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躲闪闪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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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美国学者访问中国,参加了不少讲座,无意中发现,中国人进入会场入座时,总是遵循这样一个规律:凡先到者都不愿坐到前排,喜欢找个不起眼的位子坐下;稍晚到者也不例外;最后来者没有办法,只好坐到显眼的前排。第一次,他还以为是偶然现象,又观察了几次,他才敢把自己的“观察成果”公之于众。这位学者稍通围棋,他比喻说,中国人入座颇像围棋行棋的次序:先占角,次占边,最后占中腹。这与国外恰恰相反,在美国的类似场合,人们往往是先占中腹,次占边,最后占角。因为坐在前面看得清,听得明,且先来者有优先选择权,何乐而不为呢?由此他推论,中国人往往在有意无意中躲闪自我,尤其在公众场合,更要隐藏“我”。不过,他将此归结为中国人谦虚。
  其实若稍加仔细观察,这种躲藏“我”的现象,不仅发生在公众场合。曾读单正平先生《钱之度》一文,通透直爽,不单是因为文字的质量,更因为他对“我”竟毫不避讳。文章开头就称“我相信”,接近结尾又说“我本人”云云。文中凡表达个人见解的,一律用“我”;表达群体共识的才用“我们”。快哉!不像有些文章,明明是表达个人见解,却偏偏冠之以表示群体、内涵模糊的“我们”,读后不由使人纳闷,如雾失楼台,月迷津渡……
  躲闪、回避“我”字,除了代之以“我们”外,还有其他办法。一曰省略主语,比如要说“我当时很感慨”,可将“我”直接省去,变成“当时很感慨”,照样不影响文义的表达。二曰换之以中性代词,如“在下”“笔者”之类,“我”字欲露不露,犹抱琵琶半遮面。三曰代之以自贬性主语谦词,如“窃”“私”“愚”“鄙”“不才”“老朽”,都明显带有似乎不太必要的自贬和谦虚性质。此处所传递的,似乎不仅仅是谦虚美德的信号,还有一个文化心理惯性的问题。其实,越是形式主义的东西,里面就越埋藏着丰富的文化心理信息——越是习以为常,就越具有普遍代表意义。
  古代文人都崇尚“立言”。写文章表达个人见解,在古代文化系统中,无疑属于“立言”的范畴。古人向以“立德、立功、立言”为三不朽,“立言”排行老三。若仔细分析这种价值判断的依据,就会发现,所谓“三不朽”的根基是一个“公”字,一个已经被偷换了概念的“公”字,一个已被封建蠹虫蚀尽了血肉、只剩下一个空壳的“公”字。因为在传统封建社会中,国与家一体,封建帝王的家事就是国事,所谓“国”,不过是一个扩大了的“家”;所谓“家”,又颇像一个缩小了的“国”。家事、国事、天下事,归根结底就是一回事。
  在中国古代,公是私的表现形式,私是公的实际内容。在其所谓“大公”的旗帜背后,往往掩藏着各种各样“大私”的龌龊与肮脏。所以,传统的主流意识形态对人们言行的基本要求,就是要以所谓“公”的名义,把任何个人“私”的行为、领地剥夺、压缩到极小极小,以至于无。所谓“法令行而私道废矣,私者所以乱法也”(《韩非·诡使》)立德、立功,自不必多分析,都与“大公”的宏伟事业有关,而立言,就涉及要表达个人见解,就容易含有“私”字的颗粒,这是很危险的。在所谓“立言不朽”的理论假定之外,还有一双双无形的“立言为公”的监督、判断的眼睛,像一个个摄像机镜头一样,虎视眈眈监视着“立言为私”者,使之无处藏身。“立言不朽”与“立言为公”,“立言”与“无言”,恰恰构成又一对传统文化的悖论。
  举例来说,“立言为公”的集大成者是章学诚,他的《文史通义》专辟《言公》篇,分上中下三章,系统分析了“立言为公”的历史合理性,同时批驳了“立言为私”的荒谬性。其核心思想即为“古人之言,所以为公也,未尝矜于文辞,而私据为己有”这几句话。总之,私家、个人、自我一旦有自立新异、自成一家的念头,就是“私念”,就是将“言”这种公器“私据为己有”,就会被传统群体道德体系所不容。而任何形式的“私”——私心、私欲、私情、私念、私言、私学、私议、私名、私誉、私门等,与公心等泾渭分明,是历代圣贤们力加挞伐、压抑的对象。
  “我”,作为汉语表示第一人称的主语,无疑与“私”如影随形,是“私”的嫡亲。于是,在这样的外部环境和内部心理压力下,“我”字就开始了在古代文献中躲躲藏藏、隐姓埋名的漫长历程。当然,也包括“我”的兄弟们,如“吾”“余”“予”等。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躲闪程度的强化恰恰与君主专制的强化成正比。
  对此最有力的证据,就是先秦时“我”字还堂堂正正,毫不躲闪。查叶绍钧先生所编《十三经索引》显示,在先秦典籍中,以“吾”字开头的句子出现了602次,“我”字340次,“予”字181次,“余”字89次。并且全部用作第一人称主语。而“愚”字引领的句子只出现了3次,“鄙”字出现了10次,并且全都不是用作主语。这说明,起码个性的畏缩和“我”字的躲闪,大约始于秦始皇称帝。恰如柳宗元一针见血所道破:“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公天下之端至秦始。”(《封建论》)据研究,“朕”最初并非是特定为君主设定的自称。古代人自称为“朕”,相当于现代汉语所讲的“我”“咱”,各种人都可以随便使用,无高低贵贱之分。《尚书·大禹谟》就记载着舜同禹的对话,舜是部落长,而禹当时仍是其臣僚,却都能以朕自称。战国时期屈原作《离骚》,高声吟咏“回朕车以复路兮,及行迷之未远”,也以“朕”自称。可知,“朕”在秦以前属于泛用语,并无高低贵贱的等级色彩。
  秦始皇执政后,开始将“朕”规定为皇帝自称的专用语。从此,“朕”便由一个普通的自称变成了高贵的称谓。随着封建帝王以一己之“大私”取代天下之“大公”,随着“朕”为皇帝所独享,“愚”“卑”“鄙”“陋”等也都成为臣民卑贱的专利。翻翻历代大臣奏议,“愚见”“狂愚”“愚钝”“愚蒙”“愚鄙”“愚鲁”“愚憨”“愚妄”等不绝于史。据《说文》:“愚,憨也。从心禺。”为六书中之会意字。而所会之“禺”又是何意呢?又据《说文》:“禺,母猴属,兽之愚者。”可见,即使在兽类中,“愚”都属于弱智。古人如此以自贬为自谦,又流泽后世,真是匪夷所思。
  古人除了在表达个人性情的诗歌里面,敢用“我”字,喊一喊“我生二十不得意”,“天生我材必有用”之外,在表达个人意见的各类文体中,如诏策、奏启、章表等,对“我”字都是避之唯恐不及,而代之以千奇百怪的称呼,而这些称呼又无一不具有自贬性。这种自贬性的代称究竟有多少,我没精确统计,相信不下几十种,而这种统计本身似乎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
  中华民族向来有谦虚的传统,我也相信在这种自贬性的谦词背后不无谦虚的动机,但另外一点似乎长期为人所忽略,即这种谦虚的背后还隐含着一种个人卑微、自我不足道的集体无意识。它已经渗入人的骨子里,血脉中,变成一种无须思考的常识性行为,写文章时有意无意地躲闪“我”字,就是其具体表现,镶嵌在源远流长的“自谦文化”之中。
  (作者系南开大学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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