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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股份合作最早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试行,其核心是利益,对产业发展、区位和市场等要求较高,不具有普遍适用性。对于欠发达的贵州,土地股份合作对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业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又有怎样的作用?文章以贵州省施秉县城关镇某村、农户和贵州某企业的土地股份合作为例,通过对其合作契约的考察,对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影响及今后发展可能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为今后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农业产业化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