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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行政强制法的规范融入行政法体系以保障法制统一,是行政审判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非诉强制执行司法审查中,人民法院需区分法律中规定的非诉强制执行与行政法规中规定的非诉间接强制执行所遵循的不同机理,依法确定非诉强制执行期间3个月的起算点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限规定以及行政决定内容的衔接,把握非诉强制执行国家赔偿的范围、归责原则与国家赔偿法的交集与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