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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素质的环境执法队伍是环境监察的保障,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是开展好环境执法监察工作的基础和条件。当前,资源环境承载力面临巨大压力,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诉求更为积极和主动,环境监管执法的责任更重、风险更大。为适应新形势下环境执法监察工作的需要,必须严格落实“三严三实”的基本要求,按照“强化作风抓局、提高素质立局、严格管理育局、规范执法兴局、构建和谐建局”的思路,坚持“业务与管理并重,育人与创业并举,执法与和谐共进,廉洁与奉公共促”的原则,以业务提升为中心,以作风建设为先导,以创新执法手段为突破,以建制立规为保障,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队伍,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一、抓组织强责任,形成合力
建立全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各市及重点县局分管局长、支(大)队长、相关处室人员每半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环境执法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与自治区发改委、公安厅、经信委、安监局等部门协调协作,相互通报节能减排、防污治污有关信息,强化执法工作互动力度,做到信息共享,避免单打独斗、政出多门、效率低下现象。加强指导基层工作的力度,通过基层单位来自治区环境监察执法局挂职、派业务骨干或专家到基层上门授课培训等方法,培养基层工作人员,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通过派人到企业挂职锻炼、企业人员到自治区、市局体验环保工作等形式,使环保执法人员了解企业情况,熟悉企业工艺流程,找准企业防污治污关键点,提高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帮助企业抓好环境保护工作,促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
二、抓基础提能力,强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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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环境监察业务建设,坚持全员培训与集中轮训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战练兵相结合的方法,加大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通过外请专家来局授课,安排人员到国家环监局、西北督查中心、先进省区环监部门等挂职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并通过开展以老带新、学习培训、实践锻炼、讨论交流、案例分析等活动,使执法人员做到对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真正的“懂”,对行政处罚、复议、诉讼、赔偿、许可等行政法律真正的“精”,对企业工艺原理、产污环节、治理技术真正的“熟”,不断提高深挖细查的能力,成为能担当执法重任的行家里手。做到依规执法、规范行为,对查办的每一个案件,处理的每一个问题,开展的每一项工作,完成的每一项任务,都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舆论的监督、公众的质疑。统一执法标志和服装,规范工作形象,规范执法范围、程序、文书和行为,并公开监察执法工作制度、程序、排污收费标准、计算方法、人员身份、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企业的监督。加强软硬件建设,配齐完善装备器材,积极利用信息化平台,提升信息获取、甄别、处理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扭转现场监察无装备、无器材和无仪器的局面,解决应急监察少胳膊短腿问题。
三、抓隐患严执法,堵住漏洞
聘请行业专家或兄弟省区资深专家协助,定期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排查,堵塞漏洞,促进工作落实。外聘专家的费用(包括专家费、车费、油料、住宿等)不向任何企业收取,不增加企业负担,不向当地政府(部门)摊派。第一步,检查人员只查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时限,不进行经济处罚,不通报。目的在于找出问题,掌握情况,明确隐患所在。为防止将隐患人为放大,对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不向有关部门通报,不向社会公布;第二步,对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不找旧账,不追究相关责任,只是正视问题,解决问题;第三步,整改期限到期后,如仍不能完成整改要求,予以行政处罚。通过以上三步措施,打消企业顾虑,使企业敢于暴露隐患和问题,同时也为有效解决当地政府担心存在隐患过多影响政府形象的问题给予帮助。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减少摩擦、减少阻力,最大限度使环境违法行为得到纠正。
四、抓协同搞联动,提质增效
俗话说,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是环保工作的两条腿。建立协调统一的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机制,将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有机地结合起来,齐步并进,进一步加大污染源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尤为重要。建立健全监测、监察业务联动机制。制定必要的业务交接程序规定和制度,保证双方信息畅通、配合有序。监测与监察相关人员在每季度最后一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就环境监测、监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讨,以互通业务信息,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建立健全环境污染联动整治机制。环境监察执法部门根据国家、自治区下达的污染源监督检查任务和排污费征收工作要求,制定监督性监测计划,及时提交监测部门,并根据监测部门提供的企业监测报告征收排污费。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由监测、监察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国家、区控重点污染源现场监督监测,控制排污单位工况,检查企业规模、产品产量、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原辅材料分析报告及消耗量、企业耗电量,调查生产工艺及设备,了解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及污染物产生的环节是否存在超标排放,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综合分析日常性监测数据,由双方独立建档,并做到各有侧重、互为补充,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全区各级环境监察执法部门和环境监测部门分别应成立环境污染应急处置联合工作组,及时处置环境污染问题。环境监察执法部门在接到环境污染举报后,对需要监测的,应提前1天告知环境监测部门做好准备,开展监测;环境监察执法部门对重大污染举报需要应急监测的,应迅速通知监测部门,由监测部门立即组织环境监测人员赶赴现场实施监测;对出现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出动,到污染发生现场开展工作,为上级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
五、抓创新建制度,积极作为
主动适应新常态下国家推进环境管理转型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工作严查、后果严惩”这一核心要求,推进环境监管由被动应付、事后查处向主动出击、全程管控转变,加大环境监察执法领域改革创新,建立一批顶事管用、行之有效、联防联控、合力治污、联动执法的制度体系。建立跨区域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签订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执法联动协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协商有关工作;共同研究流域、行政边界环境污染问题;积极开展互查、协查工作。对污染源联合开展追踪溯源,对属地不清的跨界企业联合调查,共同整治,形成联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合力,彻底消除环境执法的“死角”。完善环境监察执法计划制度,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地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检查的准确性、针对性,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制定年度计划、季(月)度计划和现场检查计划。通过计划监察细化执法任务,优化执法力量,提升执法效率,促进执法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任务落实,确保不缺项、不漏项、全覆盖。完善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制度。依据各市、县(区)管辖区域污染源分布状况、不同行业企业分布特征、环保执法队伍与装备水平等,按照“联动式执法、全方位覆盖、网格化定位”的要求,督导市、县(区)环保部门将管辖的区域划分为网格,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将环境监管基本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具体人员,使网格内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实现“三清三到位”的总体目标(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建立环境违法“黑名单”管理制度。对严重违反、多次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实施“黑名单”管理。在实施“黑名单”管理期间,依法暂停受理其相关环保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和审批有关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请,相应调整其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中止出具融资、评优、评先以及各种政策性奖励、补助等环保认可证明。有新的环境违法行为的从重处理,促使其纠正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状况,在全社会形成环境违法不可为、不敢为、不能为,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良好氛围,倒逼违法企业走向诚信守法经营道路。
责任编辑:闫院平
一、抓组织强责任,形成合力
建立全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各市及重点县局分管局长、支(大)队长、相关处室人员每半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环境执法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与自治区发改委、公安厅、经信委、安监局等部门协调协作,相互通报节能减排、防污治污有关信息,强化执法工作互动力度,做到信息共享,避免单打独斗、政出多门、效率低下现象。加强指导基层工作的力度,通过基层单位来自治区环境监察执法局挂职、派业务骨干或专家到基层上门授课培训等方法,培养基层工作人员,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通过派人到企业挂职锻炼、企业人员到自治区、市局体验环保工作等形式,使环保执法人员了解企业情况,熟悉企业工艺流程,找准企业防污治污关键点,提高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帮助企业抓好环境保护工作,促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
二、抓基础提能力,强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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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环境监察业务建设,坚持全员培训与集中轮训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战练兵相结合的方法,加大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通过外请专家来局授课,安排人员到国家环监局、西北督查中心、先进省区环监部门等挂职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并通过开展以老带新、学习培训、实践锻炼、讨论交流、案例分析等活动,使执法人员做到对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真正的“懂”,对行政处罚、复议、诉讼、赔偿、许可等行政法律真正的“精”,对企业工艺原理、产污环节、治理技术真正的“熟”,不断提高深挖细查的能力,成为能担当执法重任的行家里手。做到依规执法、规范行为,对查办的每一个案件,处理的每一个问题,开展的每一项工作,完成的每一项任务,都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舆论的监督、公众的质疑。统一执法标志和服装,规范工作形象,规范执法范围、程序、文书和行为,并公开监察执法工作制度、程序、排污收费标准、计算方法、人员身份、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企业的监督。加强软硬件建设,配齐完善装备器材,积极利用信息化平台,提升信息获取、甄别、处理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扭转现场监察无装备、无器材和无仪器的局面,解决应急监察少胳膊短腿问题。
三、抓隐患严执法,堵住漏洞
聘请行业专家或兄弟省区资深专家协助,定期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排查,堵塞漏洞,促进工作落实。外聘专家的费用(包括专家费、车费、油料、住宿等)不向任何企业收取,不增加企业负担,不向当地政府(部门)摊派。第一步,检查人员只查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时限,不进行经济处罚,不通报。目的在于找出问题,掌握情况,明确隐患所在。为防止将隐患人为放大,对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不向有关部门通报,不向社会公布;第二步,对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不找旧账,不追究相关责任,只是正视问题,解决问题;第三步,整改期限到期后,如仍不能完成整改要求,予以行政处罚。通过以上三步措施,打消企业顾虑,使企业敢于暴露隐患和问题,同时也为有效解决当地政府担心存在隐患过多影响政府形象的问题给予帮助。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减少摩擦、减少阻力,最大限度使环境违法行为得到纠正。
四、抓协同搞联动,提质增效
俗话说,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是环保工作的两条腿。建立协调统一的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机制,将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有机地结合起来,齐步并进,进一步加大污染源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尤为重要。建立健全监测、监察业务联动机制。制定必要的业务交接程序规定和制度,保证双方信息畅通、配合有序。监测与监察相关人员在每季度最后一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就环境监测、监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讨,以互通业务信息,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建立健全环境污染联动整治机制。环境监察执法部门根据国家、自治区下达的污染源监督检查任务和排污费征收工作要求,制定监督性监测计划,及时提交监测部门,并根据监测部门提供的企业监测报告征收排污费。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由监测、监察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国家、区控重点污染源现场监督监测,控制排污单位工况,检查企业规模、产品产量、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原辅材料分析报告及消耗量、企业耗电量,调查生产工艺及设备,了解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及污染物产生的环节是否存在超标排放,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综合分析日常性监测数据,由双方独立建档,并做到各有侧重、互为补充,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全区各级环境监察执法部门和环境监测部门分别应成立环境污染应急处置联合工作组,及时处置环境污染问题。环境监察执法部门在接到环境污染举报后,对需要监测的,应提前1天告知环境监测部门做好准备,开展监测;环境监察执法部门对重大污染举报需要应急监测的,应迅速通知监测部门,由监测部门立即组织环境监测人员赶赴现场实施监测;对出现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组应立即出动,到污染发生现场开展工作,为上级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
五、抓创新建制度,积极作为
主动适应新常态下国家推进环境管理转型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工作严查、后果严惩”这一核心要求,推进环境监管由被动应付、事后查处向主动出击、全程管控转变,加大环境监察执法领域改革创新,建立一批顶事管用、行之有效、联防联控、合力治污、联动执法的制度体系。建立跨区域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签订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执法联动协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协商有关工作;共同研究流域、行政边界环境污染问题;积极开展互查、协查工作。对污染源联合开展追踪溯源,对属地不清的跨界企业联合调查,共同整治,形成联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合力,彻底消除环境执法的“死角”。完善环境监察执法计划制度,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地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检查的准确性、针对性,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制定年度计划、季(月)度计划和现场检查计划。通过计划监察细化执法任务,优化执法力量,提升执法效率,促进执法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任务落实,确保不缺项、不漏项、全覆盖。完善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制度。依据各市、县(区)管辖区域污染源分布状况、不同行业企业分布特征、环保执法队伍与装备水平等,按照“联动式执法、全方位覆盖、网格化定位”的要求,督导市、县(区)环保部门将管辖的区域划分为网格,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将环境监管基本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具体人员,使网格内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实现“三清三到位”的总体目标(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建立环境违法“黑名单”管理制度。对严重违反、多次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实施“黑名单”管理。在实施“黑名单”管理期间,依法暂停受理其相关环保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和审批有关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请,相应调整其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中止出具融资、评优、评先以及各种政策性奖励、补助等环保认可证明。有新的环境违法行为的从重处理,促使其纠正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状况,在全社会形成环境违法不可为、不敢为、不能为,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良好氛围,倒逼违法企业走向诚信守法经营道路。
责任编辑:闫院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