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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共同体”的概念是由美国著名教育家博耶尔在《基础学校:学习的共同体》报告中首先提出来的.他认为,学习共同体是所有人共同的使命并朝共同的愿景一起学习的组织,共同体中的人共同分享学习的兴趣,共同寻找通向知识的旅程和理解世界运作的方式,朝着教育这一目标相互作用和共同参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习在本质上是知识建构的过程”“教学必须保障学生建构知识的权利,为学生提供表达观点的机会”.“农村初中学生写作学习共同体”是基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借鉴博耶尔的观点,在农村初中针对写作有共同学习需求的师生(主要是学生,教师是助学者)由本质意志主导,因共同学习而结成的,能实现写作成长和建立合作关系的群体.包括以班级为单位的写作学习共同体和年级中写作兴趣浓郁、写作水平比较高的学生组成的写作学习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