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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有关单位和个人却“捂盖子”“和稀泥”?今年的最高检工作报告通报了相关案例,未成年人被侵害知情隐瞒不报者被追究刑责,涉嫌违纪违法人员受到处罚。
去年5月,最高检等9部门共同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规定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关单位和个人须立即报案。据最高检统计,截至去年9月,各地通过强制报告立案并审查起诉的案件近500件。
广州日报评论员夏振彬:近500件,这无疑是一个沉甸甸的数字。它意味着至少数百个孩子及时摆脱了不法侵害,意味着强制报告制度威力不小、卓有成效。当然,近500件也是一记警钟。它提醒我们,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依然高发、多发,强制报告仍然“任重道远”。
如何让强制报告发挥更大作用?
一方面,要提升“报告意识”。孟子曰:“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为孩子发声,就和为长者折枝一样,非不能也。强制报告作为一种责任倒逼机制,就是要把不想为变成必须为。为什么?为了孩子。
过往经验证明,在未成年人侵害案件中,“发现难”是最大痛点之一,不少孩子遭受不法侵害后不敢、不愿甚至不知道寻求帮助。强制报告,就是要发动社会力量,共同织就一张严实细密的防护网。这张网上,每一个网格都很重要,都肩负重任。正因此,凡是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者,都要提升“报告意识”。从中小学校、儿童福利院、儿童医院到短期的夏令营、冬令营、暑托班,相关行业非常之多。进一步下沉,进一步强化精准宣传引导,必不可少。
另一方面,要完善“配套”。报告,一个动词。从发现到报告,则可能是一个过程。比如,发现不能只靠随机、运气,而是一个技术活。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者,不妨做好培训,让从业人员知道如何有效发现并报告、如何采取应急措施,等等。此外,从报道来看,在从发现到报告的过程中有人仍顾虑重重。应该说,这是人之常情,而“配套”就是要让思想顾虑更少,让强制报告更便捷、更简单。此前,各地已开发不少指尖上的“报告平台”。最高检也将通过App、小程序等方式,为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细提供更加便捷的渠道和方式。
渠道和方式优化了,“报告意识”提升了,将把未成年人的“保护网”织得更扎实、更细密。
丁香医生:事情正在变得越来越好了,想和大家聊聊“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有多需要我们关注。2016年,全年媒体公开曝光的性侵儿童(14 岁以下)案例433起。这还仅仅是我们能知道的。实际上,性侵案件,尤其是针对中小学生的性侵害,其隐案比例是1比7。也就是说,一起性侵儿童新闻的曝光,或许意味着7起案件已然发生。更可怕的是,危险往往就在我们身边。2014年公开曝光案例中,熟人性侵儿童案占87.87%,这些熟人包括教师、邻居、亲戚、同村人等。
我们能做什么?1. 尽早对孩子进行性教育。2. 告诉他身体不可侵犯。3. 教会孩子保护性别隐私。守护我们的孩子,是这个社会所有人的共同责任!
律师都燕果: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案件屡见不鲜,受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遭受了极大的伤害,他们幼小的内心深处从此留下了一道抹不去的伤痕,严重影响健康成长。但许多案件没有得到有效处理,犯罪分子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其原因在于监督举报的不到位。因此,加强负有报告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势在必行。
追究负有报告义务人的不報告责任具有必要性。第一,未成年人本身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对善恶好坏还缺少判断,当自身受到侵害后不知道寻求保护,在这种情况下,负有报告责任的人应主动介入;第二,有些地方由于法治不健全,很多孩子和家长对法律了解不多,导致了一些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等现象出现,但由于相关单位在中间“和稀泥”,让这些事件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犯罪分子未能受到惩罚,形成了恶性循环;第三,未成年人遭受侵害事件发生后,相关负责人为避免事件的扩大化和对自身造成不良影响,恶意隐瞒不报,造成大量案件长期积压。
由此可以看出,由于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较低和相关单位及其人员的不负责,许多未成年人受害案件没有得到有效处理,许多罪犯未受到应有的处罚。因此,加强报告义务人的责任显得尤为重要,只要及时举报,就能及时查处和惩罚,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在加强对不报告人员的追究和惩罚力度的同时,也应加强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氛围。不仅让未成年人能勇敢地进行举报,维护自身权益,还应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参与。只要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犯罪分子就没有可乘之机。
海梓香来: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孩子们是祖国的未来,对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一定要坚决说“不”!很多人有错觉,在遭受侵害之后报警会使名誉受损,实则在选择不说出来的那一刻,伤害反而会跟随受害人的身心一辈子,严重的可能会使得他的心理和行为变得扭曲。遇到不法行为后一定要敢于说出来,积极接受心理疏导,错的是坏人,不是受害人。“堵”“瞒”“藏”的方式不可取,实质上这也是一种放任违法犯罪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甚至惩罚。法律是底线,不可逾越,坚决执行。
诗睿佩觿:为强制报告点赞,由此相关人群须对未成年人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帮助。过去,比如像老师这样的身份,可能因为各种顾虑,遇到学生倾诉遭遇家暴,也只能安慰学生“这是你们家务事”。如今,如果未成年人遭遇家暴侵害,类如教师这样的相关人群需要基于法律强制报告。
每个人成年之前都曾是未成年人,家暴侵害对未成年人伤害影响极大。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未来,为彼为己,预防未成年人家暴都不是一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事情。个人认为,落地执行的好,将编织成一张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大网,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
小冠说法:在传统中,部分监护人认为被侵害是非常丢脸的事,即便孩子告诉监护人自己受侵害了,有些监护人也会隐瞒下来,这让未成年人的身心都会遭受巨大伤害与影响。现如今政策来了,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会受到训诫甚至是惩罚。
幸运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父母一定要及时更新思想观念,尽全力保护未成年人,让未成年人在温暖与阳光下健康成长。
维维佳儿:支持,以前是怕麻烦不敢报,现在是不报更麻烦。
戴斌:关键是如何落实到个人责任的认定,这个会不会让教师群体存在害怕担责而不敢做班主任的情况,要好好引导。
桃枝晚晚:教育不只是传授知识,救治不仅是复原身体,监护不应止于衣食住行。让我们一起守护祖国的花朵,为少年儿童撑起一片清澈的天空。
编辑/刘柳
去年5月,最高检等9部门共同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规定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关单位和个人须立即报案。据最高检统计,截至去年9月,各地通过强制报告立案并审查起诉的案件近500件。
广州日报评论员夏振彬:近500件,这无疑是一个沉甸甸的数字。它意味着至少数百个孩子及时摆脱了不法侵害,意味着强制报告制度威力不小、卓有成效。当然,近500件也是一记警钟。它提醒我们,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依然高发、多发,强制报告仍然“任重道远”。
如何让强制报告发挥更大作用?
一方面,要提升“报告意识”。孟子曰:“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为孩子发声,就和为长者折枝一样,非不能也。强制报告作为一种责任倒逼机制,就是要把不想为变成必须为。为什么?为了孩子。
过往经验证明,在未成年人侵害案件中,“发现难”是最大痛点之一,不少孩子遭受不法侵害后不敢、不愿甚至不知道寻求帮助。强制报告,就是要发动社会力量,共同织就一张严实细密的防护网。这张网上,每一个网格都很重要,都肩负重任。正因此,凡是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者,都要提升“报告意识”。从中小学校、儿童福利院、儿童医院到短期的夏令营、冬令营、暑托班,相关行业非常之多。进一步下沉,进一步强化精准宣传引导,必不可少。
另一方面,要完善“配套”。报告,一个动词。从发现到报告,则可能是一个过程。比如,发现不能只靠随机、运气,而是一个技术活。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者,不妨做好培训,让从业人员知道如何有效发现并报告、如何采取应急措施,等等。此外,从报道来看,在从发现到报告的过程中有人仍顾虑重重。应该说,这是人之常情,而“配套”就是要让思想顾虑更少,让强制报告更便捷、更简单。此前,各地已开发不少指尖上的“报告平台”。最高检也将通过App、小程序等方式,为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细提供更加便捷的渠道和方式。
渠道和方式优化了,“报告意识”提升了,将把未成年人的“保护网”织得更扎实、更细密。
丁香医生:事情正在变得越来越好了,想和大家聊聊“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有多需要我们关注。2016年,全年媒体公开曝光的性侵儿童(14 岁以下)案例433起。这还仅仅是我们能知道的。实际上,性侵案件,尤其是针对中小学生的性侵害,其隐案比例是1比7。也就是说,一起性侵儿童新闻的曝光,或许意味着7起案件已然发生。更可怕的是,危险往往就在我们身边。2014年公开曝光案例中,熟人性侵儿童案占87.87%,这些熟人包括教师、邻居、亲戚、同村人等。
我们能做什么?1. 尽早对孩子进行性教育。2. 告诉他身体不可侵犯。3. 教会孩子保护性别隐私。守护我们的孩子,是这个社会所有人的共同责任!
律师都燕果: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案件屡见不鲜,受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遭受了极大的伤害,他们幼小的内心深处从此留下了一道抹不去的伤痕,严重影响健康成长。但许多案件没有得到有效处理,犯罪分子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其原因在于监督举报的不到位。因此,加强负有报告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势在必行。
追究负有报告义务人的不報告责任具有必要性。第一,未成年人本身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对善恶好坏还缺少判断,当自身受到侵害后不知道寻求保护,在这种情况下,负有报告责任的人应主动介入;第二,有些地方由于法治不健全,很多孩子和家长对法律了解不多,导致了一些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等现象出现,但由于相关单位在中间“和稀泥”,让这些事件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犯罪分子未能受到惩罚,形成了恶性循环;第三,未成年人遭受侵害事件发生后,相关负责人为避免事件的扩大化和对自身造成不良影响,恶意隐瞒不报,造成大量案件长期积压。
由此可以看出,由于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较低和相关单位及其人员的不负责,许多未成年人受害案件没有得到有效处理,许多罪犯未受到应有的处罚。因此,加强报告义务人的责任显得尤为重要,只要及时举报,就能及时查处和惩罚,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在加强对不报告人员的追究和惩罚力度的同时,也应加强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氛围。不仅让未成年人能勇敢地进行举报,维护自身权益,还应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参与。只要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犯罪分子就没有可乘之机。
海梓香来: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孩子们是祖国的未来,对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一定要坚决说“不”!很多人有错觉,在遭受侵害之后报警会使名誉受损,实则在选择不说出来的那一刻,伤害反而会跟随受害人的身心一辈子,严重的可能会使得他的心理和行为变得扭曲。遇到不法行为后一定要敢于说出来,积极接受心理疏导,错的是坏人,不是受害人。“堵”“瞒”“藏”的方式不可取,实质上这也是一种放任违法犯罪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甚至惩罚。法律是底线,不可逾越,坚决执行。
诗睿佩觿:为强制报告点赞,由此相关人群须对未成年人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帮助。过去,比如像老师这样的身份,可能因为各种顾虑,遇到学生倾诉遭遇家暴,也只能安慰学生“这是你们家务事”。如今,如果未成年人遭遇家暴侵害,类如教师这样的相关人群需要基于法律强制报告。
每个人成年之前都曾是未成年人,家暴侵害对未成年人伤害影响极大。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未来,为彼为己,预防未成年人家暴都不是一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事情。个人认为,落地执行的好,将编织成一张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大网,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
小冠说法:在传统中,部分监护人认为被侵害是非常丢脸的事,即便孩子告诉监护人自己受侵害了,有些监护人也会隐瞒下来,这让未成年人的身心都会遭受巨大伤害与影响。现如今政策来了,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会受到训诫甚至是惩罚。
幸运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父母一定要及时更新思想观念,尽全力保护未成年人,让未成年人在温暖与阳光下健康成长。
维维佳儿:支持,以前是怕麻烦不敢报,现在是不报更麻烦。
戴斌:关键是如何落实到个人责任的认定,这个会不会让教师群体存在害怕担责而不敢做班主任的情况,要好好引导。
桃枝晚晚:教育不只是传授知识,救治不仅是复原身体,监护不应止于衣食住行。让我们一起守护祖国的花朵,为少年儿童撑起一片清澈的天空。
编辑/刘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