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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DVD、彩电等一系列打着“中国制造”烙印的产品之后,有着同样烙印的MP3又将成为欧美专利大棒的重点照顾对象。
来自德国当地消息显示,德国海关对12家参加CeBIT的中国厂商进行了搜查,并扣押了部分涉嫌侵犯意大利Sisvel公司MPEG-2音频专利的MP3播放器、数码相机、GPS等产品。前不久,此消息得到证实。
尽管专利所有人并未明确透露这12家公司的具体名称,但是从查收现场来看,其中来自中国的MP3生产商遭遇最大规模的打击。其中已证实的厂商包括华旗爱国者、纽曼以及来自深圳的迈乐数码等。
从“威慑”到“棒喝”
意大利SisvelS.P.A公司享有对全部非美国专利的独占许可权,管理着ISO/IEClll72-3和ISO/IEC13818-3这两项数字音频编码专利,是诸如飞利浦和法国电信等一些欧洲公司的代表。从MP3播放器到数码相机等硬件再到以编码和解码音频信号为代表的一系列软件都属于上述两项标准的涵盖范围。
2005年1月,多家境外媒体的报道使得这家后来以收费闻明全球的专利代理公司正式浮出水面,当时的报道称,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欧洲专利收费公司Sisvel向涉及MP3技术的生产厂家收取每台最高2美元的专利费用,除MP3外,部分含有MP3功能的DVD等音频产品也牵涉其中。更有一些未经证实的消息称,已有未交纳专利费的中国产品在意大利、德国海关被扣留。
几乎与此同时,人们在这家专利收费公司的网页上看到了一份带有“威慑”作用的“臣服者”名单。在那份名单上,当时中国共有26家企业赫然在列。
而截至去年末,包括苹果、微软、摩托罗拉等在内的许多著名厂商也向这家“大小通吃”的公司缴纳了MP3技术使用费。
不过,有些企业却“不吃Sisvel这一套”。存储大厂SanDisk公司目前正在与Sisvel对簿公堂。早在去年9月,这个“反抗者”同样遭遇了Sisvel的专利大棒。在当时的德国柏林International Funkaustellung展会期间,德国警察查封了所有商标为“Sansa”的MP3播放器,并将IFA 2006上相关的广告材料没收。
有了前车之鉴,中国MP3这一次依然集体“沉沦”了。正如被查抄的纽曼国际相关负责人所说,此次事件“令人感到莫名奇妙”。而生产爱国者的华旗资讯相关负责人更是随即声明,这纯属误会,“华旗一向尊重知识产权,在专利付费方面一直通过代工厂在付费,华旗产品在欧洲主流卖场销售良好。”
当事人的各种“混乱”
事实上,无论是作为感到“莫名其妙”与声明“纯属误会”的中国企业一方,还是作為挥舞专利大棒的Sisvel一方,此次MP3事件的当事人都有着不同程度的“混乱”。
从Sisvel的角度而言,其拥有的音频压缩专利,开发和拥有者主要来自于法国电信、飞利浦等公司。然而,对于这些公司的MP3专利拥有权,国际上一直存在诸多争议。
20多年前,汤姆逊、飞利浦、阿尔卡特-朗讯等多家公司联合制定了一项标准:“MP3”作为技术术语MPEG—1Audio Layer-3的缩写,以压缩声音为用途,是MPEG(MovingPicture Experts Group的缩写)的一项技术分支。
此后,随着这一标准的广泛应用以及由此带来的巨大商业空间,想从中“分一杯羹”的企业也越来越多,争议便由此产生。
早在2004年,美国高科技市场研究公司发表的一份市场分析似乎印证了这些企业的迫切心情。报告显示,全球 MP3播放器的销售额在此后五年内将出现大幅增长,每年递增 20%,到 2008年将达到 580亿美元。该公司同时预计,随着闪存价格的下降和播放器储存量的多样化,基于闪存的 MP3播放器的销量将从2003年的1250万部增加到2008年的5000万部。
也正在这一年,继Sisvel踏上收取MP3专利使用费的“征程”之后,另一些机构或企业也纷纷加入收费“司令部”:德国的Fraunhofer研究院以及美国的贝尔实验室自不必说,就去年,微软还因侵犯MP3专利,被命令向阿尔卡特—朗讯支付15亿美元的赔偿金。虽然这一判决最后并未生效,但是这个庞大的数字却激励了更多的企业加入这个前景美好的“收费市场”。以至于今年2月份,一家名为Texas MP3 Technologie的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开始起诉苹果、三星、SanDisk侵犯自己的MP3专利。
由此,“多交了三五块”的混乱事件在近年来时有发生,这也让一些中国MP3企业在上交专利使用费后还是缺乏“安全感”。
当然,中国MP3在自身的生产、销售环节上也存在着一定的混乱。
值得注意的是,一款MP3在制造、销售与使用过程中都可能会涉及到侵权。但只要产业链中三方的某一方通过交费获得专利许可,别的企业就无需再交。这是一项针对产品而非针对公司的许可,到国外也照样管用。
目前,中国MP3行业的普遍规则是,品牌厂商把专利费支付给代为加工的厂家,这些厂家再把专利费支付给专利商。此次事件中,“挨打”一方声明的“一直通过代工厂在支付专利费用”也证明了这一规则。
不过,中国MP3市场刚起步时,由于当时的买方市场占据了强势地位,因此代工厂在谈判中通常主动把专利费承担了下来。而随着MP3市场的发展,一些代工厂的实力也在不断提高。“专利费用由谁承担”此后成了品牌方和代工厂的一个焦点问题。更有一些企业在谈判时互相扯皮。不过,最后吃亏的往往是品牌方。据业内人士分析,此次被查的很多厂商可能是被代工厂“摆了一道”。
此外,一些代工厂在定额生产某种品牌的MP3时,热衷于“超额”生产。不过,这部分多出来的产品最后大多数用来“自产自销”:代工厂不再交付专利费用,而是打着相同的牌子对外销售。如此一来,品牌方就会经常遇到一种尴尬的情况:上交专利使用费时,被欧美专利公司认定为有“偷税漏税”的嫌疑。
如何在危机中求生
此前,中国DVD行业的沉痛教训已告诉我们:国外“技术联盟”成熟之时,中国市场将迎来分崩离析之日。
上世纪90年代末,随着中国DVD的需求激增,某些技术霸主的“收费市场”也变得火暴异常:从汤姆逊公司一家独大,到以飞利浦为首的3C,最终演变成了以日立、松下、东芝、JVC、三菱电机、时代华纳六大技术开发商构成的6C联盟。尤其是,加入6C联盟的厂家中,日立、松下、东芝既是专利持有者,也是生产厂商,三者纷纷采取“专利互相减免”方式以降低自己的生产成本,此后,这些企业更是针对联盟外的DVD厂商“漫天要价”以打击竞争对手。在这些DVD厂商中,中国的生产商所受波及最为严重。仅以2004年深圳一个市的DVD行业为例,当年上半年就有过百家DVD厂商破产而亡。
然而,此次MP3专利事件带来的“后遗症”或许要比DVD大得多。须知道,比之DVD行业,MP3技术涉及的产品领域更为广泛,它包括了PC、手机、MP3播放机、DVD等众多的产品。因此,MP3专利的“漫天要价”就意味着数倍于DVD的专利使用费用—尽管目前每个产品的MP3专利使用费将各个收费公司涵盖在内后也不超过2美元。
时不我待,针对目前MP3专利“收费市场”的“内战”和暂时不太会大幅提高的专利使用费,中国的MP3相关企业必须团结起来,共同应对欧美专利壁垒,从危机中寻求生路。
——建立联盟,集体谈判。中国MP3相关企业并肩作战的时刻来临了。目前国际上建立联盟的普遍做法便是建立相关领域的专利池。以MP3技术为例,国内的MP3专利池一旦形成,进入MP3“专利池”的所有公司就可以使用“池”中的全部专利从事研究和商业活动,并且这些公司不需要就“池”中的每个MP3专利寻求单独的许可,甚至“池”中的公司彼此间不需要互相支付许可费。同时MP3“池”外的公司也可以通过一个统一的许可证,自由使用“池”中的全部知识产权。
这样的“专利池”其能量自然不言而喻。就在去年,中国的彩电企业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并作出了表率。包括TCL、长虹、创维等在内的13家中国本土彩电巨头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共建数字电视专利池,并为此合资成立专业公司。
与彩电企业成立数字电视专利池联盟的目的类似,成立MP3技术专利池就是要提升中国企业应对知识产权挑战的能力,比如MP3相关产品出口美国市场、欧洲市场的专利收费问题。中国是尊重知识产权的,有些专利费用是应该交的,但怎么交得合理,是需要谈的。
而且,有了MP3专利池这样的联盟,不仅着眼于谈判,还有可能与国外专利组织合作,与他们交叉许可之后可以省去一些专利费。以前DVD就是因为没有谈判能力,没有人对收费标准提出质疑,而导致整个行业的没落。成立专利池联盟后,至少中国企业可以去谈,不是要多少就给多少。
—发起国内市场“保卫战”,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尽管目前MP3的国内市场份额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但是,中国MP3与洋品牌MP3上演“贴面肉搏”的情形也正愈演愈烈。如今要紧的是,首先要立足于国内市场。保住国内市场后,才能谋求与国外标准联盟力量的平衡。虽然中国的MP3相关标准尚未确定,但是中国企业绝不能把国内的标准化市场拱手让给国外企业。
“数字电视、3G、数码相机等行业,如果不做自己的标准和专利,就好像绳索始终套在脖子上,情况好时,人家勒得松一点,还能苟延残喘;稍有不慎,就会被别人直接勒死。”一位IT评论专家打了一个形象的比喻。
而与MP3技术相关的产品又何尝不是这样?因此,要千方百计斩断欧美伸向中国国内的专利“黑手”。国内MP3企业要通过技术共享提高相关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然后将核心专利技术制定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制定标准后,起码在中国市场上,国内MP3企业就可以和国外企业进行抗衡。如果形成国家标准的话,国外企业要进来,就必须符合我们的国家标准,必须交专利费。
—要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建立核心技术。“由于缺乏核心技术,中国企业不得不将每部国产手机售价的20%、计算机售价的30%、数控机床售价的20%至40%支付给国外专利持有者。”科技部副部长尚勇曾经对此语重心长。
或许,被冠以“世界工厂”头衔的中国在未来不可避免地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MP3相关产品生产国,但是,我们必须时刻牢记,在MP3的专利领域中,中国仍未有一席之地。这也说明,中国MP3产业在某种意义上仍然只是作为“装配”环节而存在。
尤其是,即便此次事件真的“纯属误会”,高高在上的专利收费公司也不太可能对此作出澄清甚至道歉—这或许正是那些公司借以宣传自身专利的“商业策略”。
因此,加大研发领域投资,建设核心技术或许才是中国MP3乃至一系列打着“中国制造”烙印的产品不再被“當头棒喝”的惟一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