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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于2007年1月开始,对全市五区的城乡救助标准分别进行统一:禅城区为每人每月310元,南海区为每人每月320元,顺德区为每人每月300元,高明区为每人每月200元,三水区为每人每月230元。截止2006年12月底,全市纳入城乡低保的居民25964户63357人,全年低保金支出总额为7581.13万元。今年全市城乡平均低保标准统一为272元。目前,佛山市逐步形成了以低保制度为核心,以医疗救助、读书救助、住房救助和法律援助等其它社会救助制度为补充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