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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森林防火与森林经营有十分密切的关系。森林防火是森林经营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搞好森林防火工作,才能更好的经营和保护森林资源;森林防火工作本身需要运用许多已讲述过森林经营措施,只有把森林防火工作贯穿于整个森林经营活动才能取得明显的成效。因此,从广义上说,森林防火属于森林经营的范畴。
[关键词]可燃物 森林防火
中图分类号:TD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04-0254-01
森林火灾是失去控制,在林地自由扩展、蔓延,烧死烧伤林木、其他植物以及野生动物,破坏森林生态系统平衡,对森林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燃烧现象。森林火灾的本质是森林可燃物剧烈氧化而发光发热的化学反应,是自然界燃烧现象的一种。从根本上说,森林火灾属于自然灾害,是有害的森林燃烧,国际上将大面积森林火灾作为大自然灾害之一,近代由于人们用火不慎导致了更多的森林火灾,使森林火灾的危害更加频繁、更加广泛、更为严重。
森林火灾的发生必须具备可燃物、氧气、火源三个基本要素,但仅具备这三个要素,森林火灾来必发生或者即使燃烧也未必致灾。如热带雨林,虽然有大量可燃物,氧气充足,即便有火源,通常也不发生森林火灾。在我国,许多地区的生长季节的森林,具备了燃烧三要素,一般也不发生森林火灾。因此,在开放的森林生态系统中,森林火灾的发生除了必须具有燃烧三要素外,还受其他许多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可燃物的特性,了解森林可燃物的种类、性质、数量、分布以及可燃物组合特点等可燃物特性,是深入理解森林火灾发生发展规律的基础,也是对林火进行科学控制和管理的前提。
1 森林可燃物种类及其燃焕键
森林可燃物种类不同,其易燃性有明显差异。通常根据易燃程度将森林可燃物划分易燃可燃物、燃烧缓慢可燃物、难燃可燃物三类。
1.1 易燃可燃物
包括地表干枯的杂草、枯枝、枯落叶、凋落树皮、地衣和苔藓及针叶树的针叶、小枝等。死地被物一般分上下两层,上层大多是为分解的森林凋落物,结构疏松,孔隙大,易干燥,易燃:下层则结构紧密,空隙小,保水性强,可燃物湿度大,较难燃。地衣在林中多呈点状分布,燃点低,易干燥,易燃烧。苔藓吸水力强,分布在林地上的一般不易着火,而生长在树皮、树枝上的荟薛易干燥,常是引起乔木发生树冠火的危险物。大多数草本植物干枯后都易燃,是森林火灾的引火物。
1.2 燃烧缓慢可燃物
一般指直径大、排列紧实的可燃物,如枯立木、风倒木、风折木、树根、大枝、腐殖质以及采伐剩余物等。这些可燃物不易被引燃,但着火后能长期保持燃烧,不易扑灭。其数量多少能直接影响火的蔓延和强度,火后很难清理。减少森林枯死物的数量,是开展林火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林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
1.3 难燃可燃物
指正在生长的草本植物、灌木和乔木本。灌木和乔木均为多年生木本植物,生长季节一般情况下难以燃烧,但如果长期干旱,也会发生森林火灾。特别是抽提物含量高的高挥发性植物,如红松、樟子松、油松、马尾松、杉木等,即使枝叶含水率接近100%,生长季节也有可能发生树冠火。而多数闹叶树生长季节不易燃烧,低挥发性可燃物,如水曲柳、核桃揪等,抽提物含量低,还可以用作防火树种。
2 可燃物含水率
可燃物含水率是影响林火发生发展最重要的因子之一。一般用绝对含水率来表示,其含义是可燃物所含的水分量与其被烘干后绝干重量的百分比。死可燃物的含水率对林火的发生和蔓延影响很大,当含水率大于30%时,不易燃,即使被点燃,也难以蔓延;死可燃物的含水率为26%—30%时,较难燃,但点燃后仍可以保持连续蔓延;当死可燃物的含水率为11%—25%时,则可以燃烧;当死可燃物的含水率小于l0%時,最多十几秒钟就能引燃,而且火蔓延速度快,极易发生森林大火。
3 可燃物载量
可燃物载量是指单位林地面积上所有可燃物的绝于质量,通常用kg/m2或t/hm2来表示。可燃物载量大小直接影响着火、蔓延和火强度。可燃物载量的多少,取决于凋落物的积累和分解速度。我国大部分地区,从早霜开始,森林凋落物明显增加,易燃可燃物裁量增大,进入生长季后,易燃可燃物载量又相对减小。但随着年龄增加,森林可燃物载量会逐年增大,发生大火灾的危险性也随之增加。从自然演变的规律看,森林火灾的发生周期与可燃物载量的变化密切相关。
4 可燃物分布
可燃物分布的连续性、排列的紧密程度影响可燃物的燃烧,当可燃物排列紧密时,不易燃烧;可燃物排列疏松则易燃。连续排列的可燃物则是森林火灾持续蔓延,反之,会导致火灾熄灭。森林可燃物在立体空间上的分布,可以决定地表火能否转变为树冠火。一般根据森林可燃物的空间分布特点将其分为3个类型。
4.1 地下可燃物
包括树根、地下其他动植物和已分解或半分解的疏松地被物以下的所有能燃挠的物质。
4.2 地表可燃物
是指地表疏松的死地被物层以上,1.5m以下空间范围内的可燃烧物,大多数森林火灾发生在这个范围。
4.3 空中可燃物
指高度在1.5m以上的所有可燃物,包括乔木、大灌木、树冠层的枝叶及干枝、附生于树干上的地衣和苔藓、缠绕树干的藤蔓等。空中可燃物的易燃性、数量和分布特征决定了树冠火发生的可能性。
5 可燃物类型
森林火灾所燃烧的可燃物,不是单一的植物或其枯落物,而是森林中各种植物构成的可燃物复合体。我们将这种分布于同一地区,具有相似的可燃物特征和火行为特点的可燃物集合称为可燃物类型。同一个可燃物类型,具有一定的同质性,并占据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且能预报其火行为。可燃物类型的划分是林火预防、扑救及计划烧除等方面重要的基础。与可燃物类型有关的群落特征主要有:
5.1 林木组成
林木组成影响林下可燃物的组成、数量分布,并影响火的种类。一般来说,针叶林易燃性大,而阔叶林较小。在混交林中,森林燃烧性的大小主要取决于针阔叶树的比例。针叶树多,森林燃烧性大;阔叶树多,燃烧性小。
5.2 郁闭度
森林郁闭度大小直接影响林下可燃物的载量、含量和林内小气候。林分郁闭度增加,死地被物数量增加,活地被物裁量减少。郁闭度的大小,对林内光照、湿度和风速都有很大影响。林分郁闭度大,林内光照弱,温度低,风小,蒸发小,湿度大,不易燃。
5.3 林木年龄
幼林,杂草灌木丛生,易发生火灾。中龄林,林分郁闭,林内杂草灌木少,且林内光照弱,湿度大,燃烧性显著下降,林分常具有一定的抗火能力。老龄林,树木高大,林冠稀疏,林地阳光充足,杂草丛生,易发生火灾。在异龄针叶林内,由于林层衔接,易使地表火转为树冠火。
5.4 林木层次
林木层次即林木的成层性。林木层次的结构对森林火灾的发生和发展有一定影响。通常单层林,林分郁闭度小,林下杂草多,易燃;复层林,林分郁闭度大,林下杂草灌木少,且湿润,不易燃。单层林发生地表火,而针叶复层林地表火易转为树冠火。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气候条件、地形等都有很大关系,我们作为防火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入手,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左宗贵.南方林区森林火灾的起因及预防[J].国土绿化.2004(05).
[2] 李世友,王秋华.森林防火性能化设计方法[J].灾害学.2006(04).
[3] 杜乐天,王驹,陈国梁,刘正义,强祖基.区域性森林大火的真正成因[J].地学前缘.2006(02).
[关键词]可燃物 森林防火
中图分类号:TD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04-0254-01
森林火灾是失去控制,在林地自由扩展、蔓延,烧死烧伤林木、其他植物以及野生动物,破坏森林生态系统平衡,对森林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燃烧现象。森林火灾的本质是森林可燃物剧烈氧化而发光发热的化学反应,是自然界燃烧现象的一种。从根本上说,森林火灾属于自然灾害,是有害的森林燃烧,国际上将大面积森林火灾作为大自然灾害之一,近代由于人们用火不慎导致了更多的森林火灾,使森林火灾的危害更加频繁、更加广泛、更为严重。
森林火灾的发生必须具备可燃物、氧气、火源三个基本要素,但仅具备这三个要素,森林火灾来必发生或者即使燃烧也未必致灾。如热带雨林,虽然有大量可燃物,氧气充足,即便有火源,通常也不发生森林火灾。在我国,许多地区的生长季节的森林,具备了燃烧三要素,一般也不发生森林火灾。因此,在开放的森林生态系统中,森林火灾的发生除了必须具有燃烧三要素外,还受其他许多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可燃物的特性,了解森林可燃物的种类、性质、数量、分布以及可燃物组合特点等可燃物特性,是深入理解森林火灾发生发展规律的基础,也是对林火进行科学控制和管理的前提。
1 森林可燃物种类及其燃焕键
森林可燃物种类不同,其易燃性有明显差异。通常根据易燃程度将森林可燃物划分易燃可燃物、燃烧缓慢可燃物、难燃可燃物三类。
1.1 易燃可燃物
包括地表干枯的杂草、枯枝、枯落叶、凋落树皮、地衣和苔藓及针叶树的针叶、小枝等。死地被物一般分上下两层,上层大多是为分解的森林凋落物,结构疏松,孔隙大,易干燥,易燃:下层则结构紧密,空隙小,保水性强,可燃物湿度大,较难燃。地衣在林中多呈点状分布,燃点低,易干燥,易燃烧。苔藓吸水力强,分布在林地上的一般不易着火,而生长在树皮、树枝上的荟薛易干燥,常是引起乔木发生树冠火的危险物。大多数草本植物干枯后都易燃,是森林火灾的引火物。
1.2 燃烧缓慢可燃物
一般指直径大、排列紧实的可燃物,如枯立木、风倒木、风折木、树根、大枝、腐殖质以及采伐剩余物等。这些可燃物不易被引燃,但着火后能长期保持燃烧,不易扑灭。其数量多少能直接影响火的蔓延和强度,火后很难清理。减少森林枯死物的数量,是开展林火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林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
1.3 难燃可燃物
指正在生长的草本植物、灌木和乔木本。灌木和乔木均为多年生木本植物,生长季节一般情况下难以燃烧,但如果长期干旱,也会发生森林火灾。特别是抽提物含量高的高挥发性植物,如红松、樟子松、油松、马尾松、杉木等,即使枝叶含水率接近100%,生长季节也有可能发生树冠火。而多数闹叶树生长季节不易燃烧,低挥发性可燃物,如水曲柳、核桃揪等,抽提物含量低,还可以用作防火树种。
2 可燃物含水率
可燃物含水率是影响林火发生发展最重要的因子之一。一般用绝对含水率来表示,其含义是可燃物所含的水分量与其被烘干后绝干重量的百分比。死可燃物的含水率对林火的发生和蔓延影响很大,当含水率大于30%时,不易燃,即使被点燃,也难以蔓延;死可燃物的含水率为26%—30%时,较难燃,但点燃后仍可以保持连续蔓延;当死可燃物的含水率为11%—25%时,则可以燃烧;当死可燃物的含水率小于l0%時,最多十几秒钟就能引燃,而且火蔓延速度快,极易发生森林大火。
3 可燃物载量
可燃物载量是指单位林地面积上所有可燃物的绝于质量,通常用kg/m2或t/hm2来表示。可燃物载量大小直接影响着火、蔓延和火强度。可燃物载量的多少,取决于凋落物的积累和分解速度。我国大部分地区,从早霜开始,森林凋落物明显增加,易燃可燃物裁量增大,进入生长季后,易燃可燃物载量又相对减小。但随着年龄增加,森林可燃物载量会逐年增大,发生大火灾的危险性也随之增加。从自然演变的规律看,森林火灾的发生周期与可燃物载量的变化密切相关。
4 可燃物分布
可燃物分布的连续性、排列的紧密程度影响可燃物的燃烧,当可燃物排列紧密时,不易燃烧;可燃物排列疏松则易燃。连续排列的可燃物则是森林火灾持续蔓延,反之,会导致火灾熄灭。森林可燃物在立体空间上的分布,可以决定地表火能否转变为树冠火。一般根据森林可燃物的空间分布特点将其分为3个类型。
4.1 地下可燃物
包括树根、地下其他动植物和已分解或半分解的疏松地被物以下的所有能燃挠的物质。
4.2 地表可燃物
是指地表疏松的死地被物层以上,1.5m以下空间范围内的可燃烧物,大多数森林火灾发生在这个范围。
4.3 空中可燃物
指高度在1.5m以上的所有可燃物,包括乔木、大灌木、树冠层的枝叶及干枝、附生于树干上的地衣和苔藓、缠绕树干的藤蔓等。空中可燃物的易燃性、数量和分布特征决定了树冠火发生的可能性。
5 可燃物类型
森林火灾所燃烧的可燃物,不是单一的植物或其枯落物,而是森林中各种植物构成的可燃物复合体。我们将这种分布于同一地区,具有相似的可燃物特征和火行为特点的可燃物集合称为可燃物类型。同一个可燃物类型,具有一定的同质性,并占据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且能预报其火行为。可燃物类型的划分是林火预防、扑救及计划烧除等方面重要的基础。与可燃物类型有关的群落特征主要有:
5.1 林木组成
林木组成影响林下可燃物的组成、数量分布,并影响火的种类。一般来说,针叶林易燃性大,而阔叶林较小。在混交林中,森林燃烧性的大小主要取决于针阔叶树的比例。针叶树多,森林燃烧性大;阔叶树多,燃烧性小。
5.2 郁闭度
森林郁闭度大小直接影响林下可燃物的载量、含量和林内小气候。林分郁闭度增加,死地被物数量增加,活地被物裁量减少。郁闭度的大小,对林内光照、湿度和风速都有很大影响。林分郁闭度大,林内光照弱,温度低,风小,蒸发小,湿度大,不易燃。
5.3 林木年龄
幼林,杂草灌木丛生,易发生火灾。中龄林,林分郁闭,林内杂草灌木少,且林内光照弱,湿度大,燃烧性显著下降,林分常具有一定的抗火能力。老龄林,树木高大,林冠稀疏,林地阳光充足,杂草丛生,易发生火灾。在异龄针叶林内,由于林层衔接,易使地表火转为树冠火。
5.4 林木层次
林木层次即林木的成层性。林木层次的结构对森林火灾的发生和发展有一定影响。通常单层林,林分郁闭度小,林下杂草多,易燃;复层林,林分郁闭度大,林下杂草灌木少,且湿润,不易燃。单层林发生地表火,而针叶复层林地表火易转为树冠火。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气候条件、地形等都有很大关系,我们作为防火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入手,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左宗贵.南方林区森林火灾的起因及预防[J].国土绿化.2004(05).
[2] 李世友,王秋华.森林防火性能化设计方法[J].灾害学.2006(04).
[3] 杜乐天,王驹,陈国梁,刘正义,强祖基.区域性森林大火的真正成因[J].地学前缘.20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