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结合花篮瑶社会组织研究,再度思考马克思、恩格斯经典著作的从社会人类学解释。文章首先梳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里社会人类学的生产、婚姻和社会组织的解释,然后尝试结合中国语境,以费孝通等人在中国大瑶山进行的具有历史延续性的人类学研究为参照,检视和再思考马克思和恩格斯书中的现象和观点。笔者认为,马、恩对于从家庭到氏族再到国家产生的整体论断精辟而准确,然而,在不同的语境之下当地文化在实践上的调适也不可忽视,马、恩的观点还需更多人类学在地研究对其具体的文化表现和社会实践加以补充和扩展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