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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早前公開表示:“港人港地”政策不變,目的是針對外地人到港買樓影響到香港市民買樓的機會,在住宅市場過熱的前提下,選擇符合中產階層住屋需要的政府土地,在賣地條款中規定,建成後的住宅單位,祇可以出售給香港居民,協助入息高於居屋上限的香港居民置業安居。
港澳兩地,情況雖然有所不同,但是,面對不斷上升的樓價,越來越多的夾心階層居民嘆息,可能一生都買不起一個住宅單位。香港新一屆政府的房屋政策思路,本人認為,值得澳門政府借鑒,在適當的時候,研究採取適當的“澳人澳地”政策,協助夾心階層居民置業安居,減少社會分化矛盾,力求長治久安。
09年10月29日,本人在議程前發言時就提出同樣的問題,當時,例如台山的建富新邨,黑沙環的保利達、金海山、海濱、廣華等住宅單位,當時的售價比回歸前翻了5至10倍左右,不到3年的時間,這類住宅的售價平均又上漲了5成左右,回歸前10多至30萬的單位,如今賣到100多至300多萬元不等,平均上漲達10倍之多;至於好一些的住宅,售價更貴;有新開豪宅樓盤,呎價已超過1萬元。
面對高樓價,有居民歎息:“澳門回歸近13年,最大的變化就是,在原始的基礎上,樓價平均每年升1倍”;也有網民在網上留言:“如果一家五口,老婆照顧家庭,得老公一個做基層,呢世都唔使望有自己嘅屋企,連發夢都無機會”;一班自稱“博彩業之聲”的年青莊荷,日前約見本人表達怨氣:“以目前的樓價、租金走勢,他們距離住劏房、棺材房的日子已經不遠了”;更有多批基層公務員反映:“以他們的薪俸水平,恐怕一世都無能力買樓”……有關住屋問題的求助和投訴,近兩年來越來越多,本人一直觀察同思考,我們的政府究竟做了甚麼?又應該如何決策房屋政策?
07年4月4日,政府中止置業居留政策,但是,樓價不跌反升,充分說明目前在澳門買樓的外地人,謀取居留權並非主要目的,重要的是追求高利潤回報以及度假居住;面對快速攀升的樓價,政府去年出臺《關於移轉居住用途不動產的特別印花稅》法案,規定購買住宅兩年內轉手,最高徵收兩成的印花稅,但是,法律生效一年來,樓價仍然上升約兩成;目前,正在立法會小組討論的有關銷售樓花的法案,已經有業界人士公開批評難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不能監管中介人用不文明、不道德的手段,哄抬樓價,追求暴利。
有人面對夾心階層居民住屋的訴求,可能會講,澳門好少見到有人睡街,但是,我們並不能夠以此掩飾其中存在的問題,甚至以澳門自由市場原則等,牽制政府“隻眼開、隻眼閉”。
在任何社會,居民都會存在“有樓派”和“無樓派”,居民從共同分享經濟發展成果的思想出發,“無樓派”分享的往往祇是一份慢慢上升的薪水,澳門回歸近13年來,創造了人均GDP亞洲第一的光環,但是,工資中位數祇上升了1.25倍,比較上升幾倍甚至10幾倍的樓價,難免埋怨同恐慌;至於“有樓派”,除了享受薪水之外,還可以享受經濟發展、物業增值的成果,社會分化的矛盾必然存在,這也就是當今“無樓一族”對社會不滿的主要原因之一。
隨著社會和家庭的發展,以及居民希望更多的分享經濟發展成果,總會產生對住屋的新需求,公屋雖然可以解決一部分居民的居住問題,但是,我們應該清楚地看到,相當部分的夾心階層居民,既不符合申請公屋的條件,又買不起私人住宅單位。澳門是一個自由市場,政府不能完全包辦人人有樓,但是,面對夾心階層居民的住屋需求,作為政府,參照先進國家和地區的經驗,在公屋、自由市場住宅之間,有必要採取適當的措施,以協助夾心階層居民置業安居。
針對公屋、適價樓、豪宅3級市場需求,作為政府,在科學決策公屋政策的基礎上,與《經濟房屋法》配套的補充法規應該盡快出臺,明確調升入息上限,盡快重開申請登記,吸取萬九公屋單位面積資源錯配的經驗教訓,合理分配經屋和社屋的比例,經屋逐步降至“零”的思想,是要廣大基層居民永遠無房產,永遠租屋住,自私的心態明顯,為商之道不可取。
至於入息高於經屋上限,或者因為家庭成員有物業等,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居民,例如數以萬計的博彩從業員、基層公務員等工薪夾心階層居民,政府應該適時研究並採取“澳人澳地”政策,協助他們置業安居;而豪宅市場,可以自由發展,有能力的人可以隨便買。
港澳兩地,情況雖然有所不同,但是,面對不斷上升的樓價,越來越多的夾心階層居民嘆息,可能一生都買不起一個住宅單位。香港新一屆政府的房屋政策思路,本人認為,值得澳門政府借鑒,在適當的時候,研究採取適當的“澳人澳地”政策,協助夾心階層居民置業安居,減少社會分化矛盾,力求長治久安。
09年10月29日,本人在議程前發言時就提出同樣的問題,當時,例如台山的建富新邨,黑沙環的保利達、金海山、海濱、廣華等住宅單位,當時的售價比回歸前翻了5至10倍左右,不到3年的時間,這類住宅的售價平均又上漲了5成左右,回歸前10多至30萬的單位,如今賣到100多至300多萬元不等,平均上漲達10倍之多;至於好一些的住宅,售價更貴;有新開豪宅樓盤,呎價已超過1萬元。
面對高樓價,有居民歎息:“澳門回歸近13年,最大的變化就是,在原始的基礎上,樓價平均每年升1倍”;也有網民在網上留言:“如果一家五口,老婆照顧家庭,得老公一個做基層,呢世都唔使望有自己嘅屋企,連發夢都無機會”;一班自稱“博彩業之聲”的年青莊荷,日前約見本人表達怨氣:“以目前的樓價、租金走勢,他們距離住劏房、棺材房的日子已經不遠了”;更有多批基層公務員反映:“以他們的薪俸水平,恐怕一世都無能力買樓”……有關住屋問題的求助和投訴,近兩年來越來越多,本人一直觀察同思考,我們的政府究竟做了甚麼?又應該如何決策房屋政策?
07年4月4日,政府中止置業居留政策,但是,樓價不跌反升,充分說明目前在澳門買樓的外地人,謀取居留權並非主要目的,重要的是追求高利潤回報以及度假居住;面對快速攀升的樓價,政府去年出臺《關於移轉居住用途不動產的特別印花稅》法案,規定購買住宅兩年內轉手,最高徵收兩成的印花稅,但是,法律生效一年來,樓價仍然上升約兩成;目前,正在立法會小組討論的有關銷售樓花的法案,已經有業界人士公開批評難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不能監管中介人用不文明、不道德的手段,哄抬樓價,追求暴利。
有人面對夾心階層居民住屋的訴求,可能會講,澳門好少見到有人睡街,但是,我們並不能夠以此掩飾其中存在的問題,甚至以澳門自由市場原則等,牽制政府“隻眼開、隻眼閉”。
在任何社會,居民都會存在“有樓派”和“無樓派”,居民從共同分享經濟發展成果的思想出發,“無樓派”分享的往往祇是一份慢慢上升的薪水,澳門回歸近13年來,創造了人均GDP亞洲第一的光環,但是,工資中位數祇上升了1.25倍,比較上升幾倍甚至10幾倍的樓價,難免埋怨同恐慌;至於“有樓派”,除了享受薪水之外,還可以享受經濟發展、物業增值的成果,社會分化的矛盾必然存在,這也就是當今“無樓一族”對社會不滿的主要原因之一。
隨著社會和家庭的發展,以及居民希望更多的分享經濟發展成果,總會產生對住屋的新需求,公屋雖然可以解決一部分居民的居住問題,但是,我們應該清楚地看到,相當部分的夾心階層居民,既不符合申請公屋的條件,又買不起私人住宅單位。澳門是一個自由市場,政府不能完全包辦人人有樓,但是,面對夾心階層居民的住屋需求,作為政府,參照先進國家和地區的經驗,在公屋、自由市場住宅之間,有必要採取適當的措施,以協助夾心階層居民置業安居。
針對公屋、適價樓、豪宅3級市場需求,作為政府,在科學決策公屋政策的基礎上,與《經濟房屋法》配套的補充法規應該盡快出臺,明確調升入息上限,盡快重開申請登記,吸取萬九公屋單位面積資源錯配的經驗教訓,合理分配經屋和社屋的比例,經屋逐步降至“零”的思想,是要廣大基層居民永遠無房產,永遠租屋住,自私的心態明顯,為商之道不可取。
至於入息高於經屋上限,或者因為家庭成員有物業等,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居民,例如數以萬計的博彩從業員、基層公務員等工薪夾心階層居民,政府應該適時研究並採取“澳人澳地”政策,協助他們置業安居;而豪宅市場,可以自由發展,有能力的人可以隨便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