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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明确提出“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作为“四个意识”之首,政治意识是基础的、关键的、根本的意识,具有牵头和统领作用。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政治意识是社会政治行为、政治现象在社会个体自己大脑中形成的主观反映,对政治建设同样具有一定的能动作用。作为共产党员、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认识和理解政治意识,强化政治意识,对于规范政治行为、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树立政治身份意识和组织意识
政治身份意识是政治意识塑造和建构的逻辑起点。政治身份是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社会成员的政治标志和象征。一个社会成员具有什么样的政治身份,直接决定了他应当具有什么样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意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党员领导干部,首先必须要有强烈的政治身份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政治身份是共产党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在正确认识自身政治身份基础上,共产党员要把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在党护党、在党为党、在党言党作为对自己的基本要求。
组织意识是政治意识组织化、制度化的具体体现。现代管理学理论认为,企业组织、政府组织、政党组织等各类中的个体都不是抽象的、孤立的实体,个体是组织中的人,个体意识会受到组织集体意识的影响。作为政党组织成员,党员必须强化组织意识,增强对组织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自觉服从来自组织的管理和约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增强党员的政治身份意识、组织意识是强化政治意识的重要任务。现实中,有的党员政治身份意识模糊、组织意识淡薄,直接弱化了对组织的政治认同,削弱了政治意识。例如,中央第九轮巡视在巡视中发现,有8家单位党员身份意识不强。湖北省某镇政府党员干部为出入境方便,隐瞒真实情况,将政治面貌填为“非党员”。有的大学生党员毕业应聘时,不敢提自己党员身份。个别央企竟任命非党员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这些行为都是个体政治身份意识和组织意识淡漠的表现。
树立政治理想和信念意识
政治理想意识、信念意识是政治意识的灵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中央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把“讲政治、有信念”排在合格共产党员“四讲四有”的首位。可见,政治理想意识、信念意识是共产党员个体政治意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是衡量合格共产党员的重要标准。革命理想高于天。作为共产党员,需要牢固树立理想信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查处的大量党员领导干部腐败案例表明,缺乏政治理想意识、政治信念意识,势必导致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产生政治腐败违纪行为。没有坚定的政治理想和信念意识,个体的政治意识便行之不远、苍白乏力,甚至在政治行为上会走向反面、陷入腐败泥潭。对于党员领导干部个体发生腐败的原因,社会上有人说是社会环境造成的,有人说是制度存在漏洞造成的,有人说是不良企业家造成的。事实上,腐败行为的发生根本上应当从党员领导干部自身找原因,尤其是从政治理想意识缺失、信念意识淡薄上找原因。比如,十八大后首位被调查的在任省委书記周本顺在多处住所摆设佛堂佛龛,每逢初一十五和相关佛教节日,都在家烧香拜佛。家里养的一只乌龟死后,竟然手抄经文同乌龟一起下埋,背弃了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理想信念。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只有牢固树立坚定的政治理想和信念意识,才能不断破除 “心中贼”,“净化心灵”。
树立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
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是政治意识的“骨架”和现实载体。从政治纪律和规矩的角度上来看,政治意识不是虚化的,而是现实具体的。从整体来看,作为一个有8800多万党员、在13亿人口之多的大国长期执政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如果没有严格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势必导致各自为政、自行其是、一盘散沙,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将大大削弱。从历史经验来看,纪律和规矩严明是党成立以来带领人民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新成就的重要制度保证。放眼未来,是否拥有严明的纪律和规矩,直接关系到党能否带领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认真学习贯彻政治纪律的内容要求,强化政治纪律意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其中,政治纪律排在首位,是打头的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从根本上说,就是从政治上与组织分道扬镳。有的腐败分子缺乏政治纪律意识,无视党的政治纪律,从努力上进的“好干部”直接沦为信仰缺失的“阶下囚”。这是需要引起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警醒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用“七个有之” 概括了有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现象:“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要破除这些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现象,必然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树立牢固的政治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认真学习贯彻政治规矩的内容要求,增强政治规矩意识。政治规矩意识缺失、淡漠是党员领导干部违纪,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违纪的共性特点。2015年全年,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党纪处分栏目通报了41名中管干部信息,其中33名中管干部涉“政治规矩”,占比为80%。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党的规矩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第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第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第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因此,从内容上,强化党员的政治规矩意识,需要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学习、认真贯彻,不断强化对党章的意识、对党纪的意识、对国法的意识(法律意识)、对党的优良传统和惯例的意识。
树立政治身份意识和组织意识
政治身份意识是政治意识塑造和建构的逻辑起点。政治身份是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社会成员的政治标志和象征。一个社会成员具有什么样的政治身份,直接决定了他应当具有什么样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意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党员领导干部,首先必须要有强烈的政治身份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政治身份是共产党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在正确认识自身政治身份基础上,共产党员要把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在党护党、在党为党、在党言党作为对自己的基本要求。
组织意识是政治意识组织化、制度化的具体体现。现代管理学理论认为,企业组织、政府组织、政党组织等各类中的个体都不是抽象的、孤立的实体,个体是组织中的人,个体意识会受到组织集体意识的影响。作为政党组织成员,党员必须强化组织意识,增强对组织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自觉服从来自组织的管理和约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增强党员的政治身份意识、组织意识是强化政治意识的重要任务。现实中,有的党员政治身份意识模糊、组织意识淡薄,直接弱化了对组织的政治认同,削弱了政治意识。例如,中央第九轮巡视在巡视中发现,有8家单位党员身份意识不强。湖北省某镇政府党员干部为出入境方便,隐瞒真实情况,将政治面貌填为“非党员”。有的大学生党员毕业应聘时,不敢提自己党员身份。个别央企竟任命非党员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这些行为都是个体政治身份意识和组织意识淡漠的表现。
树立政治理想和信念意识
政治理想意识、信念意识是政治意识的灵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中央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把“讲政治、有信念”排在合格共产党员“四讲四有”的首位。可见,政治理想意识、信念意识是共产党员个体政治意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是衡量合格共产党员的重要标准。革命理想高于天。作为共产党员,需要牢固树立理想信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查处的大量党员领导干部腐败案例表明,缺乏政治理想意识、政治信念意识,势必导致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产生政治腐败违纪行为。没有坚定的政治理想和信念意识,个体的政治意识便行之不远、苍白乏力,甚至在政治行为上会走向反面、陷入腐败泥潭。对于党员领导干部个体发生腐败的原因,社会上有人说是社会环境造成的,有人说是制度存在漏洞造成的,有人说是不良企业家造成的。事实上,腐败行为的发生根本上应当从党员领导干部自身找原因,尤其是从政治理想意识缺失、信念意识淡薄上找原因。比如,十八大后首位被调查的在任省委书記周本顺在多处住所摆设佛堂佛龛,每逢初一十五和相关佛教节日,都在家烧香拜佛。家里养的一只乌龟死后,竟然手抄经文同乌龟一起下埋,背弃了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理想信念。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只有牢固树立坚定的政治理想和信念意识,才能不断破除 “心中贼”,“净化心灵”。
树立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
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是政治意识的“骨架”和现实载体。从政治纪律和规矩的角度上来看,政治意识不是虚化的,而是现实具体的。从整体来看,作为一个有8800多万党员、在13亿人口之多的大国长期执政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如果没有严格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势必导致各自为政、自行其是、一盘散沙,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将大大削弱。从历史经验来看,纪律和规矩严明是党成立以来带领人民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新成就的重要制度保证。放眼未来,是否拥有严明的纪律和规矩,直接关系到党能否带领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认真学习贯彻政治纪律的内容要求,强化政治纪律意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其中,政治纪律排在首位,是打头的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从根本上说,就是从政治上与组织分道扬镳。有的腐败分子缺乏政治纪律意识,无视党的政治纪律,从努力上进的“好干部”直接沦为信仰缺失的“阶下囚”。这是需要引起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警醒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用“七个有之” 概括了有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现象:“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要破除这些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现象,必然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树立牢固的政治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认真学习贯彻政治规矩的内容要求,增强政治规矩意识。政治规矩意识缺失、淡漠是党员领导干部违纪,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违纪的共性特点。2015年全年,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党纪处分栏目通报了41名中管干部信息,其中33名中管干部涉“政治规矩”,占比为80%。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党的规矩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第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第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第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因此,从内容上,强化党员的政治规矩意识,需要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学习、认真贯彻,不断强化对党章的意识、对党纪的意识、对国法的意识(法律意识)、对党的优良传统和惯例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