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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访之初,王人博就在回复的短信中摆明他一贯的为人态度,“你是否发错对象?如果要我对我校‘吴法天(副)教授约架被打’发表看法,恕无评议。”
这位昔日西南政法大学的精神领袖、如今的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极擅调侃。就在宪法颁行30周年的今天,有学者在饭桌旁故意问他:王老师,法治两字怎写?他稍稍侧身,两眼微睨:你说怎么写,就怎么写。
无论是老友、北大法学院教授贺卫方主持的会议上,还是2010年的公开讲座里,他都不动声色,“不说心里过意不去”——“美国的宪政主义者无法理解中国宪政主义者的痛苦。正像一个意大利的球迷,没有办法理解一个中国球迷的痛苦一样。”
还有微博里的自嘲——“今天天真冷,好不容易打上车。一上车,京哥就唠叨不停。问我是哪个单位的,干什么的。我如实作答,并告诉是教法律的。又问,教什么法律?答,教的是一门最不值钱的法律。京哥回答说,噢,是教宪法的吧?!”
1980年代中期至今,王人博先后发表《法治论》、《权利及其救济》、《宪政文化与近代中国》、《宪政的中国之道》等著作。看似一段学术脉络,却是心底“永不消逝的电波”。他曾说道:我既不左,也不右,我是一个坚定的宪政主义爱国者。
不该结束的永远不会结束
“大学的第一堂宪法课,现在还记忆犹新:宪法是阶级力量对比的反映。”1979年,重庆歌乐山下,刚从山东莱西考入西南政法学院的王人博觉得云里雾里,“因为我总是想到毛主席的‘鞍钢宪法’和苏联的‘马钢宪法’。”
当时比他高一级、同为山东老乡的贺卫方回忆,无论读书联欢活动,还是山东校友会,王人博都不是风云人物,远不及78级的学长蒋庆等人活跃。王人博点头称是:“我这种人永远不会是站在舞台中间、登高一呼的人物。”
在手捧学校油印的“汉译世界学术名著”尚且激动半晌的岁月,他确实“没有受到专业上,哪一本书或哪一学派人物的较深影响”。最爱读的,反而是中国社科院出版的《哲学研究》。
“以人博的个性来讲,如果要让他真对一个人或者一本著作比较倾心,给出高度评价,我想比较难。”现任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程燎原在电话中说道。在他看来,王人博在法学界崭露头角是在1989年。
那一年,留在西南政法大学任教数年的王人博硕士毕业,与程燎原合写了这本被学界誉为“国内系统研究法治理论的开山之作”的《法治论》。
十一届三中全会过后,“坚持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的提出,引发学界对中国社会“是人治,还是法治”、“对资本主义法治如何评价”、“对社会主义法治如何评价”等一系列争论。1980年年初,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组织四百多名专家参加“人治与法治”专题讨论会,其后结集出版了《法治与人治问题讨论集》。
“我和程燎原都认为里面很多问题没说清。譬如主流认为‘法治’即简单的‘依法治国’,沿袭中国传统的法家思想。可法治有哪些要素?法治思想怎样形成?这就有了我们想理清‘法治’的动机。”王人博说。
1987年,中央召开十三大,再度触及渐已沉寂的“法治”话题。第二年,毕业于西政的山东人民出版社编辑李怀德接到社里论述“法治”的出书命题后,马上致信王人博,“我听过他一年的课,他的思想言论已属前沿。”
1989年3月,李怀德读到《法治论》初稿时,大为惊叹:程燎原记述了历史上及现代一些思想大家的法治学说,王人博探讨法治的实体价值、权力的合理位置、自由与法律的关系、权利与义务和法治的形式价值,“无论以后法治理论的模式、语境、研究方式发生改变,就连李步云(现任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为国家领导人讲法治等,都无出这本书的框架。”
商议《法治论》导论时,王人博与程燎原来到了重庆沙坪公园,面对保存一隅的“红卫兵墓”陡生感慨,“为什么那么多年轻的生命埋葬这里?不就是无法无天带来的灾难?”对比歌乐山下的革命烈士陵园,他们想过“以此作引子”。
书的后序,寥寥数语,意味深长:“该结束的永远结束。不该结束的永远不会结束…… ”
中国式的宪政观
1980年代末期,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文显、张光博等人旗帜鲜明地打出“权利本位论”。对此,学界另一学者张恒山撰文质疑,认为“法的重心在于义务”。随后,派生第三方,“权利义务一致论”。
此背景切合了王人博与程燎原写完《法治论》的思路,书里的权利价值、自由价值,每样都能独立成书。“自由”已然写得太多,何不趁“权利”论战正酣,论证“权利”。
1992年,王人博与程燎原第二本合著《赢得神圣——权利及其救济》出版,被视为《法治论》的“姐妹篇”。
按李怀德理解,这本书超越当年的辩论层面在于,相对于张文显与张恒山等人以权利与义务的对接来确定权利的地位与价值,王人博、程燎原则把讨论放在市场经济的历史背景下,提出“社会的权利本位论”,以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对接重新思考“权利本位论”,彰显“权利”的真实价值。
“宪法,人们称之为‘法之法’、法上法。宪政,通常理解为‘实施宪法的民主政治’,或以‘宪法治理国家’。如果说,权利是宪法的灵魂,那么,合理确立权利与权力的界限并有效制约权力以实现权利,则是宪政的关键。”1997年,法学家俞荣根为王人博历时3年完成的《宪政文化与近代中国》作序,开宗明义。
《权利及其救济》之后,学术之路往何处去?王人博与程燎原一番深谈后共同想到,立足中国,用法律学说史。程燎原选择将目光投向1949年后的中国法治史。而查阅近代史,王人博深感“宪政是一热门话题”。
“他向我谈及他的研究计划,打算把重点放在近代宪政文化问题上,我深表赞同,并为他的选题眼光和胆识而由衷高兴。他十数年从事法史教研工作,尤其对西方法治理论和权利学说有着深刻的领悟与把握。顺此由西而中,比较中西,以西鉴中,以中化西,融通中西,正是他应走也能走的治学历程。”15年过后,俞荣根坚持当日的持评。
2003年,王人博发表《宪政的中国之道》。“为什么不是中国的宪政之道?”他在西政时的学生、青年学者羽戈问。 他闻之一笑,“潜意识中,我想突出的是‘宪政’。将它看作一个共同普世性价值,不管中国、美国,任何国家都要遵守。”
程燎原分析,王人博从宪政在中国的研究中提炼出,自近代以来,“宪政”作为一个西方舶来品,与中国文化的摩擦,由此产生“中国式”宪政观——“富强为体,宪政为用”,正因为中国人的国情民意、传统理念与西方有别,对于“宪政”的理解与西方如此不同,学界探讨宪政、法治,不能忽视中国的立场。
站在纯学术角度,程燎原尤为欣赏《宪政的中国之道》中的《民权词义考论》,“这是对近代以来中国政治法律中使用的核心基础性概念的一种开放式研究。他做得最好的就是对‘民权’的阐释。它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我们中国人如何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
“2009年,我重新阅读材料时发现,我忽略了很大一个问题。我以前只注意到中国宪政思想,一切都是为了追求国家富强。可我没有看到,这一大目标下,还有第二层逻辑,要达到富强,首先在于你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如果是要构建类似西方的政治共同体,那么对于中国,关键在于民。”王人博思忖道。
2010年,演讲《宪政的中国本土叙事》,他的开场白是:“到宪政的路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不去宪政的路。”
告别西政
还是在2003年,王人博告别“占据生命四分之三血液”的西南政法大学,前往中国政法大学任教。离开的原由他在文章里含蓄地提到,“身边的人一个个走了。”
1997年,为列入“211工程”,西南政法大学与中国政法大学激烈竞争,结果均未入选。2000年,“高校合并”大潮中,中国政法大学归入教育部,西南政法大学则由重庆市主管,从全国性大学降为地方性大学。
“学校不如以往显赫。加上东南沿海地区、经济发达省市,包括北京的学术研究与人才市场繁荣,跟西部构成反差。什么‘孔雀东南飞’、‘一江春水向东流’,影响了大家的心态。”贺卫方补充道。
“真的挺失望。”王人博忆起未走前,他与程燎原来京开会,聊至凌晨4点,“我们是最安土重迁的人,可这次肯定要走,问题是去哪儿?”最终,程燎原先他一步离开西政,到湘潭大学任教。
“我跟人博在西政是最好的朋友。我走了,他多少会孤单,这也是他去中国政法大学的一个原因。”程燎原说。
一天早上,时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打来电话:“人博,合同没签吧?别签了,到我这儿来。剩下的事,我让人事处长跟你谈。”
“你知道见面后,徐显明对王人博说了什么?”李怀德在电话中说,“徐校长说,他是中国法学界深具人文情怀与批判精神的学者。正是这句话彻底打动了他。”
不要触动我的软肋
北京午夜。酒后释放,王人博沉浸在“90后”的歌曲里。他年轻时想做摇滚,想当约翰?列侬。可现在年过五十,“我只能做一个教书匠,谁也影响不了。请不要触动我的软肋。”他低下了头。
他的软肋是他的乡愁。是别离故土时,目送祖母拖着小脚折回的背影,是家庭在家族里势单力薄,自小感受世态炎凉,“什么四海之内皆兄弟?我不信。我相信人性恶。”“人性恶”是西方设定宪法以作预防的前提。
“我认为宪政这一概念,最能集中表达中国人文化的乡愁——一个流落异乡的孩子,越是感到别人的阔,越是思念自己贫穷的家乡。当我们越去阅读西方的政治、公法文明的时候,越激起我们中国式的乡愁之感。”他在讲台上,传达内心深沉的乡愁。
他曾取名“王二黼”。“王二黼”,即wolf(狼),“敏感、警觉、难以驯服”。
他喜欢调侃。他的学生、律师楚望台在《昌平往事》中记录:王是法大为数不多的谦谦君子,或许从外表上看,他更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痞子。……一场“宪政的中国之道”的讲演上,他提到专制社会的服饰,说越专制的国家,妇女露点的面积就越小。“稍微开明一些的,比如唐朝”——他撕开自己T恤的领口,露出两肋排骨,台下绝倒。
“有时真不想调侃,真想愤怒,拍砖。比如看到食品安全出问题。但人一上岁数,遇到愤怒的事情,最好的方式是走开。”王人博又说。
学生们私下透露,他尊敬严复、鲁迅、陈独秀。严复晚年悲凉的心境,令他惺惺相惜。更有人说,站在现实的河流,他怀有一颗火热的心,却是一个头脑清醒的旁观者。
“这要看什么角度理解,如果他是以学院派的风骨来观察社会,他的旁观却是为了参与。”程燎原想了想,有一年,王人博到重庆大学演讲。途中,谈及杨丽娟苦追刘德华的话题——“中国的宪政、法治对他而言,就是刘德华,而他就是杨丽娟。”这是程燎原的解读。
中国传统文化与宪政
人物周刊:在诸子百家里,荀子的“人性恶”,与西方认定“人性恶”,从而制定宪法,实行宪政,有什么不同?
王人博:儒家自孔子后分两条线,一条是孟子,一条是荀子。传统儒学认为,孟子真正弘扬了儒家精华。荀子则反对孟子所说的人一生下来都是善的。他认为人生下来无善无恶,向善还是为恶,主要看人在后天环境的教育。
这与西方所讲“人性恶”不太一样。西方对人性是恶是善,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还没有共识,不同的流派自然有不同的看法。基督教在西方广为传播后,“原罪”成了西方人性恶的一个起源。
西方宪政与法律的预设前提是,不把人性看得那么高。这就好处理了,首先预防人继续朝恶发展,于是有宗教、有牧师来净化人的灵魂。人的灵魂有净化不了的,或者对方压根不想净化的,那么,管束人的行为不越界,就是制定宪法和法律——宪法是防范政府的恶,法律是针对我们所有人,普通老百姓的恶。不能说当官的坏,老百姓全是好,这样不公平。
人物周刊:传统的政治哲学对于宪政移植中国是否真起作用?
王人博:每一个关心中国宪政的人肯定要转到文化传统中去。按我的判断,如果非要将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进行对接,有两样可循,一个是民主,民主本来就不是外来词,可从儒学里找到资源;再一个就是共和主义。共和主义强调公民德性,恰好跟儒家所提倡的“君子”概念有相通之处。君子强调个人责任意识,公民德性也是这样。《君主论》的作者马基雅维利,也强调了公民责任的问题。 宪政最重要的功能与价值,是对国家权力的防范。而对此,儒学又能提供什么?不管我们对中国文化与历史有多强的自豪感,有一点很遗憾——始终对国家权力没有一种警觉。有一些人有警觉,也缺乏一种防范意识。
前几天,我在法大论坛上讲过,中国人对权力理论上很警觉,比如说皇帝身边配有谏官。问题是,当这个皇帝不听劝时怎么办?在中国,通常是两个办法,一是你必须听劝,否则我抱着杀头的危险还是要劝。结果劝的人被杀,再劝又被杀。最后,孟子说不行就推翻。
西方与我们有别在于,它不想走要么劝,要么杀与被杀的两个极端。他们想,能不能发明一种规则,使掌权者听劝,如不听劝就下台?这就是宪政。这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找不到。
人物周刊:也有人认为,实践宪政,技术比思想更重要。
王人博:我认为恰恰相反,如果中国人的观念不变,引进西方那么一大堆制度与技术也没有用。我在讲座里说过,要把宪政引进中国不难,一个月就够了,将英文译成中文就成。关键是我们的思想意识,支配我们行为的动机非常重要。一个制度在一种语境下发挥作用,不意味着这个制度移植到另一语境会发挥同样的效用,这不可能。
人物周刊:如果中国传统文化对宪政无用,还有其他方法?
王人博:我最怕被问中国宪政怎么走这类问题。我就这样说,能给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开出药方子的人还没出生。
说公道话,从晚清到现在一百多年,最好的时期绝对不是民国。谁傻啊,当时有多少饿死的饥民作过统计吗?中国这30年不容易,可能是最好的。当然出现了很多问题,不出问题,咱们今天不谈这一话题。可不管怎么说,中国现在解决了温饱。你可知道,中国的历朝历代,真正的伟大君王也只不过能让百姓吃饱饭而已。现在的农村确实存在乱征地等现象,但中国的农民生活普遍提高了,这也是事实。有些地方的农民一天还能吃顿肉,这是以前做梦没想到的。什么宪政民主,跟他没关系。他们只想过得好一点而已。中国的事情也许只能按照这个路子走下去,我认为中国没别的路可走,只能“先经后政”。
中国问题太复杂,这么多人口,地区差别这么大,这么多的民族。任何一种改革,能使这个民族都能容纳不容易,一不留神,真的要出大麻烦。不要说别的,就说一个劳教的改革制度,为什么难?因为中国改革涉及到各方的利益。
任何改革都是利益重新分配的问题。任何改革都有一个规定,你穿草鞋,还是我穿草鞋?或者倒过来讲,是你穿皮鞋,还是我穿皮鞋?任何改革绝对不可能使人人都穿上皮鞋,即使人人都穿上皮鞋,皮鞋质量也不一样。
宪政要从自己做起
人物周刊:宪政有一前提,即民主。网络世界上,网民一方面自由发言,另一方面也有大量语言暴力产生。是否也反映出,我们对于“民主”尚未认清?
王人博:方流芳老师最近有篇访谈,《让我们在规则下辩论》。他发现中国的网络确实存在很大问题,就是语言暴力。他从“约架事件”谈起,没谈事件本身,而说我们的辩论需要一种规则。知识分子应该是君子,可以观点不一致,但是一律同仁,只要不骂仗,不人身攻击,认为都可以。我在《法的中国性——“五四宪法”制定的背景》中也说,民主意味着辩论,辩论就需要规则。辩论不是吵架,为此,古希腊发明了修辞学,它跟政治、公民生活必定相关。当西方的议会民主制诞生以后,首先学会的就是辩论,其辩论规则,是经过欧美民族实践总结出来的技巧。
同样,以网络为例,我们引进了互联网的技术,像微博、博客,但其发挥的效益与西方不同。因为掌握技术的人,其德行、观念、意识没有改变。中国学西方一百多年,没学会辩论规则。这个不善于遵守规则的民族,又把辩论搬到网上。网络是虚拟世界,展示人的本性不怕丢脸,加上发言便捷的特点,这就是网络为什么会出现战争。网络是不适合辩论的领域。第一,谁来制定辩论规则;第二,你怎么能使网民遵守你的规则。
我是“珍爱生命,远离网络”。所以,我告诉我的弟子,在网上不管是实名制还是虚名制,绝对不能骂人,而且也不要招人骂。我给自己制定的规则是:喝了酒回家绝不上网。我从来不在网络上发表对有关人物、事件的言论,我不想招惹人。
人物周刊:你主张“宪政要从自己做起”,为什么?
王人博:既然我做这门学科,提倡宪政,起码得按宪政的规则来做自己。否则不是伪君子吗?我从我自己做起,这点我认为是符合宪政主义的规范。
人物周刊:但对于某些人而言,会不会因特殊的生存环境,让他的选择难以听从良知?
王人博: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所指?我是有所指的,中国有一帮赚了大钱的商人,在微博上忽悠小愤青们。谁都知道,没共产党他们能发家吗?不要又吃别人的饭,又砸别人的锅。这算什么事?
王人博语录
山东人的性格不同,但有一点可能是同的:湖南人造反是自己想当皇帝,而山东人造反是想招安。山东人的优点是认同合法性,有忠诚之心,其缺点那就太多了。
——王人博谈他和贺卫方作为山东人的独特个性
第一,脸面是重要的,但过得去就行了,因为再美的女人都会变成老婆子;第二,女人的善良是永恒的, 要知道她会如何地对待你的父母,这是知道如何对你的一个借鉴;第三,女人不能太笨和过度聪明(只对做妻子而言),太笨无法交流,太聪明,让人不放心。
——王人博对门下男弟子择妻的三条意见
不要用蔑视的口吻谈功利心,功利心是人类共有的遗产。正义往往都与功利心相联系,比如希腊城邦的正义。要除去功利心是危险的,这是卢梭式的革命主义用的词汇。正义与心眼相关,与脑袋无关。
——王人博谈“功利心与正义”
王人博
生于1958年,著名宪法学者,曾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现代法学》和《西南政法大学学报》主编,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政法论坛》主编。其代表著作《法治论》(与程燎原合著)是1990年代国内外极具影响的一本学术著作,其《宪政文化与近代中国》、《宪政的中国之道》有着广泛的学术影响。
这位昔日西南政法大学的精神领袖、如今的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极擅调侃。就在宪法颁行30周年的今天,有学者在饭桌旁故意问他:王老师,法治两字怎写?他稍稍侧身,两眼微睨:你说怎么写,就怎么写。
无论是老友、北大法学院教授贺卫方主持的会议上,还是2010年的公开讲座里,他都不动声色,“不说心里过意不去”——“美国的宪政主义者无法理解中国宪政主义者的痛苦。正像一个意大利的球迷,没有办法理解一个中国球迷的痛苦一样。”
还有微博里的自嘲——“今天天真冷,好不容易打上车。一上车,京哥就唠叨不停。问我是哪个单位的,干什么的。我如实作答,并告诉是教法律的。又问,教什么法律?答,教的是一门最不值钱的法律。京哥回答说,噢,是教宪法的吧?!”
1980年代中期至今,王人博先后发表《法治论》、《权利及其救济》、《宪政文化与近代中国》、《宪政的中国之道》等著作。看似一段学术脉络,却是心底“永不消逝的电波”。他曾说道:我既不左,也不右,我是一个坚定的宪政主义爱国者。
不该结束的永远不会结束
“大学的第一堂宪法课,现在还记忆犹新:宪法是阶级力量对比的反映。”1979年,重庆歌乐山下,刚从山东莱西考入西南政法学院的王人博觉得云里雾里,“因为我总是想到毛主席的‘鞍钢宪法’和苏联的‘马钢宪法’。”
当时比他高一级、同为山东老乡的贺卫方回忆,无论读书联欢活动,还是山东校友会,王人博都不是风云人物,远不及78级的学长蒋庆等人活跃。王人博点头称是:“我这种人永远不会是站在舞台中间、登高一呼的人物。”
在手捧学校油印的“汉译世界学术名著”尚且激动半晌的岁月,他确实“没有受到专业上,哪一本书或哪一学派人物的较深影响”。最爱读的,反而是中国社科院出版的《哲学研究》。
“以人博的个性来讲,如果要让他真对一个人或者一本著作比较倾心,给出高度评价,我想比较难。”现任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程燎原在电话中说道。在他看来,王人博在法学界崭露头角是在1989年。
那一年,留在西南政法大学任教数年的王人博硕士毕业,与程燎原合写了这本被学界誉为“国内系统研究法治理论的开山之作”的《法治论》。
十一届三中全会过后,“坚持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的提出,引发学界对中国社会“是人治,还是法治”、“对资本主义法治如何评价”、“对社会主义法治如何评价”等一系列争论。1980年年初,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组织四百多名专家参加“人治与法治”专题讨论会,其后结集出版了《法治与人治问题讨论集》。
“我和程燎原都认为里面很多问题没说清。譬如主流认为‘法治’即简单的‘依法治国’,沿袭中国传统的法家思想。可法治有哪些要素?法治思想怎样形成?这就有了我们想理清‘法治’的动机。”王人博说。
1987年,中央召开十三大,再度触及渐已沉寂的“法治”话题。第二年,毕业于西政的山东人民出版社编辑李怀德接到社里论述“法治”的出书命题后,马上致信王人博,“我听过他一年的课,他的思想言论已属前沿。”
1989年3月,李怀德读到《法治论》初稿时,大为惊叹:程燎原记述了历史上及现代一些思想大家的法治学说,王人博探讨法治的实体价值、权力的合理位置、自由与法律的关系、权利与义务和法治的形式价值,“无论以后法治理论的模式、语境、研究方式发生改变,就连李步云(现任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为国家领导人讲法治等,都无出这本书的框架。”
商议《法治论》导论时,王人博与程燎原来到了重庆沙坪公园,面对保存一隅的“红卫兵墓”陡生感慨,“为什么那么多年轻的生命埋葬这里?不就是无法无天带来的灾难?”对比歌乐山下的革命烈士陵园,他们想过“以此作引子”。
书的后序,寥寥数语,意味深长:“该结束的永远结束。不该结束的永远不会结束…… ”
中国式的宪政观
1980年代末期,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文显、张光博等人旗帜鲜明地打出“权利本位论”。对此,学界另一学者张恒山撰文质疑,认为“法的重心在于义务”。随后,派生第三方,“权利义务一致论”。
此背景切合了王人博与程燎原写完《法治论》的思路,书里的权利价值、自由价值,每样都能独立成书。“自由”已然写得太多,何不趁“权利”论战正酣,论证“权利”。
1992年,王人博与程燎原第二本合著《赢得神圣——权利及其救济》出版,被视为《法治论》的“姐妹篇”。
按李怀德理解,这本书超越当年的辩论层面在于,相对于张文显与张恒山等人以权利与义务的对接来确定权利的地位与价值,王人博、程燎原则把讨论放在市场经济的历史背景下,提出“社会的权利本位论”,以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对接重新思考“权利本位论”,彰显“权利”的真实价值。
“宪法,人们称之为‘法之法’、法上法。宪政,通常理解为‘实施宪法的民主政治’,或以‘宪法治理国家’。如果说,权利是宪法的灵魂,那么,合理确立权利与权力的界限并有效制约权力以实现权利,则是宪政的关键。”1997年,法学家俞荣根为王人博历时3年完成的《宪政文化与近代中国》作序,开宗明义。
《权利及其救济》之后,学术之路往何处去?王人博与程燎原一番深谈后共同想到,立足中国,用法律学说史。程燎原选择将目光投向1949年后的中国法治史。而查阅近代史,王人博深感“宪政是一热门话题”。
“他向我谈及他的研究计划,打算把重点放在近代宪政文化问题上,我深表赞同,并为他的选题眼光和胆识而由衷高兴。他十数年从事法史教研工作,尤其对西方法治理论和权利学说有着深刻的领悟与把握。顺此由西而中,比较中西,以西鉴中,以中化西,融通中西,正是他应走也能走的治学历程。”15年过后,俞荣根坚持当日的持评。
2003年,王人博发表《宪政的中国之道》。“为什么不是中国的宪政之道?”他在西政时的学生、青年学者羽戈问。 他闻之一笑,“潜意识中,我想突出的是‘宪政’。将它看作一个共同普世性价值,不管中国、美国,任何国家都要遵守。”
程燎原分析,王人博从宪政在中国的研究中提炼出,自近代以来,“宪政”作为一个西方舶来品,与中国文化的摩擦,由此产生“中国式”宪政观——“富强为体,宪政为用”,正因为中国人的国情民意、传统理念与西方有别,对于“宪政”的理解与西方如此不同,学界探讨宪政、法治,不能忽视中国的立场。
站在纯学术角度,程燎原尤为欣赏《宪政的中国之道》中的《民权词义考论》,“这是对近代以来中国政治法律中使用的核心基础性概念的一种开放式研究。他做得最好的就是对‘民权’的阐释。它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我们中国人如何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
“2009年,我重新阅读材料时发现,我忽略了很大一个问题。我以前只注意到中国宪政思想,一切都是为了追求国家富强。可我没有看到,这一大目标下,还有第二层逻辑,要达到富强,首先在于你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如果是要构建类似西方的政治共同体,那么对于中国,关键在于民。”王人博思忖道。
2010年,演讲《宪政的中国本土叙事》,他的开场白是:“到宪政的路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不去宪政的路。”
告别西政
还是在2003年,王人博告别“占据生命四分之三血液”的西南政法大学,前往中国政法大学任教。离开的原由他在文章里含蓄地提到,“身边的人一个个走了。”
1997年,为列入“211工程”,西南政法大学与中国政法大学激烈竞争,结果均未入选。2000年,“高校合并”大潮中,中国政法大学归入教育部,西南政法大学则由重庆市主管,从全国性大学降为地方性大学。
“学校不如以往显赫。加上东南沿海地区、经济发达省市,包括北京的学术研究与人才市场繁荣,跟西部构成反差。什么‘孔雀东南飞’、‘一江春水向东流’,影响了大家的心态。”贺卫方补充道。
“真的挺失望。”王人博忆起未走前,他与程燎原来京开会,聊至凌晨4点,“我们是最安土重迁的人,可这次肯定要走,问题是去哪儿?”最终,程燎原先他一步离开西政,到湘潭大学任教。
“我跟人博在西政是最好的朋友。我走了,他多少会孤单,这也是他去中国政法大学的一个原因。”程燎原说。
一天早上,时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打来电话:“人博,合同没签吧?别签了,到我这儿来。剩下的事,我让人事处长跟你谈。”
“你知道见面后,徐显明对王人博说了什么?”李怀德在电话中说,“徐校长说,他是中国法学界深具人文情怀与批判精神的学者。正是这句话彻底打动了他。”
不要触动我的软肋
北京午夜。酒后释放,王人博沉浸在“90后”的歌曲里。他年轻时想做摇滚,想当约翰?列侬。可现在年过五十,“我只能做一个教书匠,谁也影响不了。请不要触动我的软肋。”他低下了头。
他的软肋是他的乡愁。是别离故土时,目送祖母拖着小脚折回的背影,是家庭在家族里势单力薄,自小感受世态炎凉,“什么四海之内皆兄弟?我不信。我相信人性恶。”“人性恶”是西方设定宪法以作预防的前提。
“我认为宪政这一概念,最能集中表达中国人文化的乡愁——一个流落异乡的孩子,越是感到别人的阔,越是思念自己贫穷的家乡。当我们越去阅读西方的政治、公法文明的时候,越激起我们中国式的乡愁之感。”他在讲台上,传达内心深沉的乡愁。
他曾取名“王二黼”。“王二黼”,即wolf(狼),“敏感、警觉、难以驯服”。
他喜欢调侃。他的学生、律师楚望台在《昌平往事》中记录:王是法大为数不多的谦谦君子,或许从外表上看,他更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痞子。……一场“宪政的中国之道”的讲演上,他提到专制社会的服饰,说越专制的国家,妇女露点的面积就越小。“稍微开明一些的,比如唐朝”——他撕开自己T恤的领口,露出两肋排骨,台下绝倒。
“有时真不想调侃,真想愤怒,拍砖。比如看到食品安全出问题。但人一上岁数,遇到愤怒的事情,最好的方式是走开。”王人博又说。
学生们私下透露,他尊敬严复、鲁迅、陈独秀。严复晚年悲凉的心境,令他惺惺相惜。更有人说,站在现实的河流,他怀有一颗火热的心,却是一个头脑清醒的旁观者。
“这要看什么角度理解,如果他是以学院派的风骨来观察社会,他的旁观却是为了参与。”程燎原想了想,有一年,王人博到重庆大学演讲。途中,谈及杨丽娟苦追刘德华的话题——“中国的宪政、法治对他而言,就是刘德华,而他就是杨丽娟。”这是程燎原的解读。
中国传统文化与宪政
人物周刊:在诸子百家里,荀子的“人性恶”,与西方认定“人性恶”,从而制定宪法,实行宪政,有什么不同?
王人博:儒家自孔子后分两条线,一条是孟子,一条是荀子。传统儒学认为,孟子真正弘扬了儒家精华。荀子则反对孟子所说的人一生下来都是善的。他认为人生下来无善无恶,向善还是为恶,主要看人在后天环境的教育。
这与西方所讲“人性恶”不太一样。西方对人性是恶是善,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还没有共识,不同的流派自然有不同的看法。基督教在西方广为传播后,“原罪”成了西方人性恶的一个起源。
西方宪政与法律的预设前提是,不把人性看得那么高。这就好处理了,首先预防人继续朝恶发展,于是有宗教、有牧师来净化人的灵魂。人的灵魂有净化不了的,或者对方压根不想净化的,那么,管束人的行为不越界,就是制定宪法和法律——宪法是防范政府的恶,法律是针对我们所有人,普通老百姓的恶。不能说当官的坏,老百姓全是好,这样不公平。
人物周刊:传统的政治哲学对于宪政移植中国是否真起作用?
王人博:每一个关心中国宪政的人肯定要转到文化传统中去。按我的判断,如果非要将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进行对接,有两样可循,一个是民主,民主本来就不是外来词,可从儒学里找到资源;再一个就是共和主义。共和主义强调公民德性,恰好跟儒家所提倡的“君子”概念有相通之处。君子强调个人责任意识,公民德性也是这样。《君主论》的作者马基雅维利,也强调了公民责任的问题。 宪政最重要的功能与价值,是对国家权力的防范。而对此,儒学又能提供什么?不管我们对中国文化与历史有多强的自豪感,有一点很遗憾——始终对国家权力没有一种警觉。有一些人有警觉,也缺乏一种防范意识。
前几天,我在法大论坛上讲过,中国人对权力理论上很警觉,比如说皇帝身边配有谏官。问题是,当这个皇帝不听劝时怎么办?在中国,通常是两个办法,一是你必须听劝,否则我抱着杀头的危险还是要劝。结果劝的人被杀,再劝又被杀。最后,孟子说不行就推翻。
西方与我们有别在于,它不想走要么劝,要么杀与被杀的两个极端。他们想,能不能发明一种规则,使掌权者听劝,如不听劝就下台?这就是宪政。这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找不到。
人物周刊:也有人认为,实践宪政,技术比思想更重要。
王人博:我认为恰恰相反,如果中国人的观念不变,引进西方那么一大堆制度与技术也没有用。我在讲座里说过,要把宪政引进中国不难,一个月就够了,将英文译成中文就成。关键是我们的思想意识,支配我们行为的动机非常重要。一个制度在一种语境下发挥作用,不意味着这个制度移植到另一语境会发挥同样的效用,这不可能。
人物周刊:如果中国传统文化对宪政无用,还有其他方法?
王人博:我最怕被问中国宪政怎么走这类问题。我就这样说,能给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开出药方子的人还没出生。
说公道话,从晚清到现在一百多年,最好的时期绝对不是民国。谁傻啊,当时有多少饿死的饥民作过统计吗?中国这30年不容易,可能是最好的。当然出现了很多问题,不出问题,咱们今天不谈这一话题。可不管怎么说,中国现在解决了温饱。你可知道,中国的历朝历代,真正的伟大君王也只不过能让百姓吃饱饭而已。现在的农村确实存在乱征地等现象,但中国的农民生活普遍提高了,这也是事实。有些地方的农民一天还能吃顿肉,这是以前做梦没想到的。什么宪政民主,跟他没关系。他们只想过得好一点而已。中国的事情也许只能按照这个路子走下去,我认为中国没别的路可走,只能“先经后政”。
中国问题太复杂,这么多人口,地区差别这么大,这么多的民族。任何一种改革,能使这个民族都能容纳不容易,一不留神,真的要出大麻烦。不要说别的,就说一个劳教的改革制度,为什么难?因为中国改革涉及到各方的利益。
任何改革都是利益重新分配的问题。任何改革都有一个规定,你穿草鞋,还是我穿草鞋?或者倒过来讲,是你穿皮鞋,还是我穿皮鞋?任何改革绝对不可能使人人都穿上皮鞋,即使人人都穿上皮鞋,皮鞋质量也不一样。
宪政要从自己做起
人物周刊:宪政有一前提,即民主。网络世界上,网民一方面自由发言,另一方面也有大量语言暴力产生。是否也反映出,我们对于“民主”尚未认清?
王人博:方流芳老师最近有篇访谈,《让我们在规则下辩论》。他发现中国的网络确实存在很大问题,就是语言暴力。他从“约架事件”谈起,没谈事件本身,而说我们的辩论需要一种规则。知识分子应该是君子,可以观点不一致,但是一律同仁,只要不骂仗,不人身攻击,认为都可以。我在《法的中国性——“五四宪法”制定的背景》中也说,民主意味着辩论,辩论就需要规则。辩论不是吵架,为此,古希腊发明了修辞学,它跟政治、公民生活必定相关。当西方的议会民主制诞生以后,首先学会的就是辩论,其辩论规则,是经过欧美民族实践总结出来的技巧。
同样,以网络为例,我们引进了互联网的技术,像微博、博客,但其发挥的效益与西方不同。因为掌握技术的人,其德行、观念、意识没有改变。中国学西方一百多年,没学会辩论规则。这个不善于遵守规则的民族,又把辩论搬到网上。网络是虚拟世界,展示人的本性不怕丢脸,加上发言便捷的特点,这就是网络为什么会出现战争。网络是不适合辩论的领域。第一,谁来制定辩论规则;第二,你怎么能使网民遵守你的规则。
我是“珍爱生命,远离网络”。所以,我告诉我的弟子,在网上不管是实名制还是虚名制,绝对不能骂人,而且也不要招人骂。我给自己制定的规则是:喝了酒回家绝不上网。我从来不在网络上发表对有关人物、事件的言论,我不想招惹人。
人物周刊:你主张“宪政要从自己做起”,为什么?
王人博:既然我做这门学科,提倡宪政,起码得按宪政的规则来做自己。否则不是伪君子吗?我从我自己做起,这点我认为是符合宪政主义的规范。
人物周刊:但对于某些人而言,会不会因特殊的生存环境,让他的选择难以听从良知?
王人博: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所指?我是有所指的,中国有一帮赚了大钱的商人,在微博上忽悠小愤青们。谁都知道,没共产党他们能发家吗?不要又吃别人的饭,又砸别人的锅。这算什么事?
王人博语录
山东人的性格不同,但有一点可能是同的:湖南人造反是自己想当皇帝,而山东人造反是想招安。山东人的优点是认同合法性,有忠诚之心,其缺点那就太多了。
——王人博谈他和贺卫方作为山东人的独特个性
第一,脸面是重要的,但过得去就行了,因为再美的女人都会变成老婆子;第二,女人的善良是永恒的, 要知道她会如何地对待你的父母,这是知道如何对你的一个借鉴;第三,女人不能太笨和过度聪明(只对做妻子而言),太笨无法交流,太聪明,让人不放心。
——王人博对门下男弟子择妻的三条意见
不要用蔑视的口吻谈功利心,功利心是人类共有的遗产。正义往往都与功利心相联系,比如希腊城邦的正义。要除去功利心是危险的,这是卢梭式的革命主义用的词汇。正义与心眼相关,与脑袋无关。
——王人博谈“功利心与正义”
王人博
生于1958年,著名宪法学者,曾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现代法学》和《西南政法大学学报》主编,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政法论坛》主编。其代表著作《法治论》(与程燎原合著)是1990年代国内外极具影响的一本学术著作,其《宪政文化与近代中国》、《宪政的中国之道》有着广泛的学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