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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构建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评价模型基础上,分析了广东省21个城市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程度。研究结果表明:①广东省各城市的协调度与协调发展度都存在着明显的地域差异,协调发展水平整体上表现出珠三角大部分城市的协调发展水平好于山区、东翼和西翼的规律,而且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具有较强的相关关系;②广东省各城市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度与协调发展度在空间上分布具有一定的对应性;③根据协调度和协调发展度可以将广东省21个城市分为6类,分别体现了经济发展、自然条件和政策等作用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