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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4]44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面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以下简称政府购买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