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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国哲学家丹纳在《艺术哲学》一书中写道:"艺术品的目的是表现基本的或显著的特征,比实物所表现的更完全更清楚。"他把艺术品表现对象的特征分为两种:一种是深刻的、内在的、先天的、基本的,就是属于元素或材料的特征;另外一种是浮表的、外部的、派生的、交叉在别的特征上面的,就是配合或安排的特征。[1]丹纳认为最好的艺术作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