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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有企业审计关注的重点多是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评价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而对国有企业会计基础专项审计则关注不够,学者在理论上也对此研究不多。通过开展会计基础专项审计活动,会计基础对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凸显。省属国有电力投资公司会计基础专项审计研究-以云南省某国有企业为例,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会计基础 会计核算 税务管理 内部控制
一、会计基础工作概述
会计基础工作是指对会计核算和监督起管理服务作用的基础性工作的统称,是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关键环节,具体主要包括:机构及会计人员,会计核算,税务管理,会计监督,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规范管理等方面。
二、会计基础专项审计工作安排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会计基础管理评价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17]38号)的相关要求,云南省某省属电力投资公司及所属公司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开展了会计基础管理自评价工作和交叉评价审计,作者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部分二级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企业内部控制不健全,财务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财务及税务风险。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筆者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会计基础问题,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的有关文件,展开本文的论述。
三、会计基础专项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方面
档案管理方面,部分公司会计凭证、帐薄、整理收集、移交档案室不及时,调阅会计凭证无调阅记录;会计凭证方面,部分会计凭证差附件、单据签字不完整,自制凭证无制表及审核签字,部份凭证存在汇总支付并填制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登记方面,会计报表签字不全,会计总账、明细账薄扉页启用表未填全信息等问题。
(二)税务管理方面
2016年9月以后,部分二级公司仍采用地税发票;月度税务审报表审核不严,特别是增值税审报表没有与财务系统核对,无相关审核对比记录;税务档案没有及时打印并装订成册,档案管理存在缺失等。
(三)资金管理方面
经检查发现:部分公司不常用银行网银盾存在过期未及时更换的现象;部分公司不常用的账户以及已还清贷款的贷款账户,未及时做销户处理。
(四)会计监督方面
部分二级公司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履约保证、业务接待费、差旅费的审批未完全按照规定实行事前审批、废旧物资未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处置等情况。
(五)内部控制方面
部分公司内部控制方面受持续经营能力具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影响,存在公司内部未设立审计委员会、未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未建立反舞弊机制、未以书面或者其他形式妥善保存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记录、未制定本企业系统的内部控制规范并组织实施的问题;部分公司未按照内控指引2号建立健全发展战略,未按照内控指引10号促进企业研究与开发;部分公司未按照内控指引17号建立健全内部信息传递,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内控规范及配套指引制定本企业系统的内部控制规范并组织实施等问题。
四、审计整改建议
请各公司严格按照集团制度,加强对会计核算方面、资金管理方面的整改。请各公司结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会计基础管理工作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会[2015]8号)要求,对涉及到的会计档案、会计凭证及会计基础资料要进行整改落实。公司部分不常用银行网银盾存在过期未及时更换的现象,应督促相关人员及时与银行沟通并管理网银盾更换手续。部分不常用的账户以及已还清贷款的贷款账户,未及时做销户处理,应督促相关经办人员及时清理闲置账户,并报上级单位申请销户。
按照集团管控要求,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机构;建立反舞弊制度和举报渠道(热线电话、电子邮件、举报信箱等);以书面或者其他形式妥善保存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记录。
各公司要加强发票的审核工作。在交叉审计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2016年9月以来仍存在使用地税发票的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2016年第23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
请各公司建立健全税务申报台账管理工作。部分二级单位对每月纳税申报表没有及时审核并保存书面资料。对增值税申报表,各公司每月要定期将增值税纳税申报中的进项税额与会计核算系统中的明细账相核对,如有不符,必须编制进项税调节表,以保证上述进项税额账表的一致性。每年年度终了,要将上述资料装订成册,作为会计基础档案进行管理并保存。
关键词:会计基础 会计核算 税务管理 内部控制
一、会计基础工作概述
会计基础工作是指对会计核算和监督起管理服务作用的基础性工作的统称,是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关键环节,具体主要包括:机构及会计人员,会计核算,税务管理,会计监督,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规范管理等方面。
二、会计基础专项审计工作安排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会计基础管理评价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17]38号)的相关要求,云南省某省属电力投资公司及所属公司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开展了会计基础管理自评价工作和交叉评价审计,作者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部分二级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企业内部控制不健全,财务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财务及税务风险。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筆者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会计基础问题,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的有关文件,展开本文的论述。
三、会计基础专项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核算方面
档案管理方面,部分公司会计凭证、帐薄、整理收集、移交档案室不及时,调阅会计凭证无调阅记录;会计凭证方面,部分会计凭证差附件、单据签字不完整,自制凭证无制表及审核签字,部份凭证存在汇总支付并填制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登记方面,会计报表签字不全,会计总账、明细账薄扉页启用表未填全信息等问题。
(二)税务管理方面
2016年9月以后,部分二级公司仍采用地税发票;月度税务审报表审核不严,特别是增值税审报表没有与财务系统核对,无相关审核对比记录;税务档案没有及时打印并装订成册,档案管理存在缺失等。
(三)资金管理方面
经检查发现:部分公司不常用银行网银盾存在过期未及时更换的现象;部分公司不常用的账户以及已还清贷款的贷款账户,未及时做销户处理。
(四)会计监督方面
部分二级公司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履约保证、业务接待费、差旅费的审批未完全按照规定实行事前审批、废旧物资未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处置等情况。
(五)内部控制方面
部分公司内部控制方面受持续经营能力具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影响,存在公司内部未设立审计委员会、未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未建立反舞弊机制、未以书面或者其他形式妥善保存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记录、未制定本企业系统的内部控制规范并组织实施的问题;部分公司未按照内控指引2号建立健全发展战略,未按照内控指引10号促进企业研究与开发;部分公司未按照内控指引17号建立健全内部信息传递,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内控规范及配套指引制定本企业系统的内部控制规范并组织实施等问题。
四、审计整改建议
请各公司严格按照集团制度,加强对会计核算方面、资金管理方面的整改。请各公司结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会计基础管理工作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会[2015]8号)要求,对涉及到的会计档案、会计凭证及会计基础资料要进行整改落实。公司部分不常用银行网银盾存在过期未及时更换的现象,应督促相关人员及时与银行沟通并管理网银盾更换手续。部分不常用的账户以及已还清贷款的贷款账户,未及时做销户处理,应督促相关经办人员及时清理闲置账户,并报上级单位申请销户。
按照集团管控要求,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机构;建立反舞弊制度和举报渠道(热线电话、电子邮件、举报信箱等);以书面或者其他形式妥善保存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记录。
各公司要加强发票的审核工作。在交叉审计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2016年9月以来仍存在使用地税发票的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2016年第23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
请各公司建立健全税务申报台账管理工作。部分二级单位对每月纳税申报表没有及时审核并保存书面资料。对增值税申报表,各公司每月要定期将增值税纳税申报中的进项税额与会计核算系统中的明细账相核对,如有不符,必须编制进项税调节表,以保证上述进项税额账表的一致性。每年年度终了,要将上述资料装订成册,作为会计基础档案进行管理并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