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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商标法"在先权利"条款,关键在于明确该条的法律效果。该条款的解释适用问题,不仅涉及"在先权利"的范围界定问题,而且涉及"损害"的认定问题,后者常常被人忽视。在适用顺序上,大致而言,该条款与商标法其它条文构成类似于"普通法"和"特别法"的关系。理解该条款,最终要分析它在教义学上的归类,这就提醒我们要纠问该条款的立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