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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前提和基础.高州自2019年5月被定为全国第四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以来,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下简称“三变”)改革等结合起来推进,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经过一年半时间的努力,较好地完成了改革试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