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们必须看到提高企业的责任竞争力与构建和谐社会两者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我们对此的态度应该是“大张旗鼓地讲,小心翼翼地做”。
责任竞争力是英文Responsible Competitiveness的直译。我们没有这个词和这个概念,因此在理解上也难免见仁见智。第一种理解,责任就是责任,竞争力就是竞争力,两者不仅在词义和形式上是完全不同的,在本质和内容上也大相径庭。责任是企业所支付的额外成本,不仅不会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反而会削弱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不是现实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应有内容。第二种理解,责任与竞争力有关系,要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就必须讲责任,讲责任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两者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第三种理解,责任与竞争力是一个紧密的整体,两者相辅相成,共生共存,责任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社会责任的企业不可能有核心竞争力,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必定以履行社会责任为基础和前提。同时,责任竞争力是构建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理解倒切合了欧盟和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协会的说法。
5年前,欧盟就设立了一个目标,即到2010年“欧洲经济应成为世界上最具竞争力、最具活力的知识经济,保障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和更强的社会凝聚力”。为此,有65家跨国公司和19家欧洲国家组织为会员单位的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协会对此做出了积极反应。他们不仅提出了责任竞争力的概念,而且把企业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经营的主流,把其视为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视为企业生存和长远发展的重要前提。在这种理念的倡导下,一些欧洲企业的责任竞争能力也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欧洲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启示,为了更好地理解社会责任这一概念,有必要对与之相连的另外一个概念——社会义务做出合理的解释。一般来说,社会义务是企业参与社会活动的基础,是企业在法律上的最低要求。而社会责任则超出了基本的经济和法律标准,受道德力量的驱动,决定了企业应做对社会有利的事。有充分的研究显示,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的经营业绩是正相关的关系。企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从事一些社会责任活动,虽然在短期内牺牲了企业的经营业绩,但从长期看,它改善了企业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吸引了大量优秀的人才,其所增加的收益足以弥补当初支付的额外成本。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把“以人为本,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2005年工作的一个重点。在我看来,责任竞争力是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意:企业要要为治理环境做出贡献,以绿色产品为研究和开发的主要对象;企业不能歧视员工,要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加大员工培训的力度以及随着企业的发展不断推出善待員工的各种举措;企业要向顾客提供正确的产品信息和安全的产品,要做好产品的售前和售后服务,要赋予顾客自主选择的权利,真正把“消费者主权”落在实处;同时,企业对竞争对手、投资者、乃至所在社区的责任也不容忽视,竞争要公平有序,对投资者要负责、有回报,对社区和社会要尽其应尽的义务。
诚然,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在社会责任的理念、规则以及操作方面与发达国家还有不小的差距。发达国家也不应该拿企业社会责任作为阻碍我国产品出口的壁垒。我们必须看到提高企业的责任竞争力与构建和谐社会两者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我们对此的态度应该是“大张旗鼓地讲,小心翼翼地做”。正像我们不能走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一样,我们也不能忽视和放松企业的社会责任,一味追求利润至上,这样做的结果不仅难以保证企业的生存和长远发展,也有悖构建和谐社会的初衷和本意。
正像穷人与富人不能比宝一样,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方面,我们与发达国家还存在着很多不可比因素,但是不能因此断定宝亦非宝。宝还是宝,责任竞争力应该成为我们努力和奋斗的一个目标。
责任竞争力是英文Responsible Competitiveness的直译。我们没有这个词和这个概念,因此在理解上也难免见仁见智。第一种理解,责任就是责任,竞争力就是竞争力,两者不仅在词义和形式上是完全不同的,在本质和内容上也大相径庭。责任是企业所支付的额外成本,不仅不会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反而会削弱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不是现实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应有内容。第二种理解,责任与竞争力有关系,要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就必须讲责任,讲责任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两者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第三种理解,责任与竞争力是一个紧密的整体,两者相辅相成,共生共存,责任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社会责任的企业不可能有核心竞争力,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必定以履行社会责任为基础和前提。同时,责任竞争力是构建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理解倒切合了欧盟和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协会的说法。
5年前,欧盟就设立了一个目标,即到2010年“欧洲经济应成为世界上最具竞争力、最具活力的知识经济,保障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和更强的社会凝聚力”。为此,有65家跨国公司和19家欧洲国家组织为会员单位的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协会对此做出了积极反应。他们不仅提出了责任竞争力的概念,而且把企业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经营的主流,把其视为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视为企业生存和长远发展的重要前提。在这种理念的倡导下,一些欧洲企业的责任竞争能力也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欧洲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启示,为了更好地理解社会责任这一概念,有必要对与之相连的另外一个概念——社会义务做出合理的解释。一般来说,社会义务是企业参与社会活动的基础,是企业在法律上的最低要求。而社会责任则超出了基本的经济和法律标准,受道德力量的驱动,决定了企业应做对社会有利的事。有充分的研究显示,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的经营业绩是正相关的关系。企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从事一些社会责任活动,虽然在短期内牺牲了企业的经营业绩,但从长期看,它改善了企业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吸引了大量优秀的人才,其所增加的收益足以弥补当初支付的额外成本。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把“以人为本,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2005年工作的一个重点。在我看来,责任竞争力是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意:企业要要为治理环境做出贡献,以绿色产品为研究和开发的主要对象;企业不能歧视员工,要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加大员工培训的力度以及随着企业的发展不断推出善待員工的各种举措;企业要向顾客提供正确的产品信息和安全的产品,要做好产品的售前和售后服务,要赋予顾客自主选择的权利,真正把“消费者主权”落在实处;同时,企业对竞争对手、投资者、乃至所在社区的责任也不容忽视,竞争要公平有序,对投资者要负责、有回报,对社区和社会要尽其应尽的义务。
诚然,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在社会责任的理念、规则以及操作方面与发达国家还有不小的差距。发达国家也不应该拿企业社会责任作为阻碍我国产品出口的壁垒。我们必须看到提高企业的责任竞争力与构建和谐社会两者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我们对此的态度应该是“大张旗鼓地讲,小心翼翼地做”。正像我们不能走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一样,我们也不能忽视和放松企业的社会责任,一味追求利润至上,这样做的结果不仅难以保证企业的生存和长远发展,也有悖构建和谐社会的初衷和本意。
正像穷人与富人不能比宝一样,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方面,我们与发达国家还存在着很多不可比因素,但是不能因此断定宝亦非宝。宝还是宝,责任竞争力应该成为我们努力和奋斗的一个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