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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传统法律观念当中,以儒家思想为根基,以仁、孝、礼、义价值观为纽带的“亲亲得相首匿”原则可谓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的确立和发展为维护封建统治秩序打下了基础,同时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在当代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该原则所体现出的人性观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谋而合,能够充分体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所以把该原则完全摈弃掉并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