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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宏志:乔叶老师你好,首先祝贺你去年出版了新的长篇小说《藏珠记》。不过,我们的访谈,还是从你文学创作之路的开始谈起吧。你最早是写散文的,而且在散文写作上还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我很好奇的是,你文学的起步,为什么是散文,而不是小说、诗歌等其他文体。我看过你曾经在访谈中说过,当时之所以写作,是因为生活中的压抑、困惑无处诉说,所以才形成文字的,那么,是不是在表达个人感觉方面,散文比小说更方便,才让你创作时候选择了散文,还是有其他的原因?
乔叶:我写作,是因为我迫切需要跟自己对话。我17岁从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分到村里的学校教书,非常的基层。我也郁闷、痛苦,觉得自己有点志向却没有路途,也没有人劝导,这时候就需要自己劝导自己,这些文字就属于自己给自己熬的鸡汤。
我后来理性地分析,那时候的写作完全不属于文学创作领域的,我的自我解析、自我劝导是一种相对狭窄的表达,不过我后来知道实际上很多个体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具有普世性,所以这样就能受到很多欢迎。另外,我的平台比较好,最初我的散文是在《中国青年报》发表。那份报纸当时发行量非常大,又是全国性报纸,我就类似于专栏作者,编辑眼里的“金牌作者”,他们对我非常关注和厚爱。然后全国范围的青年刊物也关注我,我受到很多鼓励,有点大众效应。
刘宏志:从创作的角度来说,你是从散文而入小说的,能否说一下散文创作与小说创作对作家要求的异同。
乔叶:对我来说,原来的小散文算是习作。我进了河南文学院,成了专业作家之后,深入这个更专业的群体后,再看自己以前写的作品,会很脸红很惭愧。在某种意义上,那些小散文是对生活的浅显的表达和认识。
所以,对我来说,让我写作发生重大转变的,是进入文学院这个专业写作机构。我到了这个专业群体,跟以前做“土八路”的时候,还是不太一样。我会接受专业的熏陶,经常开研讨会呀,探讨专业问题呀,思考问题非常不同,感觉有云泥之别。特别是对文学的思考呀,对社会的思考呀,我都进入了深层次,这些对我后来的小说创作非常有帮助。
刘宏志:你的小说很好读。我感觉你的小说很强调故事性,即便带有很强的散文化笔触的小说,其实都有内在的故事性。你自己是这样认为的么?你如何看待小说的故事性的问题。另外,当下小说家中,我发现很多人都在宣言上强调小说的故事性了,不再是刚接受现代主义时否定小说的故事性了,但是,我发现很多人把表达的复杂性放到了小说的故事性之前,所以,现在很多小说其实很不好看。你如何看待主旨的复杂性与小说的故事性之间的关系。
乔叶:我写过一篇文章,叫《在这故事世界里》,发表在《文艺报》上,就谈我对故事的看法。我觉得,我在写“美文”的时候,故事本身不是主体,而只是工具,我想抵达的是某个道理。这个听起来挺好笑的。但当时很多人大量复制这种形式来写故事。这也是我写故事的主要兴趣,想到了某个道理,就造一个故事吧,然后抵达道理。因为你不能一出来就说道理,你发现了人生哲理,而这可能确实需要一个故事的外衣。
而现在我对故事的认识有两个。一个是故事魅力本身,生活中的故事确实太具有文学的意味了,故事本身是很丰富的。另一个是如果一定要通过故事抵达什么,我想一定是抵达人性,而不是抵达一个单薄的道理。也就是说,我對人生、对生活、对人性的认识发生了本质的变化,所以故事在我这里也只是表达方式,它的体积、面积、深度都发生了变化。
刘宏志:再延伸一点吧,你能否谈一下你对小说这种文体是如何认知的?我觉得小说本质上应该是一种很世俗的文体,就像我们所离不开的食色一样,是世俗。我个人觉得,现在很多小说家把小说弄得太雅了,反而让小说没有意思了。
乔叶:据说,小说就是讲故事。
1993年,我起手写散文的时候,就开始在散文里写故事,而且有很多不是真实的故事,是虚构的故事。我那时太年轻,不知道这是散文的大忌,不过幸好我也没有准备在纯文学刊物发东西,能接纳我的都是一些发行量巨大的社会期刊,以某些标准看,他们不懂文学。
都是些什么故事呢?想来也无非就是类似于《一块砖和幸福》的那种款式:一对夫妻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情离了婚,吃完了离婚饭,从饭店出来,路过一片水洼,女人过不去,男人捡起一块砖头给女人垫在了脚下,女人走一步,男人就垫一步,走着垫着,两个人便都意识到了彼此的错误:“一块砖,垫在脚下,不要敲到头上。有时候,幸福就是这么简单”。
那时候,我的故事也就是这么简单。“一个故事引出一个哲理。”许多评论家都这么说我那时候的散文或者说是美文写作,也就是说,二十出头的我是通过讲故事来总结所谓的哲理。那时候每当接到陌生的读者来电或者来信,对我的称呼都是“阿姨”或者“老师”,可见我多么少年老成,过早沧桑!
那时候我就认识到,故事真是一个好东西,大家都爱它。
二十年过去,现在,我依然在写故事。我粗通文墨的二哥就说我是个故事爱好者,离了故事就不能活。从《取暖》到《月牙泉》,从《打火机》到《最慢的是活着》,从《拆楼记》到《认罪书》,短篇中篇长篇小说,短的中的长的故事……只是再也不敢用“一个故事引出一个哲理。”我已经渐渐知道:那种清晰、澄澈、简单、透明的,不是好故事。好故事常常是暧昧、繁杂、丰茂、多义的,是一个混沌的王国。
我也越来越明白:离了故事就不能活的,其实是这个世界。上了网,随便打开一个网页,眼球上就粘着层层叠叠的故事:城管晚上也摆摊,原来不是为赚钱,而是在“卧底”;洛阳新修一座大佛,右手持佛珠,身形是弥勒,发型却是一个大背头,五官则俨然一大老板;女大学生毕业后觉得工作太辛苦就求包养,和包养人见面后才发现那人是自己同学的父亲,两人居然也顺利成交;还有那些人,谁都是一个好故事——芙蓉姐姐,郭美美,袁厉害,湖南被秤砣砸死的瓜农…… 单论故事,生活里的比小说里的要传奇得多,精彩得多,新鲜得多,热辣得多。简直可以说,这个世界里,生活是故事的大海,小说只是故事小小的漩涡。要比的话,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就是自寻死路。所以啊,还从生活里找什么故事资源来写小说呢?如果不像网络作家一样远离生活八万里,去写悬疑,写穿越,写盗墓,写一女N男或者一男N女的艳情,靠永不能回头的浏览量和永不能下降的点击率去赚银子,作为一个小说家,那怎么还能活呢?
这真有道理。但是这道理,恕我不能苟同。
我深信生活里的故事和小说家讲述的故事有太多本质的不同,简述如下:
如果说前者是原生态的花朵,那么后者就是画布上的油彩。
如果说前者是大自然的天籁,那么后者就是琴弦上的音乐。
如果说前者是呼啸奔跑的怪兽,那么后者就是紧贴肌肤的毛孔。
如果说前者的姿态是向前,向前,再向前,那么后者就是向后,向后,再向后。
如果说前者的长势是向上,向上,再向上,那么后者就是向下,向下,再向下。
如果说前者的嗜好是大些,大些,再大些,那么后者就是小些,小些,再小些。
如果说前者指着大地说:我的实是多么实啊,就像这一栋栋盖在地上的房子。那么后者就会指着自己的胸膛说:我的实是另外一种实,就像扎在心脏上的尖刀。
如果说前者的样子用一个词形容是:好看。那么后者的那个词就是:耐看。
如果说前者的歌词是:我们走在大路上。那么后者的歌词就是:一条小路弯弯曲曲细又长。
如果说前者的声音是:是这样的,不是那样的!那么后者的声音就是:可能不是这样的,可能是那样的,还有另外一些可能……
当然,所有后者都有一个前提:那个小说家,是一个响当当的小说家。
我听到过太多人感叹,说在这个相亲、选秀、雷人剧和网络推手执掌人们业余兴味的时代,文学被边缘化了,写作者被边缘化了……听得我耳朵都起了茧子。我真心觉得——这话说出来会挨骂——被边缘化挺好的。反正每当我走在无论是哪个城市的大街上,没有一个人认出我,我被湮没在人群中,自由自在地行走,宛如鱼翔浅底,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看什么就看什么,每当这个时候,我就无比热爱边缘化。要那么中心化做什么呢?事实上,这个世界有公认的唯一的真正的中心么?如果真有那么一个中心的话,那该是这世界最荒唐的故事了吧。
——小说家生活在这个故事世界,把这世界上的故事细细甄别,然后把它们改头换面,让它们进入到小说的内部崭新成活,茁壮成长,再造出一个独立世界,我觉得这就是小说写作的乐趣,也是文学生活的活法。
这活法真好。我深信:有人在,就有文学在。有文学在,就有这活法在。它的福泽很绵长,甚至会万寿无疆。
刘宏志:你的《认罪书》 《藏珠记》都有意在叙事形式方面做出了一些变化。能否简单谈一下你理解的小说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关系。
乔叶:在我的理解中,小说家不需要刻意去追求形式,内容一旦决定,形式自然也就来了。形式本身应该是个衍生物,或者附属品,不应该作为主体。就像一个人,气血充足的时候走得自然就稳健。托尔斯泰说过一句特别朴素的话:“文学的本质就是感情”。这句话特别简单,但我觉得特别有道理。写作说到底就是情感问题,你对人物、对大小事物的情怀,是通过小说表达出来的。当然,形式是需要考虑的,但是一个优秀的作家在决定了写作内容,或者以什么样的情怀去写、表达什么样的感染力的时候,形式就已经属于细枝末节的问题了。就作家本身的才华来说,应该能够将形式调整得很好。最差的结果,可能会让小说很平凡,但不至于糟糕到会影响表达的主要的光芒。就像金镶玉,好的形式可能会让小说更有光彩。但是如果内容的表达本身足够好,形式的作用就不那么突出了。
刘宏志:我不记得是从哪里看到的了,隐约有印象,说好像你当年到了省文学院之后,曾经和戴来聊过如何写小说,当时戴来已经是比较知名的小说家了,而你还主要在写散文。但是,其实你的小说和戴来的小说的质地完全不同。这种小说之间差异,是作家本人的主观写作意图不同构成的,还是和作家本人的气质有关?
乔叶:每个作家都携带着自己特有的生活经验和精神背景,他们的写作呈现出的质地和面貌不同当然是很正常的。也正因为彼此之间的差异性,我觉得和同道之间聊天是很有意思的事。
刘宏志:我觉得你的小说有着很强烈的女性特质。特别是《最慢的是活着》,那种不厌其烦的书写,《打火机》那种对女性心理的深入挖掘,显然都不是男性作家能胜任的。这种书写中特有的女性主义特质,在我看来,某种程度上也是你自己的一个特点了。这种书写,你是有意为之,还是自身气质使然呢?
乔叶:女性人物在我的小说中出现得确实比较多,因为同为女人,写起来可能比较容易抵达。所以我从女性角度叙述是很自然的选择。但写作如果仅限于个人经验或者和自己很贴近的某类人的经验,那正如张爱玲说过的那样:“通篇我我我的身边文学是要挨骂的”。她还在一本英文书上看到两句话,借来骂那种对于自己过分感到兴趣的作家,倒是非常恰当:“他们花费一辈子的时间瞪眼看自己的肚脐,并且想法子寻找,可有其他的人也感到兴趣的,叫人家也来瞪眼看。”——再怎么說,肚脐眼还是小,看够了就得把目光投向其他地方。所以除了女性角度,我还是尽力让自己的角度更多维一些。无论是什么人的角度,只要是以人为本的角度就好。
刘宏志:我曾看到你说,在刚开始写小说时特别想把自己的地域标签洗干净,不想让人看出自己是河南作家,为什么呢?后来为什么改变了,你如何看待中原文化与你的写作之间的关系? 乔叶:如果说故乡是父母,我其实是不孝之子。我刚开始写小说,大概是2004年的时候,很不爱说自己是河南作家,想在写作时清洗掉自己的河南印记。总想着自己干吗要有河南特色呢?被地域一框住就小了,而且带个地域标签很土。河南就是大农村嘛。那时候心怀大志,就想当个全国性的作家,想让自己看着高大上。什么高大上?当然是城市生活啊。后来写着写着我发现,即使写城市,写的也是河南的城市,也有着河南的气息,因为自己骨子里就是个河南作家。尤其是写了长篇以后,这种感觉更强烈。长篇需要动用的文化储备特别多也特别深,所谓文化储备,就是长期以来我的生活,我的环境,我所受的教育,我的命运轨迹,这一切怎么能离得了河南呢?河南就是精神基因,是命里带来的。所以我认命了,心甘情愿。2011年开始写《拆楼记》时,我就不断回到家乡,汲取了很多营养。后来我写了一个中篇《旦角》,是基层豫剧女演员的情感生活,把一些著名的豫剧唱段贯穿其中,这个小说的副题就是“献给我的河南”,正式表达了我对故乡的感情。到了写《认罪书》,里面也有着鲜明的河南背景,比如很多豫北方言。我得承认,在文学意义上,其实我是一个很孱弱的孩子,但河南是一个巨大的母体,她一直在提供给我源源不断的滋养。
刘宏志:你现在觉得地域文化对作家的创作影响有多大?作家在创作时会受到地域文化的影响么?
乔叶:地域文化对作家的影响是非常本质的,从很多前辈身上也可以看出这一点。但同时他们也经常跳出这种关系,比如在北京生活,经常去海外,他们用多重视野审视这块土地,文学思维更多样化,视野更开阔,表达更国际化或者说层次更丰富,想法更特别。他们来自于这块土地,又不局限于这块土地,我觉得这对写作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
刘宏志:你自己创作的时候,会有意强调中原文化形态么?在《藏珠记》中,你涉及了大量的豫菜的做法的描述。这是有意要加强小说中的河南地域文化因素,还是仅仅为了在小说中融进百科全书式的知识。
乔叶:我的朋友们看完这本书后,第一反应都是:你真不愧是个典型的吃货呀。是啊,如果不是个典型的吃货,我还真不会选择美食这个角度。在郑州定居了十来年,我吃过很多饭店,认识很多厨师,听他们聊过很多豫菜的事,积累了不少原材料,以这些原材料写过系列散文,也写过短篇小说,却都不过瘾。这次终于放到这个长篇小说里来,痛快了一把。
当然,这些原材料说到底都是为小说人物服务的,比如唐珠。喜欢美食是唐珠的基础人设,所以她才会吃下波斯人给的珠子,然后故事就此开始。她虽然活了一千多年,但除了在保持处女之身的前提下长生不老,也没什么更特别的。如果她很漂亮很妖娆或者有着举世瞩目的才华技艺,也就不可能“万人如海一身藏”,所以这个看起来很平凡的“千年妖精”,活了这么久,不能爱人,不能被爱,其实很可怜。既然不能爱人,那她最能投放热情的地方就是美食了。而金泽这样的精英厨师也是我心中理想的男人形象。我一直觉得,男人态度纯粹地专注于某一件事时,是非常有魅力的,非常性感。
美食的作用当然也不仅如此,这条线一方面是为了展示我们博大精深的饮食文化,另一方面也可以充分展现男主人公金泽的魅力。经历千年,为什么唐珠对金泽能这么爱呢?如果一定要有个最简单的答案,我想说,这是因为他们俩都很干净。唐珠的干净是因为千年光阴对她的淘洗,看够了丑恶和贪婪,也明白了很多世俗的欲望没有意义,是被动的干净。金泽呢,是没落的官二代,出身厨师世家,有很多毛病,也有很多优点。但总的来说,他秉性健康、饱满,不世俗,因为爷爷熏陶出来的强烈的工匠精神,他专注于厨艺而显得纯粹。金泽手艺老成,但他人是年轻的,从身到心。而唐珠是苍老的,主要是心。可她在爱情上又是很稚嫩的,一片纯真。这两个人的爱情,真的就是两个干净人的爱情。
美食这件事,说来无奇,不过一日三餐而已。不过话说回来,却也实在是一件要紧事,所以自古才会说“民以食为天”。在饱腹的层面之下,礼仪,道德,利益,欲望……人性的各种东西都可以在其中深度纠缠,所以它的深厚或轻巧是本身具备的,就看写作者如何去看待和使用,只要写作者的意念够强,就都能够把他们深藏的储备照亮。
刘宏志:李佩甫老师谈自己写作的时候,曾经说对他的写作来说,很重要的是,找到了自己的平原。所以,李佩甫老师的写作,后来基本都是围绕着平原在写。也凭借这个,他建立起了自己的独特性。那么,你有没有这种感觉,就是写作必须找到自己的独特的某个支撑点?如果有,是什么?
乔叶:许多前辈的写作,都有一个潜在的写作生发地,或者说隐秘的精神原乡。这应该跟生活背景和成长环境的差别有关。他们那一代人的乡土记忆非常完整和坚实,他们建立的文学世界不可避免会受到这种记忆的影响。这种记忆和与之相关的东西通常会成为他们主要的写作资源,一种习惯性的资源。而我们这代人,跳槽啊、调动啊,漂泊性、无根性更强一些,一般没有长期的固定的乡村生活经验。相对于我们,前辈们汲取的写作资源是很完整的,我们的写作资源相对来说是零碎的,不过也相对多元一些。比如像李佩甫老师,他在创作的盛年确定了自己的写作领域之后,即使来到城市扎根,或者全世界跑,他还是在汲取那块土地上的资源。就像是一根水管,就算它伸得特别长,也还是在那个井里取水,流出来的也还是那个源头的水。像我们可能就是随时换根水管,这儿扎一个,那儿扎一个,就这样扎出不同的水来。就我个人的理解,扎根取水或者说水源地应该包含不同的样态,不一定非要扎根于某块土地、某个虚拟的地理位置。比如说门罗,她的短篇小说写的是各种家庭妇女的生活,广义上来說那也是她的水源地,是她一个稳定的写作资源。
刘宏志:《藏珠记》中的女主人公最终没有死亡,这个倒是符合读者的大团圆的心理需求,但是其实很勉强,因为那个珠子带来的命运其实是一种命运式的东西,主人公选择了那个珠子,就选择了那个命运,这一般是不能改变的。但是你非常强硬地把她的命运给改变了。为什么安排这样一个结局呢? 乔叶:事实上,我接到过不少读者反馈,他们觉得唐珠一直没有勇气把自己完整地交给金泽,纠结到最后却被赵耀侵犯失贞,这让他们觉得很失望。他们质问我: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写?
为什么?因为我只能这么写。在我的笔下,此时的唐珠,她必须如此。小说写到后面,唐珠一定要结束既永生且无爱的酷刑,否则这个小说就没有意义。要结束酷刑,那她就一定要失去处女之身。破贞的人能是金泽么?不能。唐珠能为金泽破釜沉舟么?也不能。他们相爱,但也是凡人的相爱。金泽爱得青春炽烈,唐珠爱得沧桑深沉,但他们都自有规矩或者藩篱,难以越过。有破坏力的是什么?是恶人,是恶人之恶。赵耀就是恶人,就是恶的存在。恶固然恶,但我们不得不承认,恶自有其用。恶的存在对善意味着什么?是摧残,是鞭挞,也是提醒,是淬炼。
刘宏志:其实不光是《藏珠记》,我的一个感觉是,你的小说似乎都在有意无意地消除某种残酷感。比如《认罪书》,这个小说整体上是很残酷的,批判了人性的平庸之恶,而且呈现了生活的残酷。但是你最后让金金患绝症,其实在我看来是一种消除残酷感的安排——对于经历了金金那样生活的人来说,某种程度上,死亡比活着更容易。
乔叶:金金经历的一切已经足够残酷了,死亡是最起码的悲悯——对所有的罪人都是如此。
刘宏志:在《认罪书》中,支撑你小说的精神内核的是“平庸之恶”。你是之前读到阿伦特的平庸之恶的相关理论了么?能否谈一下这部作品的触发点?
乔叶:对阿伦特的相关理论之前也有所了解,但不是我写作的第一动因。创作这部小说的第一动因自然是因为我对“文革”产生了兴趣。而我之所以对“文革”产生了兴趣,追根求源,也许是因为我对我们的当下生活更感兴趣,对于我们当下的很多人性问题和社会问题更感兴趣,比如,现在的雾霾天,老人摔倒了没人扶等等社会问题,我会思考为什么人变成这样的,当下的国民精神状态为什么会是这样的……于是就去探究,由此上溯,找到了“文革”这一支比较近的历史源头。曾有朋友问过我:你写“文革”到底是动了哪根筋?我说不是我动了哪根筋,而是那根筋原本就一直在动,在我的身体和心里动着,而且已经动了很久,只是近几年我才发现了它的动,等到它动得我再也不能忍受的时候,我就开始动手写了。
刘宏志:你曾经谈到过,无论是网络文学,还是传统文学创作,重要的是写的好。但是,这个好,其实是一个很笼统的、很模糊的概念。咱们能否具体一下,比如传统文学怎样才算写的好,网络文学怎样才算写的好呢?你能否给出一个你理解的优秀文学作品的标准,或者说,你理想中的优秀的文学作品是什么样的?
乔叶:因为写作的关系,经常被人问及何为好的文学,比如好小说或者好散文。这个问题要说也是简单之极,是万里无云万里天。好的东西就是好嘛,长在那里,有眼睛的人都可以看到啊。如冯唐所言:“文学的标准的确很难量化,但是文学的确有一条金线,一部作品达到了就是达到了,没达到就是没达到;对于门外人,若隐若现,对于明眼人,一清二楚,洞若观火”。要说复杂也是复杂至极,是千江有水千江月,你有你的金线,他有他的金线。你的金线在珠穆朗玛峰闪烁,他的金线在吐鲁番盆地低徊。如此简单又如此复杂,实在是不说也罢。可是鱼在江湖,有时候还真免不了要吐些泡泡。
今天,我终于找到了关于好文学的泡泡:穿衣显瘦,脱衣有肉——最近乍听到这句关于身材的话,喜悦非常。倒不是因为这话和我对景——无论穿和脱都无比显肉的我,身体形象永远到不了这种境界。我是突然觉得找到了形容好文章的说辞。
穿衣显瘦不一定脱衣有肉——很可能只是个骨头架子。脱衣有肉不一定穿衣显瘦——肉都是赘肉和肥肉。这是一个辩证的关系。
見过太多作者的文字,臃肿不堪,臃肿的前提是他把自己看得太聪明,把读者看得太愚蠢,所以他要反复地跟读者们讲啊,说啊:“张三是个孝顺的人。他深知父母把自己养大很不容易,自己长大了就应该回报父母”、“李四每天都很快乐,快乐的根本原因是他懂得知足”、“作为母亲,她很爱自己的孩子。孩子是母亲的心头肉,儿行千里母担忧”……拜托,这些话有意思么?有意思的是那些啰嗦的人,谁也不认为自己是啰嗦的,都觉得自己的表达是天下独一份儿。听到质疑还振振有词地为自己辩解:“我说的都是平实的真谛,是最朴素的常识”。——真谛和常识固然有平实朴素的外貌,但也有质量高低的分别。质量低的人人皆知的就是废话,就是肥肉。被无数人熟视无睹却不曾发现和总结却被你说出来的那些,才是熠熠发光的常识,是触手皆弹的肌肉——一定是肌肉,是肌肉穿上了衣服才显得出让人垂涎欲滴的好身材啊。
写作的价值,就是要显出这些肌肉,写出这些常识。这些常识,就是真理。
刘宏志:好的,谢谢乔叶老师接受访谈,祝佳作不断!
乔叶:谢谢。
乔叶:我写作,是因为我迫切需要跟自己对话。我17岁从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分到村里的学校教书,非常的基层。我也郁闷、痛苦,觉得自己有点志向却没有路途,也没有人劝导,这时候就需要自己劝导自己,这些文字就属于自己给自己熬的鸡汤。
我后来理性地分析,那时候的写作完全不属于文学创作领域的,我的自我解析、自我劝导是一种相对狭窄的表达,不过我后来知道实际上很多个体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具有普世性,所以这样就能受到很多欢迎。另外,我的平台比较好,最初我的散文是在《中国青年报》发表。那份报纸当时发行量非常大,又是全国性报纸,我就类似于专栏作者,编辑眼里的“金牌作者”,他们对我非常关注和厚爱。然后全国范围的青年刊物也关注我,我受到很多鼓励,有点大众效应。
刘宏志:从创作的角度来说,你是从散文而入小说的,能否说一下散文创作与小说创作对作家要求的异同。
乔叶:对我来说,原来的小散文算是习作。我进了河南文学院,成了专业作家之后,深入这个更专业的群体后,再看自己以前写的作品,会很脸红很惭愧。在某种意义上,那些小散文是对生活的浅显的表达和认识。
所以,对我来说,让我写作发生重大转变的,是进入文学院这个专业写作机构。我到了这个专业群体,跟以前做“土八路”的时候,还是不太一样。我会接受专业的熏陶,经常开研讨会呀,探讨专业问题呀,思考问题非常不同,感觉有云泥之别。特别是对文学的思考呀,对社会的思考呀,我都进入了深层次,这些对我后来的小说创作非常有帮助。
刘宏志:你的小说很好读。我感觉你的小说很强调故事性,即便带有很强的散文化笔触的小说,其实都有内在的故事性。你自己是这样认为的么?你如何看待小说的故事性的问题。另外,当下小说家中,我发现很多人都在宣言上强调小说的故事性了,不再是刚接受现代主义时否定小说的故事性了,但是,我发现很多人把表达的复杂性放到了小说的故事性之前,所以,现在很多小说其实很不好看。你如何看待主旨的复杂性与小说的故事性之间的关系。
乔叶:我写过一篇文章,叫《在这故事世界里》,发表在《文艺报》上,就谈我对故事的看法。我觉得,我在写“美文”的时候,故事本身不是主体,而只是工具,我想抵达的是某个道理。这个听起来挺好笑的。但当时很多人大量复制这种形式来写故事。这也是我写故事的主要兴趣,想到了某个道理,就造一个故事吧,然后抵达道理。因为你不能一出来就说道理,你发现了人生哲理,而这可能确实需要一个故事的外衣。
而现在我对故事的认识有两个。一个是故事魅力本身,生活中的故事确实太具有文学的意味了,故事本身是很丰富的。另一个是如果一定要通过故事抵达什么,我想一定是抵达人性,而不是抵达一个单薄的道理。也就是说,我對人生、对生活、对人性的认识发生了本质的变化,所以故事在我这里也只是表达方式,它的体积、面积、深度都发生了变化。
刘宏志:再延伸一点吧,你能否谈一下你对小说这种文体是如何认知的?我觉得小说本质上应该是一种很世俗的文体,就像我们所离不开的食色一样,是世俗。我个人觉得,现在很多小说家把小说弄得太雅了,反而让小说没有意思了。
乔叶:据说,小说就是讲故事。
1993年,我起手写散文的时候,就开始在散文里写故事,而且有很多不是真实的故事,是虚构的故事。我那时太年轻,不知道这是散文的大忌,不过幸好我也没有准备在纯文学刊物发东西,能接纳我的都是一些发行量巨大的社会期刊,以某些标准看,他们不懂文学。
都是些什么故事呢?想来也无非就是类似于《一块砖和幸福》的那种款式:一对夫妻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情离了婚,吃完了离婚饭,从饭店出来,路过一片水洼,女人过不去,男人捡起一块砖头给女人垫在了脚下,女人走一步,男人就垫一步,走着垫着,两个人便都意识到了彼此的错误:“一块砖,垫在脚下,不要敲到头上。有时候,幸福就是这么简单”。
那时候,我的故事也就是这么简单。“一个故事引出一个哲理。”许多评论家都这么说我那时候的散文或者说是美文写作,也就是说,二十出头的我是通过讲故事来总结所谓的哲理。那时候每当接到陌生的读者来电或者来信,对我的称呼都是“阿姨”或者“老师”,可见我多么少年老成,过早沧桑!
那时候我就认识到,故事真是一个好东西,大家都爱它。
二十年过去,现在,我依然在写故事。我粗通文墨的二哥就说我是个故事爱好者,离了故事就不能活。从《取暖》到《月牙泉》,从《打火机》到《最慢的是活着》,从《拆楼记》到《认罪书》,短篇中篇长篇小说,短的中的长的故事……只是再也不敢用“一个故事引出一个哲理。”我已经渐渐知道:那种清晰、澄澈、简单、透明的,不是好故事。好故事常常是暧昧、繁杂、丰茂、多义的,是一个混沌的王国。
我也越来越明白:离了故事就不能活的,其实是这个世界。上了网,随便打开一个网页,眼球上就粘着层层叠叠的故事:城管晚上也摆摊,原来不是为赚钱,而是在“卧底”;洛阳新修一座大佛,右手持佛珠,身形是弥勒,发型却是一个大背头,五官则俨然一大老板;女大学生毕业后觉得工作太辛苦就求包养,和包养人见面后才发现那人是自己同学的父亲,两人居然也顺利成交;还有那些人,谁都是一个好故事——芙蓉姐姐,郭美美,袁厉害,湖南被秤砣砸死的瓜农…… 单论故事,生活里的比小说里的要传奇得多,精彩得多,新鲜得多,热辣得多。简直可以说,这个世界里,生活是故事的大海,小说只是故事小小的漩涡。要比的话,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就是自寻死路。所以啊,还从生活里找什么故事资源来写小说呢?如果不像网络作家一样远离生活八万里,去写悬疑,写穿越,写盗墓,写一女N男或者一男N女的艳情,靠永不能回头的浏览量和永不能下降的点击率去赚银子,作为一个小说家,那怎么还能活呢?
这真有道理。但是这道理,恕我不能苟同。
我深信生活里的故事和小说家讲述的故事有太多本质的不同,简述如下:
如果说前者是原生态的花朵,那么后者就是画布上的油彩。
如果说前者是大自然的天籁,那么后者就是琴弦上的音乐。
如果说前者是呼啸奔跑的怪兽,那么后者就是紧贴肌肤的毛孔。
如果说前者的姿态是向前,向前,再向前,那么后者就是向后,向后,再向后。
如果说前者的长势是向上,向上,再向上,那么后者就是向下,向下,再向下。
如果说前者的嗜好是大些,大些,再大些,那么后者就是小些,小些,再小些。
如果说前者指着大地说:我的实是多么实啊,就像这一栋栋盖在地上的房子。那么后者就会指着自己的胸膛说:我的实是另外一种实,就像扎在心脏上的尖刀。
如果说前者的样子用一个词形容是:好看。那么后者的那个词就是:耐看。
如果说前者的歌词是:我们走在大路上。那么后者的歌词就是:一条小路弯弯曲曲细又长。
如果说前者的声音是:是这样的,不是那样的!那么后者的声音就是:可能不是这样的,可能是那样的,还有另外一些可能……
当然,所有后者都有一个前提:那个小说家,是一个响当当的小说家。
我听到过太多人感叹,说在这个相亲、选秀、雷人剧和网络推手执掌人们业余兴味的时代,文学被边缘化了,写作者被边缘化了……听得我耳朵都起了茧子。我真心觉得——这话说出来会挨骂——被边缘化挺好的。反正每当我走在无论是哪个城市的大街上,没有一个人认出我,我被湮没在人群中,自由自在地行走,宛如鱼翔浅底,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看什么就看什么,每当这个时候,我就无比热爱边缘化。要那么中心化做什么呢?事实上,这个世界有公认的唯一的真正的中心么?如果真有那么一个中心的话,那该是这世界最荒唐的故事了吧。
——小说家生活在这个故事世界,把这世界上的故事细细甄别,然后把它们改头换面,让它们进入到小说的内部崭新成活,茁壮成长,再造出一个独立世界,我觉得这就是小说写作的乐趣,也是文学生活的活法。
这活法真好。我深信:有人在,就有文学在。有文学在,就有这活法在。它的福泽很绵长,甚至会万寿无疆。
刘宏志:你的《认罪书》 《藏珠记》都有意在叙事形式方面做出了一些变化。能否简单谈一下你理解的小说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关系。
乔叶:在我的理解中,小说家不需要刻意去追求形式,内容一旦决定,形式自然也就来了。形式本身应该是个衍生物,或者附属品,不应该作为主体。就像一个人,气血充足的时候走得自然就稳健。托尔斯泰说过一句特别朴素的话:“文学的本质就是感情”。这句话特别简单,但我觉得特别有道理。写作说到底就是情感问题,你对人物、对大小事物的情怀,是通过小说表达出来的。当然,形式是需要考虑的,但是一个优秀的作家在决定了写作内容,或者以什么样的情怀去写、表达什么样的感染力的时候,形式就已经属于细枝末节的问题了。就作家本身的才华来说,应该能够将形式调整得很好。最差的结果,可能会让小说很平凡,但不至于糟糕到会影响表达的主要的光芒。就像金镶玉,好的形式可能会让小说更有光彩。但是如果内容的表达本身足够好,形式的作用就不那么突出了。
刘宏志:我不记得是从哪里看到的了,隐约有印象,说好像你当年到了省文学院之后,曾经和戴来聊过如何写小说,当时戴来已经是比较知名的小说家了,而你还主要在写散文。但是,其实你的小说和戴来的小说的质地完全不同。这种小说之间差异,是作家本人的主观写作意图不同构成的,还是和作家本人的气质有关?
乔叶:每个作家都携带着自己特有的生活经验和精神背景,他们的写作呈现出的质地和面貌不同当然是很正常的。也正因为彼此之间的差异性,我觉得和同道之间聊天是很有意思的事。
刘宏志:我觉得你的小说有着很强烈的女性特质。特别是《最慢的是活着》,那种不厌其烦的书写,《打火机》那种对女性心理的深入挖掘,显然都不是男性作家能胜任的。这种书写中特有的女性主义特质,在我看来,某种程度上也是你自己的一个特点了。这种书写,你是有意为之,还是自身气质使然呢?
乔叶:女性人物在我的小说中出现得确实比较多,因为同为女人,写起来可能比较容易抵达。所以我从女性角度叙述是很自然的选择。但写作如果仅限于个人经验或者和自己很贴近的某类人的经验,那正如张爱玲说过的那样:“通篇我我我的身边文学是要挨骂的”。她还在一本英文书上看到两句话,借来骂那种对于自己过分感到兴趣的作家,倒是非常恰当:“他们花费一辈子的时间瞪眼看自己的肚脐,并且想法子寻找,可有其他的人也感到兴趣的,叫人家也来瞪眼看。”——再怎么說,肚脐眼还是小,看够了就得把目光投向其他地方。所以除了女性角度,我还是尽力让自己的角度更多维一些。无论是什么人的角度,只要是以人为本的角度就好。
刘宏志:我曾看到你说,在刚开始写小说时特别想把自己的地域标签洗干净,不想让人看出自己是河南作家,为什么呢?后来为什么改变了,你如何看待中原文化与你的写作之间的关系? 乔叶:如果说故乡是父母,我其实是不孝之子。我刚开始写小说,大概是2004年的时候,很不爱说自己是河南作家,想在写作时清洗掉自己的河南印记。总想着自己干吗要有河南特色呢?被地域一框住就小了,而且带个地域标签很土。河南就是大农村嘛。那时候心怀大志,就想当个全国性的作家,想让自己看着高大上。什么高大上?当然是城市生活啊。后来写着写着我发现,即使写城市,写的也是河南的城市,也有着河南的气息,因为自己骨子里就是个河南作家。尤其是写了长篇以后,这种感觉更强烈。长篇需要动用的文化储备特别多也特别深,所谓文化储备,就是长期以来我的生活,我的环境,我所受的教育,我的命运轨迹,这一切怎么能离得了河南呢?河南就是精神基因,是命里带来的。所以我认命了,心甘情愿。2011年开始写《拆楼记》时,我就不断回到家乡,汲取了很多营养。后来我写了一个中篇《旦角》,是基层豫剧女演员的情感生活,把一些著名的豫剧唱段贯穿其中,这个小说的副题就是“献给我的河南”,正式表达了我对故乡的感情。到了写《认罪书》,里面也有着鲜明的河南背景,比如很多豫北方言。我得承认,在文学意义上,其实我是一个很孱弱的孩子,但河南是一个巨大的母体,她一直在提供给我源源不断的滋养。
刘宏志:你现在觉得地域文化对作家的创作影响有多大?作家在创作时会受到地域文化的影响么?
乔叶:地域文化对作家的影响是非常本质的,从很多前辈身上也可以看出这一点。但同时他们也经常跳出这种关系,比如在北京生活,经常去海外,他们用多重视野审视这块土地,文学思维更多样化,视野更开阔,表达更国际化或者说层次更丰富,想法更特别。他们来自于这块土地,又不局限于这块土地,我觉得这对写作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
刘宏志:你自己创作的时候,会有意强调中原文化形态么?在《藏珠记》中,你涉及了大量的豫菜的做法的描述。这是有意要加强小说中的河南地域文化因素,还是仅仅为了在小说中融进百科全书式的知识。
乔叶:我的朋友们看完这本书后,第一反应都是:你真不愧是个典型的吃货呀。是啊,如果不是个典型的吃货,我还真不会选择美食这个角度。在郑州定居了十来年,我吃过很多饭店,认识很多厨师,听他们聊过很多豫菜的事,积累了不少原材料,以这些原材料写过系列散文,也写过短篇小说,却都不过瘾。这次终于放到这个长篇小说里来,痛快了一把。
当然,这些原材料说到底都是为小说人物服务的,比如唐珠。喜欢美食是唐珠的基础人设,所以她才会吃下波斯人给的珠子,然后故事就此开始。她虽然活了一千多年,但除了在保持处女之身的前提下长生不老,也没什么更特别的。如果她很漂亮很妖娆或者有着举世瞩目的才华技艺,也就不可能“万人如海一身藏”,所以这个看起来很平凡的“千年妖精”,活了这么久,不能爱人,不能被爱,其实很可怜。既然不能爱人,那她最能投放热情的地方就是美食了。而金泽这样的精英厨师也是我心中理想的男人形象。我一直觉得,男人态度纯粹地专注于某一件事时,是非常有魅力的,非常性感。
美食的作用当然也不仅如此,这条线一方面是为了展示我们博大精深的饮食文化,另一方面也可以充分展现男主人公金泽的魅力。经历千年,为什么唐珠对金泽能这么爱呢?如果一定要有个最简单的答案,我想说,这是因为他们俩都很干净。唐珠的干净是因为千年光阴对她的淘洗,看够了丑恶和贪婪,也明白了很多世俗的欲望没有意义,是被动的干净。金泽呢,是没落的官二代,出身厨师世家,有很多毛病,也有很多优点。但总的来说,他秉性健康、饱满,不世俗,因为爷爷熏陶出来的强烈的工匠精神,他专注于厨艺而显得纯粹。金泽手艺老成,但他人是年轻的,从身到心。而唐珠是苍老的,主要是心。可她在爱情上又是很稚嫩的,一片纯真。这两个人的爱情,真的就是两个干净人的爱情。
美食这件事,说来无奇,不过一日三餐而已。不过话说回来,却也实在是一件要紧事,所以自古才会说“民以食为天”。在饱腹的层面之下,礼仪,道德,利益,欲望……人性的各种东西都可以在其中深度纠缠,所以它的深厚或轻巧是本身具备的,就看写作者如何去看待和使用,只要写作者的意念够强,就都能够把他们深藏的储备照亮。
刘宏志:李佩甫老师谈自己写作的时候,曾经说对他的写作来说,很重要的是,找到了自己的平原。所以,李佩甫老师的写作,后来基本都是围绕着平原在写。也凭借这个,他建立起了自己的独特性。那么,你有没有这种感觉,就是写作必须找到自己的独特的某个支撑点?如果有,是什么?
乔叶:许多前辈的写作,都有一个潜在的写作生发地,或者说隐秘的精神原乡。这应该跟生活背景和成长环境的差别有关。他们那一代人的乡土记忆非常完整和坚实,他们建立的文学世界不可避免会受到这种记忆的影响。这种记忆和与之相关的东西通常会成为他们主要的写作资源,一种习惯性的资源。而我们这代人,跳槽啊、调动啊,漂泊性、无根性更强一些,一般没有长期的固定的乡村生活经验。相对于我们,前辈们汲取的写作资源是很完整的,我们的写作资源相对来说是零碎的,不过也相对多元一些。比如像李佩甫老师,他在创作的盛年确定了自己的写作领域之后,即使来到城市扎根,或者全世界跑,他还是在汲取那块土地上的资源。就像是一根水管,就算它伸得特别长,也还是在那个井里取水,流出来的也还是那个源头的水。像我们可能就是随时换根水管,这儿扎一个,那儿扎一个,就这样扎出不同的水来。就我个人的理解,扎根取水或者说水源地应该包含不同的样态,不一定非要扎根于某块土地、某个虚拟的地理位置。比如说门罗,她的短篇小说写的是各种家庭妇女的生活,广义上来說那也是她的水源地,是她一个稳定的写作资源。
刘宏志:《藏珠记》中的女主人公最终没有死亡,这个倒是符合读者的大团圆的心理需求,但是其实很勉强,因为那个珠子带来的命运其实是一种命运式的东西,主人公选择了那个珠子,就选择了那个命运,这一般是不能改变的。但是你非常强硬地把她的命运给改变了。为什么安排这样一个结局呢? 乔叶:事实上,我接到过不少读者反馈,他们觉得唐珠一直没有勇气把自己完整地交给金泽,纠结到最后却被赵耀侵犯失贞,这让他们觉得很失望。他们质问我: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写?
为什么?因为我只能这么写。在我的笔下,此时的唐珠,她必须如此。小说写到后面,唐珠一定要结束既永生且无爱的酷刑,否则这个小说就没有意义。要结束酷刑,那她就一定要失去处女之身。破贞的人能是金泽么?不能。唐珠能为金泽破釜沉舟么?也不能。他们相爱,但也是凡人的相爱。金泽爱得青春炽烈,唐珠爱得沧桑深沉,但他们都自有规矩或者藩篱,难以越过。有破坏力的是什么?是恶人,是恶人之恶。赵耀就是恶人,就是恶的存在。恶固然恶,但我们不得不承认,恶自有其用。恶的存在对善意味着什么?是摧残,是鞭挞,也是提醒,是淬炼。
刘宏志:其实不光是《藏珠记》,我的一个感觉是,你的小说似乎都在有意无意地消除某种残酷感。比如《认罪书》,这个小说整体上是很残酷的,批判了人性的平庸之恶,而且呈现了生活的残酷。但是你最后让金金患绝症,其实在我看来是一种消除残酷感的安排——对于经历了金金那样生活的人来说,某种程度上,死亡比活着更容易。
乔叶:金金经历的一切已经足够残酷了,死亡是最起码的悲悯——对所有的罪人都是如此。
刘宏志:在《认罪书》中,支撑你小说的精神内核的是“平庸之恶”。你是之前读到阿伦特的平庸之恶的相关理论了么?能否谈一下这部作品的触发点?
乔叶:对阿伦特的相关理论之前也有所了解,但不是我写作的第一动因。创作这部小说的第一动因自然是因为我对“文革”产生了兴趣。而我之所以对“文革”产生了兴趣,追根求源,也许是因为我对我们的当下生活更感兴趣,对于我们当下的很多人性问题和社会问题更感兴趣,比如,现在的雾霾天,老人摔倒了没人扶等等社会问题,我会思考为什么人变成这样的,当下的国民精神状态为什么会是这样的……于是就去探究,由此上溯,找到了“文革”这一支比较近的历史源头。曾有朋友问过我:你写“文革”到底是动了哪根筋?我说不是我动了哪根筋,而是那根筋原本就一直在动,在我的身体和心里动着,而且已经动了很久,只是近几年我才发现了它的动,等到它动得我再也不能忍受的时候,我就开始动手写了。
刘宏志:你曾经谈到过,无论是网络文学,还是传统文学创作,重要的是写的好。但是,这个好,其实是一个很笼统的、很模糊的概念。咱们能否具体一下,比如传统文学怎样才算写的好,网络文学怎样才算写的好呢?你能否给出一个你理解的优秀文学作品的标准,或者说,你理想中的优秀的文学作品是什么样的?
乔叶:因为写作的关系,经常被人问及何为好的文学,比如好小说或者好散文。这个问题要说也是简单之极,是万里无云万里天。好的东西就是好嘛,长在那里,有眼睛的人都可以看到啊。如冯唐所言:“文学的标准的确很难量化,但是文学的确有一条金线,一部作品达到了就是达到了,没达到就是没达到;对于门外人,若隐若现,对于明眼人,一清二楚,洞若观火”。要说复杂也是复杂至极,是千江有水千江月,你有你的金线,他有他的金线。你的金线在珠穆朗玛峰闪烁,他的金线在吐鲁番盆地低徊。如此简单又如此复杂,实在是不说也罢。可是鱼在江湖,有时候还真免不了要吐些泡泡。
今天,我终于找到了关于好文学的泡泡:穿衣显瘦,脱衣有肉——最近乍听到这句关于身材的话,喜悦非常。倒不是因为这话和我对景——无论穿和脱都无比显肉的我,身体形象永远到不了这种境界。我是突然觉得找到了形容好文章的说辞。
穿衣显瘦不一定脱衣有肉——很可能只是个骨头架子。脱衣有肉不一定穿衣显瘦——肉都是赘肉和肥肉。这是一个辩证的关系。
見过太多作者的文字,臃肿不堪,臃肿的前提是他把自己看得太聪明,把读者看得太愚蠢,所以他要反复地跟读者们讲啊,说啊:“张三是个孝顺的人。他深知父母把自己养大很不容易,自己长大了就应该回报父母”、“李四每天都很快乐,快乐的根本原因是他懂得知足”、“作为母亲,她很爱自己的孩子。孩子是母亲的心头肉,儿行千里母担忧”……拜托,这些话有意思么?有意思的是那些啰嗦的人,谁也不认为自己是啰嗦的,都觉得自己的表达是天下独一份儿。听到质疑还振振有词地为自己辩解:“我说的都是平实的真谛,是最朴素的常识”。——真谛和常识固然有平实朴素的外貌,但也有质量高低的分别。质量低的人人皆知的就是废话,就是肥肉。被无数人熟视无睹却不曾发现和总结却被你说出来的那些,才是熠熠发光的常识,是触手皆弹的肌肉——一定是肌肉,是肌肉穿上了衣服才显得出让人垂涎欲滴的好身材啊。
写作的价值,就是要显出这些肌肉,写出这些常识。这些常识,就是真理。
刘宏志:好的,谢谢乔叶老师接受访谈,祝佳作不断!
乔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