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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傻大哈是办公室徐姐养的一条哈士奇,它既二又可爱,很傻很天真地过着荒诞诡异的生活。徐姐每天都给我讲傻大哈的故事,我觉得她上班一半的目的就是告诉我昨天傻大哈都干了啥,当然这一点并不确定,可以确定的是,我上班一半的目的是听傻大哈的故事。
今天早上一到单位,徐姐就讲:昨天傻大哈在卧室拉了 ,怕我发现,拽条枕巾盖住了,我其实一回家就已经觉得不对劲,它老在门后蹲着躲我,问它干了啥坏事也不说,到上床睡觉时我看枕巾掉地上,随手一捡,哎呀——
我正吃着肉松面包呢,但还是张开塞满食物的嘴哈哈大笑,因为觉得开心比恶心多很多。
文青小胖说,这世界总会有不期而遇的温暖,和生生不息的欢乐。我和徐姐的温暖和欢乐就来自傻大哈。靠着这条狗,我们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枯燥烦闷的工作日。
徐姐当然能分辨我对傻大哈的爱是真诚的,所以她也真诚地劝我,你也养一条吧,很欢乐的。
我坚定地拒绝了。理由是,我在养恐龙。
2
我的恐龙,是个帅得没天理的男人,我花了很大力气才把他圈进我的领地,并且正在花更大力气守住他,保证他不被别人圈走。所以我没有多余的爱和精力分出去。
通常徐姐在家调戏她的傻大哈时,我都在讨好我的帅恐龙。
程风,来试试我淘的帽子。程风,我给你的手机配了新耳机。程风,你回来得正好,快来吃炸鸡翅,刚出锅的。
他几乎总是回来得正好,因为我都是算好了时间才把鸡翅下锅的。而且我不是为他,我是为自己。看着他把香喷喷热腾腾的鸡翅塞进嘴,有滋有味地吧嗒嘴的样子,我真心觉得好享受,比吃在自己嘴里享受多了。
所以如果你不知道什么是真爱,看看我就知道了。真爱就是,你深信自己遇到了像恐龙那样珍贵和稀有的人,你愿意竭尽全力为他服务,并在竭尽全力的过程里,感到无比快乐。
通俗点讲,就是你永远想对他说:很高兴为您服务。而且这句话里不掺杂半点虚伪客套。
只可惜谈恋爱就像玩跷跷板,极难达到两人同时悬空的理想平衡。常常玩着玩着,就玩成了一个高高在上,另一个俯首贴地。而贴地的一定是爱得多的那个,大概因为爱是一样很沉重的东西,装满它的人,总是不知不觉就给压到下面去了。
本来我并没有觉得这状态有什么不好,但徐姐有次看我和程风的照片,只看了一眼,就说,我觉得你看他的眼神……跟傻大哈看我的眼神一模一样。
深情?我问。不是。她摇头。仰慕?不是。忠诚?不是。
她果断否决了我提出的十几种可能,最后毅然决然吐出一个字:贱。
3
周日早上,大雨。程风要去加班,满屋子找伞。
你都不知道在家里备把伞吗?他找了五分钟后,开始抱怨。
我说有的呀。然后跟他一起找。又找了五分钟,未果。
你生活可真没条理。他开始指责。
我很惭愧,二话不说穿好衣服飞快地冲下楼,在小卖部买了两把伞,上来给他。他接过伞,边急急往外走边说,抱歉我急着上班,刚才说话有点……辛苦你了。
竭诚为您服务。我冲着他帅得不像样的背影说。然后还很没出息地跑到阳台,偷偷欣赏他撑着伞在雨里大步疾行的样子。真是好看啊。真是愉悦心灵啊。真是百看不厌啊。
刚才他为什么事向我道歉来?忘了。其实他压根不必道歉,首先我心里完全没有一点怨或者冤,其次他只要这么走几步给我看,我就很爽了,就算再给他买十次伞也会觉得It' s my pleasure。
一小时后,程风打电话来说,你买那什么伞啊,柄上好长一条钢丝,把我手都划破了,还两条,都出血了。
我内疚又心疼,立刻关掉正看得起劲的美剧,拿着另一把伞和创可贴奔向他公司。
在门口碰到程风的美女组长,我不太好意思地告诉她,我是顶着大雨又湿足又湿身地来送创可贴的。她不解地看了我半天,回头冲程风说:你的家庭医生来了。
伤口在程风的手背上,长长的两条,已经凝成两条暗红的血痂。我端详了一会儿,觉得那只修长干净的手配上这两条血痕,还真是别有一番风韵——程风长得就是这么绝,受了伤,连伤都迷人。
我掏出一堆创可贴,极认真地挑出长短宽窄最合适的两条,细心谨慎地给程风贴上。
美女组长站在一边全程参观,最后终于受不了,说程风你不至于吧,不就划了一下吗,多大事儿。
程风抬眼看着她,说伤是不大,你不心疼有人心疼,你这是吃醋吗?
我纵愚钝,也还是察觉到他的眼神和语气都有点怪,撒娇卖萌透着一股子酸奶味。
这感觉陌生又熟悉。在顶着大雨回去的路上,我一下想明白了,陌生是因为他从未对我那样过,而熟悉,是因为我对他从来都是那样的。
他那个眼神,用中年妇女徐姐最直白的描述,就是一个贱啊。
我心里翻腾起比大雨还滂沱的焦虑,是那种倾尽全力钓到一条大鱼却因为力气小没法拖上岸的焦虑,那种自知河窄水浅藏不住有角之龙的焦虑。其实自牵手程风那天起,这焦虑就已经无时不在我心里了,但此刻它更加清晰和真实,我意识到我的恐龙正眼巴巴向往着另一片更宽广的草原,我有阻止它的愿望,却没有阻止它的力量。
4
我别无他法,只能对程风更好。好到无可挑剔,好到令人发指。
徐姐每次听我给程风打电话,都把下嘴唇向左偏出一厘米,并用舌头使劲抵住上膛,发出一串接一串的啧啧啧啧,啧啧啧啧。如果我胆敢追问她啧什么,她一定会不留情面地指出:你比以前更傻更贱了。
我说你们中年妇女嘴里就吐不出好词,什么浪漫美好都被你们搞庸俗了。
我还说,你老了你不懂,贱是疼傻是爱。
但其实我知道,傻和贱都有底线,到贱无可贱那天,一切大概就玩儿完了。
那天程风说要加班,晚点回。我做好了饭,一边看美剧一边等他回来共进晚餐。看完四集,时间已过九点,他还没动静。我小心翼翼打电话去问。他说要送一個同事回家,半小时后回。我又看了一集,十点多了还不见动静,我只好小心翼翼打了第二个电话,他说在同事家楼下,顺便吃了。我更加小心翼翼地问,是那个美女组长吗?他说你怎么知道? 我挂了电话,沉痛地喝下一碗粥,然后把精心准备的三菜一汤一样一样倒进垃圾桶,一边倒一边哭,那些委屈地委身垃圾桶的食物,多像我糟烂的、不被珍惜的感情啊。
刚倒完,程风回来了,进门就问还有没有饭。我说刚刚倒掉。他有点不高兴:怎么倒了?我说你不是吃了吗?他更加不高兴:我在外面没吃饱。
我钻进厨房又一通忙活,忙着忙着心情就好起来了——在外面没吃饱,总归是件好事。
心情好了我也想再吃点,于是我和程风在夜里十二点半,终于共进了晚餐。
你怎么会没吃饱呢?我十二分小心地问。
她请客,一共那么两三个小菜,我得由着人家吃饱啊。
跟我吃你好像从来没管过我饱不饱。
不饱你不会说吗?
我说不说和你心里在不在意,是两回事。
矫情。
你到底有没有担心过我吃不饱啊?
没有,你每次吃得比猪都多,我有什么好担心。
我张口结舌,又伤自尊又伤心。
接下来的一周,我每顿只在程风面前吃半碗饭。但他完全没发现,更别提给点人道主义关怀了。他只关心他的衣服我有没有熨好,他朋友的机票我有没有订好,他妈妈的生日礼物我有没有准备好。
他妈妈要过六十岁生日了,他把准备礼物的重任交给了我。我很荣幸,在淘宝花了大量时间挑选比对,终于拍了一件真丝上衣,蛮贵,衣服拿到手后我十分满意,觉得颜色款式都无可挑剔。于是兴致勃勃给程风看,不想人家一眼看过来就说,怎么这么肥,不是跟你说了我妈挺瘦的嘛。我说那我赶紧去换小号。他没说话,斜睨了我一眼。这一眼里头,有不满,有鄙视,有厌恶,有无话可说,有恨铁不成钢,有各种康熙爷面对不中用的下贱宫女时的不良情绪。
我被斜得心灰意冷。
我真想说,爷我实在高攀不起您了,咱分手吧。但我真没那份勇气。我连“分开一段时间”这样的话都不敢说。壮了一晚上胆,我才敢对他说,姐姐出差,我要去她家带小外甥,要在那边住三五天。
像所有罢工的下人一样,我的小算盘是,我走了,没人伺候你,你就知道我多有用了。
5
姐姐是真的出差了,但小外甥并不需要我带,他有我妈陪着呢。只是小外甥每晚要听着故事睡,我去了,算能填补一项空白。
第一晚我读的第二个故事叫“聪明的狗”,讲的是,有天一条金毛犬进了肉店,颈上挂着袋子嘴里叼着纸条,纸条写着“买一根羊腿,钱在袋子里”,店员惊讶地拿了钱放了羊腿,狗就走了。店员好奇地跟了出去,只见狗不慌不忙穿过马路走到车站牌,耐心地等来了要坐的公车,跳上去,到了站,又准确地跳了下来。店员跟着它来到一所郊区的别墅,只见它在门口放下袋子,使劲敲门,敲了半天没人开,它又跑去敲窗户,敲完回到门口静静地等。然后门开了,一个大汉怒冲冲走出来,狠狠踹了狗一脚。店员生气地指责,你这是干什么,这是条多聪明的狗。大汉冷笑一声:聪明?天呐,它这星期已经两次忘带钥匙了。
小外甥听完故事,和店员一样生气,说,那个主人可真坏。
我也生气,说人呐就是不知足,狗做了那么多,却还要受委屈。
这么一说,我忽然觉得心有戚戚焉。一个不太美好的比喻涌上心头:我不就是那条永远不可能让主人满意的狗吗?不就是吗?
唉,不管爱情多么辉煌,现实终究是残酷的。就算是生死相依的两个人,如果一方习惯了高高在上,另一方习惯了低眉顺眼,那么后者就算再聪明再卖力再一腔赤诚,也注定不会得到平等的爱。
第二天上班,徐姐又讲她的傻大哈。她昨天用绳子吊起一条鱼,放到傻大哈正好够不着的高度,让它自己想办法吃。结果傻大哈练了一晚上原地起跳,最终还是与那条鱼擦嘴而过。徐姐展示视频说,你看,它旁边就是小凳子,只要稍微挪一下踩上去就成了,它就是不会,我真被它傻哭了。哎你说课本上说的对不对,难道真的只有人类会制造和使用工具?
我不想跟她探讨事关全人类的课题,我只是很同情那条狗。我说你太无情太狠毒太冷血了,怎么可以这么对待一条可爱忠诚又带给你那么多欢乐的狗。
徐姐冷静地审视了我三秒钟,以中年妇女独有的阴损的智慧一招击中我:你被程风甩了吧?
6
我确实跟程风散了。但具体谁甩了谁,此事存疑。因为首先是我离家出走,然后等我回去,他早已搬离我家,不知去向。
我所想象和期待的事情没有发生。程风没有因为我的离开而觉得断手断脚日子过不下去,也没有在某个寂寞孤单的夜里忽然想起我的种种旧好,更没有在失去后才追悔莫及痛心疾首許下一万年的承诺。
他只是悄悄地走了,正如他悄悄地来,他挥一挥衣袖,带走了全部家当。
我整理了三天房间,把一切都复原成他来之前的样子。于是一段惊心动魄的圈养恐龙的时光,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消失了,连同消失的,还有我的辛勤劳动,我的担忧焦虑,以及看到窝里有只恐龙的那种由衷而巨大的快乐。
也许在有些感情里,有些人注定了就是要做义工。这也没什么不好,如果做一件事本身就能让我开心又满足,那么就算结果不令人满意,也没什么冤枉。不如就把这场爱当作一次旅行,我聆听过,震撼过,赏心悦目过,心旷神怡过,那么所有的付出就都值回票钱。所以,我一点不亏。
程风在恰当的时候跑掉,没有让我在这场旅途里耗费太多青春,也算是对我的间接救赎,多多少少,我也许还应该感谢他。
7
再见到程风,是在两个月以后。我陆续在家里找到一些他的东西,有一条烟,两条内裤,几个他收藏的古钱币和胸章。我把东西打包好,赶在快下班时提着送去他单位。
必须得承认我很想见他,但也必须得说,那些古币和胸章对他也真的很重要。
程风正在跟美女组长说笑,说得眉开眼笑,笑得眉目生辉,好看极了。我透过办公室半掩的门看了他一会儿,想念的心情得到极大慰藉,这才提着那包东西慌慌张张地走过去。像个业务繁忙的快递员那样,简捷而飞快地说,你的东西,收好哈,回见。
我转身要走,美女组长先于程风反应过来,说呀你来了,急什么,先坐。然后转向程风说,那咱的晚饭就取消吧,你们享受二人时光。
程风急切地站起来说不用不用,没事没事,其实……我也急切地说,不耽误你们,我还有事,马上要走。
直到美女组长收回取消晚餐的提议,程风才接过我带来的东西,对我说了第一句话:谢谢。
好像在一起那么久,他还是第一次对我说谢谢呢。
他还破天荒地把我送到办公室门口,告诉我,那件衣服他妈妈穿着很合适,没想到老妈的腰身居然那么肥。
我心里一热,又一动,一种叫做希望的东西冉冉升起。我看向程风的美目,希望能探测到几分诚意,可还没完成对焦,他已经转了身,匆匆丢下一句“再见”就回了办公室。
随后,办公室里隐约传来程风酸奶味的发音:走吧,我预订了你最爱吃的那家餐馆。
8
我走进电梯,长长叹了口气。恐龙终究要去找恐龙的恐龙,我无力阻挡,只能祝他成功。虽然作为一个过来人,我强烈预感他多半也只是做一回义工。但义工有义工的快乐不是吗?感情这件事,各人甘苦自知,没有值不值的标尺。
况且,只有在爱情里摸爬滚打几回后,才能成长成熟,学会在一场爱情里,如何爱自己,爱对方。
电梯下行的十秒钟里,我暗自下了决心,从今天起,面朝人海,胸怀敞开,以傻大哈的精神,去寻找我的义工。
下次我也要做一回骄傲的恐龙。我自信,能成功。
傻大哈是办公室徐姐养的一条哈士奇,它既二又可爱,很傻很天真地过着荒诞诡异的生活。徐姐每天都给我讲傻大哈的故事,我觉得她上班一半的目的就是告诉我昨天傻大哈都干了啥,当然这一点并不确定,可以确定的是,我上班一半的目的是听傻大哈的故事。
今天早上一到单位,徐姐就讲:昨天傻大哈在卧室拉了 ,怕我发现,拽条枕巾盖住了,我其实一回家就已经觉得不对劲,它老在门后蹲着躲我,问它干了啥坏事也不说,到上床睡觉时我看枕巾掉地上,随手一捡,哎呀——
我正吃着肉松面包呢,但还是张开塞满食物的嘴哈哈大笑,因为觉得开心比恶心多很多。
文青小胖说,这世界总会有不期而遇的温暖,和生生不息的欢乐。我和徐姐的温暖和欢乐就来自傻大哈。靠着这条狗,我们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枯燥烦闷的工作日。
徐姐当然能分辨我对傻大哈的爱是真诚的,所以她也真诚地劝我,你也养一条吧,很欢乐的。
我坚定地拒绝了。理由是,我在养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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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恐龙,是个帅得没天理的男人,我花了很大力气才把他圈进我的领地,并且正在花更大力气守住他,保证他不被别人圈走。所以我没有多余的爱和精力分出去。
通常徐姐在家调戏她的傻大哈时,我都在讨好我的帅恐龙。
程风,来试试我淘的帽子。程风,我给你的手机配了新耳机。程风,你回来得正好,快来吃炸鸡翅,刚出锅的。
他几乎总是回来得正好,因为我都是算好了时间才把鸡翅下锅的。而且我不是为他,我是为自己。看着他把香喷喷热腾腾的鸡翅塞进嘴,有滋有味地吧嗒嘴的样子,我真心觉得好享受,比吃在自己嘴里享受多了。
所以如果你不知道什么是真爱,看看我就知道了。真爱就是,你深信自己遇到了像恐龙那样珍贵和稀有的人,你愿意竭尽全力为他服务,并在竭尽全力的过程里,感到无比快乐。
通俗点讲,就是你永远想对他说:很高兴为您服务。而且这句话里不掺杂半点虚伪客套。
只可惜谈恋爱就像玩跷跷板,极难达到两人同时悬空的理想平衡。常常玩着玩着,就玩成了一个高高在上,另一个俯首贴地。而贴地的一定是爱得多的那个,大概因为爱是一样很沉重的东西,装满它的人,总是不知不觉就给压到下面去了。
本来我并没有觉得这状态有什么不好,但徐姐有次看我和程风的照片,只看了一眼,就说,我觉得你看他的眼神……跟傻大哈看我的眼神一模一样。
深情?我问。不是。她摇头。仰慕?不是。忠诚?不是。
她果断否决了我提出的十几种可能,最后毅然决然吐出一个字: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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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早上,大雨。程风要去加班,满屋子找伞。
你都不知道在家里备把伞吗?他找了五分钟后,开始抱怨。
我说有的呀。然后跟他一起找。又找了五分钟,未果。
你生活可真没条理。他开始指责。
我很惭愧,二话不说穿好衣服飞快地冲下楼,在小卖部买了两把伞,上来给他。他接过伞,边急急往外走边说,抱歉我急着上班,刚才说话有点……辛苦你了。
竭诚为您服务。我冲着他帅得不像样的背影说。然后还很没出息地跑到阳台,偷偷欣赏他撑着伞在雨里大步疾行的样子。真是好看啊。真是愉悦心灵啊。真是百看不厌啊。
刚才他为什么事向我道歉来?忘了。其实他压根不必道歉,首先我心里完全没有一点怨或者冤,其次他只要这么走几步给我看,我就很爽了,就算再给他买十次伞也会觉得It' s my pleasure。
一小时后,程风打电话来说,你买那什么伞啊,柄上好长一条钢丝,把我手都划破了,还两条,都出血了。
我内疚又心疼,立刻关掉正看得起劲的美剧,拿着另一把伞和创可贴奔向他公司。
在门口碰到程风的美女组长,我不太好意思地告诉她,我是顶着大雨又湿足又湿身地来送创可贴的。她不解地看了我半天,回头冲程风说:你的家庭医生来了。
伤口在程风的手背上,长长的两条,已经凝成两条暗红的血痂。我端详了一会儿,觉得那只修长干净的手配上这两条血痕,还真是别有一番风韵——程风长得就是这么绝,受了伤,连伤都迷人。
我掏出一堆创可贴,极认真地挑出长短宽窄最合适的两条,细心谨慎地给程风贴上。
美女组长站在一边全程参观,最后终于受不了,说程风你不至于吧,不就划了一下吗,多大事儿。
程风抬眼看着她,说伤是不大,你不心疼有人心疼,你这是吃醋吗?
我纵愚钝,也还是察觉到他的眼神和语气都有点怪,撒娇卖萌透着一股子酸奶味。
这感觉陌生又熟悉。在顶着大雨回去的路上,我一下想明白了,陌生是因为他从未对我那样过,而熟悉,是因为我对他从来都是那样的。
他那个眼神,用中年妇女徐姐最直白的描述,就是一个贱啊。
我心里翻腾起比大雨还滂沱的焦虑,是那种倾尽全力钓到一条大鱼却因为力气小没法拖上岸的焦虑,那种自知河窄水浅藏不住有角之龙的焦虑。其实自牵手程风那天起,这焦虑就已经无时不在我心里了,但此刻它更加清晰和真实,我意识到我的恐龙正眼巴巴向往着另一片更宽广的草原,我有阻止它的愿望,却没有阻止它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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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别无他法,只能对程风更好。好到无可挑剔,好到令人发指。
徐姐每次听我给程风打电话,都把下嘴唇向左偏出一厘米,并用舌头使劲抵住上膛,发出一串接一串的啧啧啧啧,啧啧啧啧。如果我胆敢追问她啧什么,她一定会不留情面地指出:你比以前更傻更贱了。
我说你们中年妇女嘴里就吐不出好词,什么浪漫美好都被你们搞庸俗了。
我还说,你老了你不懂,贱是疼傻是爱。
但其实我知道,傻和贱都有底线,到贱无可贱那天,一切大概就玩儿完了。
那天程风说要加班,晚点回。我做好了饭,一边看美剧一边等他回来共进晚餐。看完四集,时间已过九点,他还没动静。我小心翼翼打电话去问。他说要送一個同事回家,半小时后回。我又看了一集,十点多了还不见动静,我只好小心翼翼打了第二个电话,他说在同事家楼下,顺便吃了。我更加小心翼翼地问,是那个美女组长吗?他说你怎么知道? 我挂了电话,沉痛地喝下一碗粥,然后把精心准备的三菜一汤一样一样倒进垃圾桶,一边倒一边哭,那些委屈地委身垃圾桶的食物,多像我糟烂的、不被珍惜的感情啊。
刚倒完,程风回来了,进门就问还有没有饭。我说刚刚倒掉。他有点不高兴:怎么倒了?我说你不是吃了吗?他更加不高兴:我在外面没吃饱。
我钻进厨房又一通忙活,忙着忙着心情就好起来了——在外面没吃饱,总归是件好事。
心情好了我也想再吃点,于是我和程风在夜里十二点半,终于共进了晚餐。
你怎么会没吃饱呢?我十二分小心地问。
她请客,一共那么两三个小菜,我得由着人家吃饱啊。
跟我吃你好像从来没管过我饱不饱。
不饱你不会说吗?
我说不说和你心里在不在意,是两回事。
矫情。
你到底有没有担心过我吃不饱啊?
没有,你每次吃得比猪都多,我有什么好担心。
我张口结舌,又伤自尊又伤心。
接下来的一周,我每顿只在程风面前吃半碗饭。但他完全没发现,更别提给点人道主义关怀了。他只关心他的衣服我有没有熨好,他朋友的机票我有没有订好,他妈妈的生日礼物我有没有准备好。
他妈妈要过六十岁生日了,他把准备礼物的重任交给了我。我很荣幸,在淘宝花了大量时间挑选比对,终于拍了一件真丝上衣,蛮贵,衣服拿到手后我十分满意,觉得颜色款式都无可挑剔。于是兴致勃勃给程风看,不想人家一眼看过来就说,怎么这么肥,不是跟你说了我妈挺瘦的嘛。我说那我赶紧去换小号。他没说话,斜睨了我一眼。这一眼里头,有不满,有鄙视,有厌恶,有无话可说,有恨铁不成钢,有各种康熙爷面对不中用的下贱宫女时的不良情绪。
我被斜得心灰意冷。
我真想说,爷我实在高攀不起您了,咱分手吧。但我真没那份勇气。我连“分开一段时间”这样的话都不敢说。壮了一晚上胆,我才敢对他说,姐姐出差,我要去她家带小外甥,要在那边住三五天。
像所有罢工的下人一样,我的小算盘是,我走了,没人伺候你,你就知道我多有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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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是真的出差了,但小外甥并不需要我带,他有我妈陪着呢。只是小外甥每晚要听着故事睡,我去了,算能填补一项空白。
第一晚我读的第二个故事叫“聪明的狗”,讲的是,有天一条金毛犬进了肉店,颈上挂着袋子嘴里叼着纸条,纸条写着“买一根羊腿,钱在袋子里”,店员惊讶地拿了钱放了羊腿,狗就走了。店员好奇地跟了出去,只见狗不慌不忙穿过马路走到车站牌,耐心地等来了要坐的公车,跳上去,到了站,又准确地跳了下来。店员跟着它来到一所郊区的别墅,只见它在门口放下袋子,使劲敲门,敲了半天没人开,它又跑去敲窗户,敲完回到门口静静地等。然后门开了,一个大汉怒冲冲走出来,狠狠踹了狗一脚。店员生气地指责,你这是干什么,这是条多聪明的狗。大汉冷笑一声:聪明?天呐,它这星期已经两次忘带钥匙了。
小外甥听完故事,和店员一样生气,说,那个主人可真坏。
我也生气,说人呐就是不知足,狗做了那么多,却还要受委屈。
这么一说,我忽然觉得心有戚戚焉。一个不太美好的比喻涌上心头:我不就是那条永远不可能让主人满意的狗吗?不就是吗?
唉,不管爱情多么辉煌,现实终究是残酷的。就算是生死相依的两个人,如果一方习惯了高高在上,另一方习惯了低眉顺眼,那么后者就算再聪明再卖力再一腔赤诚,也注定不会得到平等的爱。
第二天上班,徐姐又讲她的傻大哈。她昨天用绳子吊起一条鱼,放到傻大哈正好够不着的高度,让它自己想办法吃。结果傻大哈练了一晚上原地起跳,最终还是与那条鱼擦嘴而过。徐姐展示视频说,你看,它旁边就是小凳子,只要稍微挪一下踩上去就成了,它就是不会,我真被它傻哭了。哎你说课本上说的对不对,难道真的只有人类会制造和使用工具?
我不想跟她探讨事关全人类的课题,我只是很同情那条狗。我说你太无情太狠毒太冷血了,怎么可以这么对待一条可爱忠诚又带给你那么多欢乐的狗。
徐姐冷静地审视了我三秒钟,以中年妇女独有的阴损的智慧一招击中我:你被程风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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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确实跟程风散了。但具体谁甩了谁,此事存疑。因为首先是我离家出走,然后等我回去,他早已搬离我家,不知去向。
我所想象和期待的事情没有发生。程风没有因为我的离开而觉得断手断脚日子过不下去,也没有在某个寂寞孤单的夜里忽然想起我的种种旧好,更没有在失去后才追悔莫及痛心疾首許下一万年的承诺。
他只是悄悄地走了,正如他悄悄地来,他挥一挥衣袖,带走了全部家当。
我整理了三天房间,把一切都复原成他来之前的样子。于是一段惊心动魄的圈养恐龙的时光,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消失了,连同消失的,还有我的辛勤劳动,我的担忧焦虑,以及看到窝里有只恐龙的那种由衷而巨大的快乐。
也许在有些感情里,有些人注定了就是要做义工。这也没什么不好,如果做一件事本身就能让我开心又满足,那么就算结果不令人满意,也没什么冤枉。不如就把这场爱当作一次旅行,我聆听过,震撼过,赏心悦目过,心旷神怡过,那么所有的付出就都值回票钱。所以,我一点不亏。
程风在恰当的时候跑掉,没有让我在这场旅途里耗费太多青春,也算是对我的间接救赎,多多少少,我也许还应该感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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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到程风,是在两个月以后。我陆续在家里找到一些他的东西,有一条烟,两条内裤,几个他收藏的古钱币和胸章。我把东西打包好,赶在快下班时提着送去他单位。
必须得承认我很想见他,但也必须得说,那些古币和胸章对他也真的很重要。
程风正在跟美女组长说笑,说得眉开眼笑,笑得眉目生辉,好看极了。我透过办公室半掩的门看了他一会儿,想念的心情得到极大慰藉,这才提着那包东西慌慌张张地走过去。像个业务繁忙的快递员那样,简捷而飞快地说,你的东西,收好哈,回见。
我转身要走,美女组长先于程风反应过来,说呀你来了,急什么,先坐。然后转向程风说,那咱的晚饭就取消吧,你们享受二人时光。
程风急切地站起来说不用不用,没事没事,其实……我也急切地说,不耽误你们,我还有事,马上要走。
直到美女组长收回取消晚餐的提议,程风才接过我带来的东西,对我说了第一句话:谢谢。
好像在一起那么久,他还是第一次对我说谢谢呢。
他还破天荒地把我送到办公室门口,告诉我,那件衣服他妈妈穿着很合适,没想到老妈的腰身居然那么肥。
我心里一热,又一动,一种叫做希望的东西冉冉升起。我看向程风的美目,希望能探测到几分诚意,可还没完成对焦,他已经转了身,匆匆丢下一句“再见”就回了办公室。
随后,办公室里隐约传来程风酸奶味的发音:走吧,我预订了你最爱吃的那家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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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进电梯,长长叹了口气。恐龙终究要去找恐龙的恐龙,我无力阻挡,只能祝他成功。虽然作为一个过来人,我强烈预感他多半也只是做一回义工。但义工有义工的快乐不是吗?感情这件事,各人甘苦自知,没有值不值的标尺。
况且,只有在爱情里摸爬滚打几回后,才能成长成熟,学会在一场爱情里,如何爱自己,爱对方。
电梯下行的十秒钟里,我暗自下了决心,从今天起,面朝人海,胸怀敞开,以傻大哈的精神,去寻找我的义工。
下次我也要做一回骄傲的恐龙。我自信,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