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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湖泊环境司法保障之关键在于推进其环境司法专门化,切入点为构建专门的、针对特定湖泊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为顺应新时代洞庭湖环境司法之现实需求,湖南省于2017年成立了专门的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然而在实践中,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存在法律依据缺失、司法资源匮乏、案件来源不足、跨行政区域管辖困难等挑战。亟需通过明确法律依据、优化资源配置、拓宽案件来源、规范跨区域管辖等措施来应对上述挑战。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之探索经验与运行实践,既可助力于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司法改革,亦可为全国其他湖泊环境资源审判机构之专门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