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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为加强和规范数码照片的归档与管理,确保数码照片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北京市档案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等标准,结合北京市档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北京市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5月18日,北京市档案局就宣传贯彻《办法》召开了区县档案局(馆)工作会议,市档案局(馆)副局(馆)长姜之茂出席会议,就进一步加强数码照片档案管理提出要求。来自全市18个区县档案局(馆)主管信息化工作的有关领导和信息化及档案管理部门的负责人60余人参加了会议。
该《办法》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正文分为总则、收集与归档、整理和著录、存储保管和利用、附则,共5章24款。附件则规定了数码照片档案目录数据库结构、使用说明与数据交换格式等,对数码照片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服务等多方面都作出明确规定。
姜之茂在讲话中强调,全市区县各级档案部门要将贯彻执行《北京市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办法》工作切实落到实处,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配套措施和实施办法,不断完善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 促进档案事业的科学发展,使档案工作在为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民生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会议就《北京市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突出特点和主要内容及其与之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都进行了细致的讲解。根据市档案局的计划安排,近期还将适时组织市属单位召开该《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会议、举办专题培训班。
该《办法》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正文分为总则、收集与归档、整理和著录、存储保管和利用、附则,共5章24款。附件则规定了数码照片档案目录数据库结构、使用说明与数据交换格式等,对数码照片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服务等多方面都作出明确规定。
姜之茂在讲话中强调,全市区县各级档案部门要将贯彻执行《北京市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办法》工作切实落到实处,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配套措施和实施办法,不断完善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 促进档案事业的科学发展,使档案工作在为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民生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会议就《北京市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突出特点和主要内容及其与之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都进行了细致的讲解。根据市档案局的计划安排,近期还将适时组织市属单位召开该《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会议、举办专题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