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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社区是实体社区的数字化存在,具有与真实社区同源异体的特征。“虚拟”社区因承载功能不同而具有不同的类型。“虚拟”社区蕴藏有犯罪防控所需的文化认同、情报信息、组织动员等资源性价值,也具有情报搜集、组织动员、警情通报、邻里守望等功能价值。提高“虚拟”社区犯罪防控价值的认识,搭建“虚拟”社区犯罪防控应用平台,创新“虚拟”社区犯罪防控新技术,培养“虚拟”社区犯罪防控力量,建构双向互动的工作模式,是“虚拟”社区犯罪防控价值实现的基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