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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各宗教团体所进行的一系列改革,实际上都体现了适应社会,以人为本的精神。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加强爱国宗教团体自身建设,主动与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诸多方面相适应,积极引导宗教界发扬优良传统和自身优势,在开展社会服务和公益慈善事业方面进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不仅应加强各宗教团体自身的建设,也应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变成社会强大动力,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参与社会服务和公益慈善事业方面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