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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对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所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管理、执行国家财税政策和土地政策、政府性债务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本文结合审计实践,对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纳,并提出了审计建议。
一是目标任务完成方面,存在未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城镇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任务、市政府下达的教育建设任务、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以及市委、市政府、本级人大下达的地区生产总值等主要经济指标目标任务等问题。
二是财政管理方面,存在为完成任务,用财政资金购买外汇指标,违规引税,支付大量引税费用,挖挤上级及其他县区财政收入,违规发放税收奖励、扶持资金,违规返还税收收入、土地出让金,财政收支不真实、不完整,税收征管不到位,多征少征税收,工程项目县级配套资金未到位等问题。
三是政府性债务方面,存在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大,通过BT回购方式形成的政府性债务规模较大,融资成本较高,增加了偿债压力,挪用贷款资金,土地抵押贷款不符合规定,融资平台公司经营差,偿债能力弱等问题。
四是土地管理方面,存在土地出让金未征收到位。国有土地未征收先挂牌出让,土地公开出让方案设置排他性条件,违规使用土地,违规预收土地购地定金,征地补偿款未支付到位等问题。
五是工程管理方面,存在未实行招投标,招投标设置限制性条款,招投标控制价超过概算,将工程肢解成多个标段规避招投标,中标单位资质等级不达标等问题。
六是民生环保方面,存在符合参保条件的失地农民未参保,改制企业欠缴职工养老保险等社保资金,保障房的建设和使用不规范,廉租住房闲置,城市棚户区危房改造项目未全部启动,已开工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环保设施验收不到位等问题。
七是农民公寓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管理主体及责任不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协作不到位,农民公寓现状不明,农民公寓的拆迁情况、农民公寓的建设情况、农民公寓的处置情况等基本信息缺失等问题。
八是对部门单位财务监管责任方面,存在违规收费,执行公务卡支付管理滞后,大量使用现金结算,设置账外账,大额资金划转无审批手续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审计建议:
(一)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应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贪图虚名、不务实效等现象,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应不断完善体制机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按客观规律办事;应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一致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创新理念,拓宽发展思路,开创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二)强化预算管理,规范预算执行。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财政收支情况,规范税收征管秩序,防止多征少征税收;科学安排预算支出,确保法定支出增长和民生资金配套到位,杜绝违规发放扶持资金、税收奖励、返还土地出让金等;规范财经秩序,加大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监管力度,规范其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杜绝乱收费、账外账、引税等问题的发生。
(三)严格落实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地方举债融资监督机制。要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风险预警和偿债准备金制度,及时做好债务的动态监督管理,通过将债务收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和备案、人大监督、行业审批等方式,明确和落实债务管控责任,提高债务资金的使用绩效。严格控制债务规模,规范债务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四)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出让管理的政策制度,依法依规出让使用土地;加强对土地出让金的管理,土地出让金应按规定用途使用;加强对已批用地项目开工建设的监督管理;工程项目应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应规范招投标行为,杜绝招投标设置限制性条款等问题;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五)加强农民公寓管理。应明确管理主体及责任,加强协作,全面掌握农民公寓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拆迁地点、拆迁户数、拆迁面积、建设单位、建设套数、建设面积、处置情况等。(作者单位:南昌市审计局)
一是目标任务完成方面,存在未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城镇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任务、市政府下达的教育建设任务、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以及市委、市政府、本级人大下达的地区生产总值等主要经济指标目标任务等问题。
二是财政管理方面,存在为完成任务,用财政资金购买外汇指标,违规引税,支付大量引税费用,挖挤上级及其他县区财政收入,违规发放税收奖励、扶持资金,违规返还税收收入、土地出让金,财政收支不真实、不完整,税收征管不到位,多征少征税收,工程项目县级配套资金未到位等问题。
三是政府性债务方面,存在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依赖大,通过BT回购方式形成的政府性债务规模较大,融资成本较高,增加了偿债压力,挪用贷款资金,土地抵押贷款不符合规定,融资平台公司经营差,偿债能力弱等问题。
四是土地管理方面,存在土地出让金未征收到位。国有土地未征收先挂牌出让,土地公开出让方案设置排他性条件,违规使用土地,违规预收土地购地定金,征地补偿款未支付到位等问题。
五是工程管理方面,存在未实行招投标,招投标设置限制性条款,招投标控制价超过概算,将工程肢解成多个标段规避招投标,中标单位资质等级不达标等问题。
六是民生环保方面,存在符合参保条件的失地农民未参保,改制企业欠缴职工养老保险等社保资金,保障房的建设和使用不规范,廉租住房闲置,城市棚户区危房改造项目未全部启动,已开工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环保设施验收不到位等问题。
七是农民公寓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管理主体及责任不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协作不到位,农民公寓现状不明,农民公寓的拆迁情况、农民公寓的建设情况、农民公寓的处置情况等基本信息缺失等问题。
八是对部门单位财务监管责任方面,存在违规收费,执行公务卡支付管理滞后,大量使用现金结算,设置账外账,大额资金划转无审批手续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审计建议:
(一)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应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贪图虚名、不务实效等现象,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应不断完善体制机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按客观规律办事;应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一致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创新理念,拓宽发展思路,开创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二)强化预算管理,规范预算执行。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财政收支情况,规范税收征管秩序,防止多征少征税收;科学安排预算支出,确保法定支出增长和民生资金配套到位,杜绝违规发放扶持资金、税收奖励、返还土地出让金等;规范财经秩序,加大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监管力度,规范其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杜绝乱收费、账外账、引税等问题的发生。
(三)严格落实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地方举债融资监督机制。要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风险预警和偿债准备金制度,及时做好债务的动态监督管理,通过将债务收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和备案、人大监督、行业审批等方式,明确和落实债务管控责任,提高债务资金的使用绩效。严格控制债务规模,规范债务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四)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出让管理的政策制度,依法依规出让使用土地;加强对土地出让金的管理,土地出让金应按规定用途使用;加强对已批用地项目开工建设的监督管理;工程项目应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应规范招投标行为,杜绝招投标设置限制性条款等问题;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五)加强农民公寓管理。应明确管理主体及责任,加强协作,全面掌握农民公寓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拆迁地点、拆迁户数、拆迁面积、建设单位、建设套数、建设面积、处置情况等。(作者单位:南昌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