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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制企业是我国经济组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传统经济状态下,其政策优势、资源优势和结构优势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但是在新经济条件下-随着知识经济的显现、WTO的加入以及以传统短缺经济的转变为特征的生产力的社会化,使带有资本雇佣劳动的传统业主制或公司单边制治理结构的家族企业失去了存在的合理基础,必须对其进行以界定人力资本和货币资本关系的核心,实现人力资本主导作用的新的治理结构的转变,本文不仅论证了这种转变的必然性,而且也初步探讨了新的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