”,以新理念引领农业向广度、深度进军,为农业发展拓展更大的空间。今后,农业发展空间将不仅限于在耕地上做文章,还将“上山下海”、面向整个国土。
二是更加突出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强调要调整优化种养结构、大力发展草牧业。针对近年来我国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对牛羊肉等动物性产品消费剧增的现象,《意见》统筹考虑了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畜牧业生产,提出了“大力发展草牧业,形成粮草兼顾、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结构”“根据资源承载力和农业废弃物消纳半径,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按照‘以养定种’的要求,发展饲用玉米、青贮玉米”等一系列部署和安排。这样的安排,兼顾了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保护资源环境,更具指导性和针对性。
三是更加突出一二三产融合,强调要发展农业产业化,拓展农业多功能。围绕提高农业效益,《意见》不仅在“内部优化”上花气力,还在“内外联动”上下功夫,提出要“做强一产、做优二产、做活三产”,在“做优二产”上要“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形成全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融合互动”;在“做活三产”上要拓展农业多功能,“大力挖掘农村文化资源,强化农业产品、农事景观、乡土文化的创意设计”。通过这些安排,使农民从产业链增值中获得更多的收益。
四是更加突出可持续发展,强调要建立与资源承载力相匹配的产业结构。从前两轮结构调整看,第一轮主要是为适应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第二轮不仅考虑了自然条件,还兼顾了经济发展水平、市场需求。这一轮结构优化,既要基于自然条件、经济水平、市场需求,更重要的是突出生态环境、突出可持续。为此,《意见》明确把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作为此次结构调整的目标之一,提出要以农业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因地制宜,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草则草、宜牧则牧、宜渔则渔,提高农业生产与资源环境匹配度;加大地下水超采、重金属污染等环境突出问题治理,等等。
在年初发布的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要“加快发展草牧业”“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的意见,对此,本次《意见》也做出了以下部署:一是积极推进饲用粮生产;二是拓展优质牧草发展空间;三是加快发展循环农业。
根据《意见》,此次结构优化调整将聚焦4大方向:一是更加突出发展理念创新,拓展农业发展的广度深度;二是更加突出种养结合、循环发展,调整优化种养结构、大力发展草牧业;三是更加突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产业化,拓展农业多功能;四是更加突出可持续发展,建立与资源承载力相匹配的产业结构。
与前几次的农业结构调整相比,此次调整背景可以用两个点来概括:第一点是在高起点上的主动作为。近年来农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2014年粮食产量达到12142亿斤,实现创纪录的“十一连增”,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892元,增幅为9.2%,连续4年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已接近万元关口。其他主要农产品也供给充裕、市场稳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保持稳定向好的势头。所以说,这次调整是在高起点上主动调优调精。第二点是问题导向的顺势而为。在粮食连续多年增产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农业发展数量与质量、总量与结构、成本与效益、生产与环境等方面的结构性矛盾依然严重,这些矛盾说明我国农业已经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既是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现实选择,也是问题导向的顺势而为。
《意见》指出,调整农业结构要坚持5个基本原则:坚持底线思维,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坚持理念创新,拓展农业发展的广度深度;坚持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坚持市场导向,尊重农民意愿。
据农业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优化农业结构还有4大亮点:
一是更加突出发展理念创新,强调要拓展农业发展的广度深度。《意见》提出树立大生态、大食物、大市场、大农业、大科技的新理念,引导农民念好“山海经”、唱好“林草戏”、打好“果蔬牌”,以新理念引领农业向广度、深度进军,为农业发展拓展更大的空间。今后,农业发展空间将不仅限于在耕地上做文章,还将“上山下海”、面向整个国土。
二是更加突出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强调要调整优化种养结构、大力发展草牧业。针对近年来我国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对牛羊肉等动物性产品消费剧增的现象,《意见》统筹考虑了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畜牧业生产,提出了“大力发展草牧业,形成粮草兼顾、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结构”“根据资源承载力和农业废弃物消纳半径,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按照‘以养定种’的要求,发展饲用玉米、青贮玉米”等一系列部署和安排。这样的安排,兼顾了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保护资源环境,更具指导性和针对性。
三是更加突出一二三产融合,强调要发展农业产业化,拓展农业多功能。围绕提高农业效益,《意见》不仅在“内部优化”上花气力,还在“内外联动”上下功夫,提出要“做强一产、做优二产、做活三产”,在“做优二产”上要“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形成全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融合互动”;在“做活三产”上要拓展农业多功能,“大力挖掘农村文化资源,强化农业产品、农事景观、乡土文化的创意设计”。通过这些安排,使农民从产业链增值中获得更多的收益。
四是更加突出可持续发展,强调要建立与资源承载力相匹配的产业结构。从前两轮结构调整看,第一轮主要是为适应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第二轮不仅考虑了自然条件,还兼顾了经济发展水平、市场需求。这一轮结构优化,既要基于自然条件、经济水平、市场需求,更重要的是突出生态环境、突出可持续。为此,《意见》明确把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作为此次结构调整的目标之一,提出要以农业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因地制宜,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草则草、宜牧则牧、宜渔则渔,提高农业生产与资源环境匹配度;加大地下水超采、重金属污染等环境突出问题治理,等等。
在年初发布的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要“加快发展草牧业”“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的意见,对此,本次《意见》也做出了以下部署:一是积极推进饲用粮生产;二是拓展优质牧草发展空间;三是加快发展循环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