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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们看到一个刚刚建成的大楼被炸掉就心痛,而报纸上却是正面宣传,这表明我们还缺乏对存量资产的爱护,要形成一种法律制度,给存量资产有效的保护,我们虽不能指望随着《循环经济法》的颁布实施,便能阻止中国的强拆风暴,但至少我们不再手无寸铁。
2007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了《循环经济法(草案)》。万人瞩目的《循环经济法》即将十月临盆。
在《循环经济法》中,有一条非常引人注目的新规定:
![](https://www.soolun.com/img/pic.php?url=http://img.resource.qikan.cn/qkimages/jjdk/jjdk200710/jjdk20071009-1-l.jpg)
城市人民政府和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建筑物维护管理,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对符合城市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城市人民政府不得决定拆除。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读懂了这条规定,能清楚地知道,这部法律在发布实施后会给中国的政治经济生活带来什么。该法的规定首先针对城市人民政府,其次还针对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即包括业主或租赁者。还将制止房地产开发商们在逐利冲动下,对尚有使用价值的楼房肆意炸楼拆楼。
此条法规意义重大,因为中国正在遭遇房地产的强拆风暴。
中国绝不能容忍在任何名义下的成亿、成十亿、成百亿、成千亿地毁灭社会财富,可以用炸药一举毁掉一批批已建成的小区。如此令人发指的可以称作“罪行”的,对社会财富的破坏,是一个法制国家所绝不能放纵的。
《循环经济法》的立法核心,是保護社会资源和财富的循环流转和最大限度的使用价值。出台这部法律也是对滥用公权力的一种限制,而济南的强拆风暴,便是一例最恶劣、最极端的无法无天的滥用公权力的典型。
惊心动魄的济南强拆风暴
2007年7月12日,我们从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中,看到了惊心动魄的济南大规模拆除“野楼盘”的电视报道。一拆便是上万平米的大楼盘,成片成片的、十多层高的大框架已建成的大楼,在惊天的爆炸声中轰然倒下。
让我们来看看此事的相关报道:
新华网7月13日报道:7月10日,济南市市中区黄山店村2万平方米违法建设的楼盘“龙栖山庄”被强制拆除。
近日,济南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始对市区周边地带的“野楼盘”进行大规模拆除。这些“野楼盘”主要是周边村庄利用“旧村改造”的名义开工建设并对外出售,既无规划许可证,也没有施工许可证。
济南市城管执法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省城共有145个村居正在搞野楼盘,总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在这些野楼盘中,不少都是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还有一些野楼盘拒不停工,正在顶风作案,对于这些野楼盘,执法部门都将进行强制拆除。
该人士表示,济南市的“拆违”行动才刚刚拉开序幕,近期,济南市还计划公布一批野楼盘的名单。今年9月30日之前,济南市将完成对第一批违法违章建筑的整治,并力争在两年内基本整治完所有的违法违章建筑。
毫无疑问,从新闻稿中看,这些“野楼盘”规范化的称谓为“小产权房”。
看着这样的电视新闻,我想,不知道多少国人的心在流血。不仅仅是被拆除的“小产权房”的业主们,还有中国有3000多万的无房户、住房特困户的心在流血。
中国真的到了可以如此挥霍社会财富的程度了吗?
拆除这样的一座楼,仅拆除费便要花掉120万元,而毁掉这样一座中等规模的小区楼盘,国家的财富失去的至少五六个亿。济南将要拆除的小产权房面积多达1000多万平方米,如果以每平方米2000元计,至少价值200亿元。
200多亿元哪,这是谁的钱? 80%是银行的钱,银行的钱又是谁的钱?是老百姓的存款,老百姓的血汗钱哪,房地产商的钱不会超过10%,还有购房人的预付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章《法律责任》,所授权的最大权限是:“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该法的《法律责任》并未授权“拆除”,所以“拆除”小产权房是违法的。
我还要说一句:“小产权房”的合法化程序已经启动,“小产权房”的合法化是件指日可待的事。
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2007年7月12日对“小产权”房的合法化问题的回答,其实已十分明确。
甘藏春说:国土资源部从1999年开始,就在全国不同地方,开展了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试验、试点,现在正在不断地总结经验,在适当的时机再提交国家立法机构,通过立法来解决。
这段话所透露的信息是: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试验、试点,早在8年前便己开始了,而且已有定论。不久便可提交国家立法机构,通过立法来解决。
“小产权”房的合法化的核心问题是“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如果这个问题得以解决,“小产权”房的合法化的所有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事实上,不久前,国家设立重庆、成都先行先试城乡统筹,便暗含了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大方向。
2007年7月3日,重庆在打破二元障碍上跨出一大步:允许农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进行流转。而目前,广东已在进行农村土地入市试点,省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无须经过国有征收程序,可以直接进入土地二级市场参与流转。为小产权房的合法化迈出了最重要的一步。
可当“小产权房”的合法化的那一天到来之时,济南的土地上只有如同圆明园一般的“小产权房”废墟。
中国的“第一爆”
这件事还发生在山东,2006年10月15日,青岛市的媒体自豪地称,青岛创出了“中国第一爆”的新记录。
![](https://www.soolun.com/img/pic.php?url=http://img.resource.qikan.cn/qkimages/jjdk/jjdk200710/jjdk20071009-2-l.jpg)
10月15日下午3时56分,随着一声巨响,位于山东路15号总高度62米、19层高的青岛大酒店,在3秒钟内全部倒塌,称为“中国第一爆”。
炸楼工程承包商喜孜孜地在数钱:光炸掉这座楼,成本就花了100多万!
我们不知道在如此奢侈的“中国第一爆”的烟尘中,多少社会财富化作了灰烬。
据青岛大酒店解释说,爆破这栋楼并不是因为楼体太旧,而是因为这栋楼全是十多平方米的小开间。听了直让人想问,因为小开间,就非要炸掉这座价值几千万元的装修豪华的19层的大楼吗?
我们接着看中国的“第一爆”:
2006年9月6日,占地4000多平方米的南川市电力公司大楼灰飞烟灭,重庆市爆破公司成功完成“南川闹市第一爆”。
2006年9月3日,随着轰隆一声巨响,位于常德市洞庭大道的常德卷烟厂大楼轰然倒下,这座大楼为钢筋混凝土结构,7层高28米,被称为“常德第一爆”。
2006年9月16日,三亚京燕大厦开始拆除。三亚京燕大厦倒是没有炸,拆除将采用人工加机械的方法。大厦总体拆迁量为2.7万多平方米,预计将在4个月内拆除完毕。而炸掉它,30秒就够了。这样看来,炸楼比拆楼高效,快刀子割肉比钝刀子割肉流血要少。
2005年11月12日,海口市首次对“半拉子”楼实施爆破拆除。该楼位原批建面积为14140平方米、15层楼,已建面积为2900平方米、5层。紧接着,同年12月19日,位于海口市琼州大道上的一幢9层高的“半拉子”又被炸掉。中岛外经大厦、海景餐厅等停缓建项目也先后被炸。
杭州炸楼
两年前,杭州市响起了一声接一声的惊天动地的爆炸声,不知道的人也许会以为杭州遭到了空袭呢。
杭州市一气儿炸掉了54座豪华别墅。如果每幢豪华别墅以500万元计价,杭州市一炸将2700万元送上了天,炸楼的烟尘尚未散尽,山城重庆又在开始准备,为“丽景花园”别墅群的48座别墅装填炸药。
重庆炸楼
重庆炸楼几乎是杭州炸楼的翻版。
位于重庆市渝北区两路镇的“丽景花园”别墅群,原计划将于6月进行拍卖,实施爆破后,进行重新规划开发。
“丽景花园”是一歐式别墅群,全都是砖混结构,建成后无人问津。该别墅群当年曾开了渝北区高档住宅的先河,也曾经风光一时,领导过重庆市“房地产业的新潮流”。
“丽景花园”别墅群的48座别墅终于从地球上消失了,不知是上了天堂,还是下了地狱。在那里能找到“丽景花园”吗?
炸楼!炸楼!炸楼!
仅以三亚市现存的需要炸掉的已列入计划的90万平方米楼计,就要炸掉十多个亿,对于一个人口不过几十万的小城,这是个大的可怕的数字。中国已炸掉的和将要炸掉的楼盘将超过1000亿元!
在中国的商品房市场上,这几年,被炸掉的楼房数不胜数。一年365天,天天都有房地产商在炸楼。炸楼公司生意火暴,应接不暇,订单如鹅毛大雪。有位炸楼工程承包商在电话上喜孜孜地对我喊:我发财了,工程都排到2008年9月了。
不知听到这样的欢呼,房地产商们该作何想?老百姓又该作何想?银行家们该作何想?建设部又该作何想?只怕是各有一本难念的经,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哪。
从海南岛炸到北京,从成都炸到上海。北海、三亚、惠州、广州、宁波、汕头……到处都在炸,中国像是在经历着一场战争。可最大的炸楼规模,当数江城武汉的望江花园。
杭州、重庆炸的是卖不出去的烂尾楼、死楼盘,一次炸楼便是两三千万元,这个数字已经够惊人了,那望江花园可是座已卖了出去的,住户已经入住的楼盘,一次就炸飞两亿元。
真让人叹息:两亿元就听了个响声!
听着这惊天动地的响声,看着那冲天而起的烟尘,看着那轰然倒下的、无比壮观的楼群,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是印尼巴厘岛上的以色列人开办的天堂饭店呢。所不同的是,天堂饭店爆炸案,那可是印尼警方全力以赴的、务必侦破的惊天大案。
中国不是阿富汗,不是伊拉克。可中国和平时期炸掉的楼房,比阿富汗、伊拉克因战争被催毁的楼房还多。
过去炸的大多是停工多年盖了一半的烂尾楼,现在越炸级别越高,建成的楼也炸。而且专拣神品极品,被炸掉的楼中最多的是豪华别墅,其次是商用楼和写字楼,没听说哪座经济实用楼让炸了的。
炸楼在对我们诉说什么
如果要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作出解释,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会发生如此之数量众多,规模如此之大的炸楼事件;
一是房价飞涨地价飞涨,而地价飞涨的幅度大大高于房价飞涨的幅度,才会发生。为了重新获得土地而炸掉房子,以谋求暴利。此种炸楼是大多是由房地产商主动采取的。
二是房地产泡沫破灭,金融危机爆发,房地产业资金链全面断裂,局面无法收拾,为了整治烂尾楼此种城市乞丐,而由政府被动采取的。
1990年,中国便发生过这样的事,1999年还发生过一次,2007年又重演了。不过上两次都是发生在中国的房地产泡沫破灭期,而这一次发生在中国的房地产泡沫泛起期。在一个供需平衡的正常的房地产市场上,你是看不到这些事的。
我们应该好好想想,此种近乎疯狂的炸楼在对我们诉说什么?
《循环经济法》是制止滥用公权力的坚盾
《循环经济法》在制定中被定位为“硬法”而非“政策法”。
这样,《循环经济法》便可能进入司法审判程序,成为《民法典》的一个组成部分。
“城市人民政府和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建筑物维护管理,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对符合城市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城市人民政府不得决定拆除。”
这一规定便可成为抵制滥用公权力的一面盾牌。
我们虽不能指望随着《循环经济法》的颁布实施,便能阻止中国的强拆风暴,但至少我们不再手无寸铁。
2007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了《循环经济法(草案)》。万人瞩目的《循环经济法》即将十月临盆。
在《循环经济法》中,有一条非常引人注目的新规定:
![](https://www.soolun.com/img/pic.php?url=http://img.resource.qikan.cn/qkimages/jjdk/jjdk200710/jjdk20071009-1-l.jpg)
城市人民政府和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建筑物维护管理,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对符合城市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城市人民政府不得决定拆除。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读懂了这条规定,能清楚地知道,这部法律在发布实施后会给中国的政治经济生活带来什么。该法的规定首先针对城市人民政府,其次还针对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即包括业主或租赁者。还将制止房地产开发商们在逐利冲动下,对尚有使用价值的楼房肆意炸楼拆楼。
此条法规意义重大,因为中国正在遭遇房地产的强拆风暴。
中国绝不能容忍在任何名义下的成亿、成十亿、成百亿、成千亿地毁灭社会财富,可以用炸药一举毁掉一批批已建成的小区。如此令人发指的可以称作“罪行”的,对社会财富的破坏,是一个法制国家所绝不能放纵的。
《循环经济法》的立法核心,是保護社会资源和财富的循环流转和最大限度的使用价值。出台这部法律也是对滥用公权力的一种限制,而济南的强拆风暴,便是一例最恶劣、最极端的无法无天的滥用公权力的典型。
惊心动魄的济南强拆风暴
2007年7月12日,我们从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中,看到了惊心动魄的济南大规模拆除“野楼盘”的电视报道。一拆便是上万平米的大楼盘,成片成片的、十多层高的大框架已建成的大楼,在惊天的爆炸声中轰然倒下。
让我们来看看此事的相关报道:
新华网7月13日报道:7月10日,济南市市中区黄山店村2万平方米违法建设的楼盘“龙栖山庄”被强制拆除。
近日,济南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始对市区周边地带的“野楼盘”进行大规模拆除。这些“野楼盘”主要是周边村庄利用“旧村改造”的名义开工建设并对外出售,既无规划许可证,也没有施工许可证。
济南市城管执法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省城共有145个村居正在搞野楼盘,总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在这些野楼盘中,不少都是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还有一些野楼盘拒不停工,正在顶风作案,对于这些野楼盘,执法部门都将进行强制拆除。
该人士表示,济南市的“拆违”行动才刚刚拉开序幕,近期,济南市还计划公布一批野楼盘的名单。今年9月30日之前,济南市将完成对第一批违法违章建筑的整治,并力争在两年内基本整治完所有的违法违章建筑。
毫无疑问,从新闻稿中看,这些“野楼盘”规范化的称谓为“小产权房”。
看着这样的电视新闻,我想,不知道多少国人的心在流血。不仅仅是被拆除的“小产权房”的业主们,还有中国有3000多万的无房户、住房特困户的心在流血。
中国真的到了可以如此挥霍社会财富的程度了吗?
拆除这样的一座楼,仅拆除费便要花掉120万元,而毁掉这样一座中等规模的小区楼盘,国家的财富失去的至少五六个亿。济南将要拆除的小产权房面积多达1000多万平方米,如果以每平方米2000元计,至少价值200亿元。
200多亿元哪,这是谁的钱? 80%是银行的钱,银行的钱又是谁的钱?是老百姓的存款,老百姓的血汗钱哪,房地产商的钱不会超过10%,还有购房人的预付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章《法律责任》,所授权的最大权限是:“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该法的《法律责任》并未授权“拆除”,所以“拆除”小产权房是违法的。
我还要说一句:“小产权房”的合法化程序已经启动,“小产权房”的合法化是件指日可待的事。
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2007年7月12日对“小产权”房的合法化问题的回答,其实已十分明确。
甘藏春说:国土资源部从1999年开始,就在全国不同地方,开展了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试验、试点,现在正在不断地总结经验,在适当的时机再提交国家立法机构,通过立法来解决。
这段话所透露的信息是: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试验、试点,早在8年前便己开始了,而且已有定论。不久便可提交国家立法机构,通过立法来解决。
“小产权”房的合法化的核心问题是“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如果这个问题得以解决,“小产权”房的合法化的所有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事实上,不久前,国家设立重庆、成都先行先试城乡统筹,便暗含了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大方向。
2007年7月3日,重庆在打破二元障碍上跨出一大步:允许农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进行流转。而目前,广东已在进行农村土地入市试点,省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无须经过国有征收程序,可以直接进入土地二级市场参与流转。为小产权房的合法化迈出了最重要的一步。
可当“小产权房”的合法化的那一天到来之时,济南的土地上只有如同圆明园一般的“小产权房”废墟。
中国的“第一爆”
这件事还发生在山东,2006年10月15日,青岛市的媒体自豪地称,青岛创出了“中国第一爆”的新记录。
![](https://www.soolun.com/img/pic.php?url=http://img.resource.qikan.cn/qkimages/jjdk/jjdk200710/jjdk20071009-2-l.jpg)
10月15日下午3时56分,随着一声巨响,位于山东路15号总高度62米、19层高的青岛大酒店,在3秒钟内全部倒塌,称为“中国第一爆”。
炸楼工程承包商喜孜孜地在数钱:光炸掉这座楼,成本就花了100多万!
我们不知道在如此奢侈的“中国第一爆”的烟尘中,多少社会财富化作了灰烬。
据青岛大酒店解释说,爆破这栋楼并不是因为楼体太旧,而是因为这栋楼全是十多平方米的小开间。听了直让人想问,因为小开间,就非要炸掉这座价值几千万元的装修豪华的19层的大楼吗?
我们接着看中国的“第一爆”:
2006年9月6日,占地4000多平方米的南川市电力公司大楼灰飞烟灭,重庆市爆破公司成功完成“南川闹市第一爆”。
2006年9月3日,随着轰隆一声巨响,位于常德市洞庭大道的常德卷烟厂大楼轰然倒下,这座大楼为钢筋混凝土结构,7层高28米,被称为“常德第一爆”。
2006年9月16日,三亚京燕大厦开始拆除。三亚京燕大厦倒是没有炸,拆除将采用人工加机械的方法。大厦总体拆迁量为2.7万多平方米,预计将在4个月内拆除完毕。而炸掉它,30秒就够了。这样看来,炸楼比拆楼高效,快刀子割肉比钝刀子割肉流血要少。
2005年11月12日,海口市首次对“半拉子”楼实施爆破拆除。该楼位原批建面积为14140平方米、15层楼,已建面积为2900平方米、5层。紧接着,同年12月19日,位于海口市琼州大道上的一幢9层高的“半拉子”又被炸掉。中岛外经大厦、海景餐厅等停缓建项目也先后被炸。
杭州炸楼
两年前,杭州市响起了一声接一声的惊天动地的爆炸声,不知道的人也许会以为杭州遭到了空袭呢。
杭州市一气儿炸掉了54座豪华别墅。如果每幢豪华别墅以500万元计价,杭州市一炸将2700万元送上了天,炸楼的烟尘尚未散尽,山城重庆又在开始准备,为“丽景花园”别墅群的48座别墅装填炸药。
重庆炸楼
重庆炸楼几乎是杭州炸楼的翻版。
位于重庆市渝北区两路镇的“丽景花园”别墅群,原计划将于6月进行拍卖,实施爆破后,进行重新规划开发。
“丽景花园”是一歐式别墅群,全都是砖混结构,建成后无人问津。该别墅群当年曾开了渝北区高档住宅的先河,也曾经风光一时,领导过重庆市“房地产业的新潮流”。
“丽景花园”别墅群的48座别墅终于从地球上消失了,不知是上了天堂,还是下了地狱。在那里能找到“丽景花园”吗?
炸楼!炸楼!炸楼!
仅以三亚市现存的需要炸掉的已列入计划的90万平方米楼计,就要炸掉十多个亿,对于一个人口不过几十万的小城,这是个大的可怕的数字。中国已炸掉的和将要炸掉的楼盘将超过1000亿元!
在中国的商品房市场上,这几年,被炸掉的楼房数不胜数。一年365天,天天都有房地产商在炸楼。炸楼公司生意火暴,应接不暇,订单如鹅毛大雪。有位炸楼工程承包商在电话上喜孜孜地对我喊:我发财了,工程都排到2008年9月了。
不知听到这样的欢呼,房地产商们该作何想?老百姓又该作何想?银行家们该作何想?建设部又该作何想?只怕是各有一本难念的经,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哪。
从海南岛炸到北京,从成都炸到上海。北海、三亚、惠州、广州、宁波、汕头……到处都在炸,中国像是在经历着一场战争。可最大的炸楼规模,当数江城武汉的望江花园。
杭州、重庆炸的是卖不出去的烂尾楼、死楼盘,一次炸楼便是两三千万元,这个数字已经够惊人了,那望江花园可是座已卖了出去的,住户已经入住的楼盘,一次就炸飞两亿元。
真让人叹息:两亿元就听了个响声!
听着这惊天动地的响声,看着那冲天而起的烟尘,看着那轰然倒下的、无比壮观的楼群,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是印尼巴厘岛上的以色列人开办的天堂饭店呢。所不同的是,天堂饭店爆炸案,那可是印尼警方全力以赴的、务必侦破的惊天大案。
中国不是阿富汗,不是伊拉克。可中国和平时期炸掉的楼房,比阿富汗、伊拉克因战争被催毁的楼房还多。
过去炸的大多是停工多年盖了一半的烂尾楼,现在越炸级别越高,建成的楼也炸。而且专拣神品极品,被炸掉的楼中最多的是豪华别墅,其次是商用楼和写字楼,没听说哪座经济实用楼让炸了的。
炸楼在对我们诉说什么
如果要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作出解释,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会发生如此之数量众多,规模如此之大的炸楼事件;
一是房价飞涨地价飞涨,而地价飞涨的幅度大大高于房价飞涨的幅度,才会发生。为了重新获得土地而炸掉房子,以谋求暴利。此种炸楼是大多是由房地产商主动采取的。
二是房地产泡沫破灭,金融危机爆发,房地产业资金链全面断裂,局面无法收拾,为了整治烂尾楼此种城市乞丐,而由政府被动采取的。
1990年,中国便发生过这样的事,1999年还发生过一次,2007年又重演了。不过上两次都是发生在中国的房地产泡沫破灭期,而这一次发生在中国的房地产泡沫泛起期。在一个供需平衡的正常的房地产市场上,你是看不到这些事的。
我们应该好好想想,此种近乎疯狂的炸楼在对我们诉说什么?
《循环经济法》是制止滥用公权力的坚盾
《循环经济法》在制定中被定位为“硬法”而非“政策法”。
这样,《循环经济法》便可能进入司法审判程序,成为《民法典》的一个组成部分。
“城市人民政府和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建筑物维护管理,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对符合城市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物,城市人民政府不得决定拆除。”
这一规定便可成为抵制滥用公权力的一面盾牌。
我们虽不能指望随着《循环经济法》的颁布实施,便能阻止中国的强拆风暴,但至少我们不再手无寸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