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盗”“贼”古今意义的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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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史上“盗”与“贼”发生了意义错位:上古“盗”小而“贼”大,后来“盗”大而“贼”小.二者的意义错位大致经历了两汉魏晋南北朝的酝酿期,唐五代的语义纠葛期,到宋元时代最终完成.由于“盗”“贼”长期概念重合、纠葛不清,导致它们先后出现“私窃”与“强夺”语义两可,这为二者发生错位提供了可能,而促成二者最终完成意义错位的是“偷”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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