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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小学管理中,校规大多表现在管理条例和处罚条例的层面上,严格地说只是一种宽泛的管理方式,还没有完全上升到“规矩”的高度。那么,究竟何为校规?它的宽严适度如何把握?怎样的校规才能不“雷人”?我们有必要进行澄清和探讨。
一、校规的外延和内涵
什么是校规?一般而言:“校规是学校制订的学生必须遵守的规则,用来规范一所学校师生的语言和行为。校规具有一定的约束和指导作用,旨在为师生营造更加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环境。”所以,校规是一个学校自己的“规矩”,它只适于本校的管理,有它的局限性和自主性,它的目的在于约束和规范本校师生的行为,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创设一个和谐规范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因此,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校规就是“一校之规”,代表一家之言,是一所学校把管理条例和校园文化上升到该校的规章制度,并基本形成了本校以后长期执行或遵守的准则。当然,校规不是管理条例,但管理条例一定是校规,它应该具有一定的持久性和时效性。校规包含了一个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教育传统,是一个学校教育文化的具体体现。校规一定是在国家教育的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它不能超越国家教育法规。
二、从“雷人”校规看校规现状
校规是一所学校进行管理的直接依据,关系着广大师生最切身的利益。它对师生在校的教、学、言、行等都有规范和约束作用。它在维护学校秩序的同时,也可能限制老师和学生的权利。因此,才频频引发了所谓的“雷人”校规事件。
究其原因,由于中小学校规所产生的客观条件的限制,以及它本身的局限性,面对目前中小学教育的现状,校规无疑处在了十分尴尬的地位。它“欲说不能、欲罢不休”,左右为难;宽则无果,严则不能……因此,“雷人”校规就在无奈与“冒天下之大不韪”中诞生了。或许“雷人”是无奈之举,却或折射出了我国基础教育的无奈。校规也因之成了“鸡肋”,在人们热潮冷讽之余,我们也该反思我国目前中小学校规的不堪现状。
1.校规失范才“雷人”
例如,某校校规规定:“对行为恶劣的学生,学校将召开全体师生大会责令其公开检讨,并根据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程度,给予相应的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该校规严重侵犯了学生的名誉权,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相违背。再如,某小学校规:“体育课按老师要求上,严禁上厕所、喝水、回教室……”该校规“雷人”得有点冷血,置孩子的身心健康于不顾,违背人体生理规律,令人哭笑不得。例如:“11月25日,云南景谷一中对3名用快餐盒带饭到教室用餐学生开除学籍的违纪处分引发网民热议:‘3名高中学生用纸碗和塑料袋提饭到教室,学校决定将3人开除学籍,并降为借读生留校察看半年,其中2人的补助金也被撤销’,面对这样的事件经过,学校给出的解释是:‘学校明令禁止学生使用纸碗、塑料袋提饭,这样的处罚也是为了震慑’。”不难看出,学校为了区区食堂的一点“经济利益”,竟然对学生开出了如此有失规范的“雷人”处罚!“雷人”校规的背后,不仅反映了校规的失范,更重要的是道德的缺失,也反映了个别学校管理者差强人意的管理水平!
2.校规随意更“雷人”
事实上,有些学校的校规更是“朝令夕改”。校规往往由一个人说了算,或因为某人某事而改变,校规可以因人而异。“对于同一件事,甲乙学生、甲乙老师、甲乙学校的处理有时大相径庭,这样势必出现教师、学生对校规校纪内容反感或无所适从”。对“学校某个部门或者某个人无视或者忽视学生家长意见、学生意见、普通教师意见,仅依一己之意制定校规的现象”,有学者用“校长一怒校规出”来描述。管理者把校规视为儿戏,使校规缺乏严谨性和科学性,校规失去了它的严肃性。
3.校规虚设亦“雷人”
许多学校的校规,往往是流于形式,缺乏创新。校规大多是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法规条例的重复,校规是为了应付上面的检查。这些校规一般都是一些生硬的条条框框,表现为“要”怎么怎么和“不要”怎么怎么,注重对学生的限制,缺乏人性化的引导和人文关怀。而且校规往往成为“聋子的耳朵”,或者使校规无限地宽泛化。学校明哲保身,“安全第一”,不敢或“不惹”问题学生,得过且过,致使校规形同虚设,同时也误导和助长了问题学生的歪风邪气,其教育效果可想而知。
三、“雷人”校规引发的思考
“不幸的是,就像‘雷人’校规不会在短期内消弭于无形一样,学生的行为问题也不会随着某项制度出台而自动得到解决。此时此刻,如果不静下心来思考怎样的教育才是真教育,怎样的教育才能打动人心,那又更待何时呢?”的确,对“雷人”校规的诞生,我们不能简单地嘲讽制定者的狭隘和无知,而是需要我们静下心来认真地去思考,我们要分析为什么会有这样“雷人”的校规?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校规?
1.“雷人”校规不雷人
只要我们细细品味,会发现其实许多“雷人”校规并不雷人。况且有些“雷人”校规说了不一定做。例如:2014年2月19日,新浪四川报道“泸州出台学生新规:私密处不准别人摸。昨日,泸州一学生家长通过微博晒出了孩子开学遭遇的雷人校规,在新出台的《泸州市中小学安全行为“十不准”》中,出现了一条特别的规定:不准别人触摸自己的私密部位。一石激起千层浪,此新规一出,引发一千多名网友疯狂跟帖讨论。新浪四川在微博话题上发起投票,目前共有800余人投票,634人认为新校规并无不妥,这8成网友表示雷人校规并不雷人,确实急需增强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我们再读一读人民网教育频道“中学防早恋——不许女生认男生为哥——中小学奇葩校规盘点”中所报道的七大“奇葩校规”。只要你认真阅读报道,听一听相关学校的解释,或许我们可以读出“奇葩校规”的良苦用心来,其中多数校规司空见惯,并不“雷人”。
2.“雷人”校规之尴尬
《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明确了中小学生的思想要求、行为要求、着装要求等,但“规范”仅是一种倡导性语言,而非强制性条款,且无处分规则。各地制定的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实施细则,效力范围基本低于教育部的通知,但其内容大同小异。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校规目前所处的尴尬境地。学校要管理规范学生的行为,但不能强制学生,国家法规又没有明确的管理细则,因此就难为了基层中小学,他们的细化和量化管理的校规出台,有些地方“雷人”就在所难免了。
3.校规如何不“雷人”
校规是学校的规章制度,用以规范在校师生的言行。那么,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校规?
“校规还是应该人性化,以理服人,要充分站在学生的角度去思考,不是一味地去禁止什么,更重要的应是引导。”校规实际上是学校对学生的一种约定,因此,学校出台校规前要加强与学生的沟通。
任何“规矩”都有一定的强制性。“雷人”校规说明了我们现在的中小学生在行为规范、生活细节等方面确实存在着问题,正因为有许多问题的存在,学校才会以校规形式加以管理。所以,我们现今制定的校规,必须符合学生发展的需要和时代的需要,制定校规的程序要合法、民主;制定的校规内容要合理、有效;重视校规内容的宣传、维护;落实校规管理的规范、尺度。只有这样,才会避免“雷人”校规的发生,也只有这样,校规才能让学生真心接受。
参考文献
[1] 雷思明.校规如何与法律接轨.中小学管理,2009(6).
[2] 张学亮,王荫玲.中小学校规的观察和思考.基础教育研究,2004(9).
[3] 邵宗明.农村中学校规校纪建设的现状与思考.都市家教2011.
[4] 茅卫东.警惕“校长一怒校规出”.中国教师报,2003-02-19.
[5] “雷人”校规背后是黔驴技穷.中国教育报,201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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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规的外延和内涵
什么是校规?一般而言:“校规是学校制订的学生必须遵守的规则,用来规范一所学校师生的语言和行为。校规具有一定的约束和指导作用,旨在为师生营造更加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环境。”所以,校规是一个学校自己的“规矩”,它只适于本校的管理,有它的局限性和自主性,它的目的在于约束和规范本校师生的行为,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创设一个和谐规范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因此,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校规就是“一校之规”,代表一家之言,是一所学校把管理条例和校园文化上升到该校的规章制度,并基本形成了本校以后长期执行或遵守的准则。当然,校规不是管理条例,但管理条例一定是校规,它应该具有一定的持久性和时效性。校规包含了一个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教育传统,是一个学校教育文化的具体体现。校规一定是在国家教育的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它不能超越国家教育法规。
二、从“雷人”校规看校规现状
校规是一所学校进行管理的直接依据,关系着广大师生最切身的利益。它对师生在校的教、学、言、行等都有规范和约束作用。它在维护学校秩序的同时,也可能限制老师和学生的权利。因此,才频频引发了所谓的“雷人”校规事件。
究其原因,由于中小学校规所产生的客观条件的限制,以及它本身的局限性,面对目前中小学教育的现状,校规无疑处在了十分尴尬的地位。它“欲说不能、欲罢不休”,左右为难;宽则无果,严则不能……因此,“雷人”校规就在无奈与“冒天下之大不韪”中诞生了。或许“雷人”是无奈之举,却或折射出了我国基础教育的无奈。校规也因之成了“鸡肋”,在人们热潮冷讽之余,我们也该反思我国目前中小学校规的不堪现状。
1.校规失范才“雷人”
例如,某校校规规定:“对行为恶劣的学生,学校将召开全体师生大会责令其公开检讨,并根据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程度,给予相应的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该校规严重侵犯了学生的名誉权,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相违背。再如,某小学校规:“体育课按老师要求上,严禁上厕所、喝水、回教室……”该校规“雷人”得有点冷血,置孩子的身心健康于不顾,违背人体生理规律,令人哭笑不得。例如:“11月25日,云南景谷一中对3名用快餐盒带饭到教室用餐学生开除学籍的违纪处分引发网民热议:‘3名高中学生用纸碗和塑料袋提饭到教室,学校决定将3人开除学籍,并降为借读生留校察看半年,其中2人的补助金也被撤销’,面对这样的事件经过,学校给出的解释是:‘学校明令禁止学生使用纸碗、塑料袋提饭,这样的处罚也是为了震慑’。”不难看出,学校为了区区食堂的一点“经济利益”,竟然对学生开出了如此有失规范的“雷人”处罚!“雷人”校规的背后,不仅反映了校规的失范,更重要的是道德的缺失,也反映了个别学校管理者差强人意的管理水平!
2.校规随意更“雷人”
事实上,有些学校的校规更是“朝令夕改”。校规往往由一个人说了算,或因为某人某事而改变,校规可以因人而异。“对于同一件事,甲乙学生、甲乙老师、甲乙学校的处理有时大相径庭,这样势必出现教师、学生对校规校纪内容反感或无所适从”。对“学校某个部门或者某个人无视或者忽视学生家长意见、学生意见、普通教师意见,仅依一己之意制定校规的现象”,有学者用“校长一怒校规出”来描述。管理者把校规视为儿戏,使校规缺乏严谨性和科学性,校规失去了它的严肃性。
3.校规虚设亦“雷人”
许多学校的校规,往往是流于形式,缺乏创新。校规大多是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法规条例的重复,校规是为了应付上面的检查。这些校规一般都是一些生硬的条条框框,表现为“要”怎么怎么和“不要”怎么怎么,注重对学生的限制,缺乏人性化的引导和人文关怀。而且校规往往成为“聋子的耳朵”,或者使校规无限地宽泛化。学校明哲保身,“安全第一”,不敢或“不惹”问题学生,得过且过,致使校规形同虚设,同时也误导和助长了问题学生的歪风邪气,其教育效果可想而知。
三、“雷人”校规引发的思考
“不幸的是,就像‘雷人’校规不会在短期内消弭于无形一样,学生的行为问题也不会随着某项制度出台而自动得到解决。此时此刻,如果不静下心来思考怎样的教育才是真教育,怎样的教育才能打动人心,那又更待何时呢?”的确,对“雷人”校规的诞生,我们不能简单地嘲讽制定者的狭隘和无知,而是需要我们静下心来认真地去思考,我们要分析为什么会有这样“雷人”的校规?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校规?
1.“雷人”校规不雷人
只要我们细细品味,会发现其实许多“雷人”校规并不雷人。况且有些“雷人”校规说了不一定做。例如:2014年2月19日,新浪四川报道“泸州出台学生新规:私密处不准别人摸。昨日,泸州一学生家长通过微博晒出了孩子开学遭遇的雷人校规,在新出台的《泸州市中小学安全行为“十不准”》中,出现了一条特别的规定:不准别人触摸自己的私密部位。一石激起千层浪,此新规一出,引发一千多名网友疯狂跟帖讨论。新浪四川在微博话题上发起投票,目前共有800余人投票,634人认为新校规并无不妥,这8成网友表示雷人校规并不雷人,确实急需增强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我们再读一读人民网教育频道“中学防早恋——不许女生认男生为哥——中小学奇葩校规盘点”中所报道的七大“奇葩校规”。只要你认真阅读报道,听一听相关学校的解释,或许我们可以读出“奇葩校规”的良苦用心来,其中多数校规司空见惯,并不“雷人”。
2.“雷人”校规之尴尬
《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明确了中小学生的思想要求、行为要求、着装要求等,但“规范”仅是一种倡导性语言,而非强制性条款,且无处分规则。各地制定的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实施细则,效力范围基本低于教育部的通知,但其内容大同小异。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校规目前所处的尴尬境地。学校要管理规范学生的行为,但不能强制学生,国家法规又没有明确的管理细则,因此就难为了基层中小学,他们的细化和量化管理的校规出台,有些地方“雷人”就在所难免了。
3.校规如何不“雷人”
校规是学校的规章制度,用以规范在校师生的言行。那么,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校规?
“校规还是应该人性化,以理服人,要充分站在学生的角度去思考,不是一味地去禁止什么,更重要的应是引导。”校规实际上是学校对学生的一种约定,因此,学校出台校规前要加强与学生的沟通。
任何“规矩”都有一定的强制性。“雷人”校规说明了我们现在的中小学生在行为规范、生活细节等方面确实存在着问题,正因为有许多问题的存在,学校才会以校规形式加以管理。所以,我们现今制定的校规,必须符合学生发展的需要和时代的需要,制定校规的程序要合法、民主;制定的校规内容要合理、有效;重视校规内容的宣传、维护;落实校规管理的规范、尺度。只有这样,才会避免“雷人”校规的发生,也只有这样,校规才能让学生真心接受。
参考文献
[1] 雷思明.校规如何与法律接轨.中小学管理,2009(6).
[2] 张学亮,王荫玲.中小学校规的观察和思考.基础教育研究,2004(9).
[3] 邵宗明.农村中学校规校纪建设的现状与思考.都市家教2011.
[4] 茅卫东.警惕“校长一怒校规出”.中国教师报,2003-02-19.
[5] “雷人”校规背后是黔驴技穷.中国教育报,201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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