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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随着北京城市向郊区扩展和交通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农村耕地被征用速度加快。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矛盾和冲突再一次说明:农村集体经济体制迫切需要进行改革。为此,昌平区通过对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进行改革的实践,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对于推动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以及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