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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异议之诉制度的构建,意味着我国初步建立了民事执行程序性救济与实体性救济并存的二元体系,是执行立法史上的里程碑。但是我国的案外人异议之诉制度仍处于摸索阶段,存在诸多问题。取消案外人异议前置、将案外人再审之诉从案外人异议之诉制度中剥离、以司法解释的方式明确案外人另行提起确权之诉的处理方式是进一步完善我国案外人异议之诉制度的出路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