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中)摘要 在文献计量学运用的基础上,对中、日“过劳”问题的发展历程和特点进行了梳理和比较分析。得到中、日“过劳”问题研究相差至少15年,国内研究团队及活跃学者过少,研究的背景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法学和医学基础薄弱,研究成果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也得到,日本“过劳”问题研究已经步入成熟期,研究领域宽泛,活跃学者众多,其中长期致力于该方面研究的人员较多。
关键词: (中)关键词 过劳;过劳死;发展历程;文献计量分析
中图分类号: (中)中图分类号 F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49(2016)02-0069-10
DOI:103969/jissn1000-4149201602008
一、为什么要研究“过劳”
20世纪五六十年代,“过劳”现象开始在日本凸显,60年代末日本“过劳死·自杀协商中心”代表、前圣德大学教授上畑铁之丞在《産業医学》期刊上发表的《過労死に関する研究:発症前の労働態様について》中首次提到了“过劳死”这个词汇,70年代在他的著作《医学のあゆみ》中他从医学角度对“过劳死”做出了明确定义[1-3]。70年代初的石油危机过后,为了恢复经济增长速度很多企业实行增负荷经营,造成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不能很好地完成任务而被迫加班[4]。另外,企业为提高效益和利润,鼓励员工自我牺牲,自愿加班、当一只“工蜂”[5]。以后,西方管理思想和理念的不断渗入,使日本企业从终身雇佣制逐渐向聘用制转变,要保住职位,必须成为企业的正式员工。这成为大多入职人员的追求,然而这对他们而言是一项非常艰巨的挑战。要成为正式员工,获得晋升,不仅需要在绩效考核中有好的业绩,还需要表现出很强的能力和优质的服务态度。而日本独有的能力主义管理制度体现在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要求员工要以对待生活的热情来对待自己的本职工作[6]。这增加了企业员工更多的工作压力,无偿加班的现象越发严重。由于长时间劳动不能得到缓解和休息而引发的“过劳”问题在日本大规模爆发,且由体力劳动者逐渐向企业高管、公司白领、技术人员蔓延。最终“过劳死”现象越演越烈。企业员工过劳死和导致的抑郁症不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当事者的家人和亲属还要承受无法估量的悲痛。
多年来,我国“过劳”现象愈益严重。国外调查显示,我国人群中有疲劳症状的占24%,其中症状持续6个月以上者约占2%-4%,符合慢性疲劳综合征的约占02%[7]。2007年零点调查和指标数据联合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按照日本公众卫生研究对“过劳”的界定,在国内911%的跨国企业员工成为“过劳者”,154%的员工成为“过度疲劳者”,5%的员工 “随时可能发生过劳死”[8]。2009年由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院协会、慈铭体检集团等多家机构发起的“中国城市健康状况大调查”,对全国15个直辖市及省会城市以300万例健康体检作为数据样本,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内地白领76%处于亚健康状态,接近六成处于过劳状态,高收入人群生物年龄比实际年龄衰老10年[9]。王丹在借鉴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的《劳动者的疲劳积蓄度自己诊断调查表》的基础上对825名知识工作者进行的调查研究结果显示,该群体中近五成疲劳程度处于高位状态[10]。孟续铎、王欣利用相同的量表对我国31个一级行政区域的1176名企业用工人员“过劳”状况的抽样调查发现,没有“过劳”的人员数为486人,占413%;轻度“过劳”的人员数为278人,占236%;中度“过劳”的人员数为257人,占219%;重度“过劳”的人员数为155人,占132%。总体“过劳”人员比例已达到587%,接近2/3的企业员工存在“过劳”现象,且主要为轻、中度“过劳”[11]。
这些研究表明,在我国“过劳”已逐步成为企业员工的常态,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方式缓解和防治可能会演变成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也必然会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的损失。本文主要通过中、日“过劳”研究成果的发表状态,采用文献计量学方法对两个国家“过劳”研究的历史演变及结构特征进行详细的分析。从对比分析的角度,把握我国该领域的研究水平、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前景。
二、“过劳”相关文献的检索
1文献数据库的选取
国内文献主要通过中国知网(CNKI)学术文献总库进行查询,该数据库包括6个子库,涉及的文献主要包括学位论文、期刊文章、新闻报道、会议论文、出版著作、年鉴统计等,但为了与日本进行对比分析,本文主要在期刊文章这个子库中进行检索统计。日文文献主要通过CINII学术论文平台进行检索。该平台只包括期刊文章和图书著作,对于关键词搜索的精确程度远高于中国知网。
2文献的检索及文献计量方法
在CNKI学术文献总库中检索“题名”含有“过劳”、“过度劳动”、“过度劳累”、“过劳死”等关键词的文献。排除与研究主题无关的文献后,通过Endnote 90对文献数据进行重复性筛查,剔除重复文章,再利用Noteexpress 20对数据库中的题录进行统计计量。截至2014年8月1日,与该研究主题相关的题录总计为366,其中包括书籍2种,会议论文集4种,学位毕业论文23篇(博士论文2篇,硕士论文21篇),期刊文章337篇。在CINII学术论文平台中检索“题名”分别含有“過重労働”、“過労”、“過度労働”、“過労死”、"働き好き"的文献,经排除与研究主题无关的文献后,通过相同的数据库整理和文献计量工具进行分析,截至2014年8月1日,日文文献中该研究主题包含相关的书籍160种,期刊文章2107篇。 由此可以看出,国内关于“过劳”问题的研究学术成果并不多,期刊发表论文仅是日本学者该领域发表数目的1/6。与国内劳动经济学其他领域的发表数目相比,“过劳”研究的成果也显得非常有限。有学者统计在CNKI的学术文献总库中检索“题名”含有“失业”的相关文献共计20000多篇,“劳动争议”的文献有7500多篇,而“贫富差距”的文献也有1700多篇[12]。
三、中、日“过劳”问题研究的发展进程1国内“过劳”问题研究的发展进程中、日期刊“过劳”问题研究的论文发表情况通过文献计量分析可知,我国关于“过劳”问题的研究是从1990年开始的,因此1990年可以被称为该研究领域的元年,这与一些学者的结论是一致的[13]。对于该领域研究的转折点有的学者认为是1999年,因此把研究历程分成了1999年及以前和2000年及以后这两个阶段。这主要是由于该作者的检索时间截止日期为2011年,因此对于文献时间序列的延续性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商榷[14]。本文也将我国“过劳”问题的研究划分为两个阶段,不同的是本文通过文献计量学分析认为2005年作为转折点更为恰当。如果以1999年作为转折点,1999年之前的期刊发表篇数的年均增长率为556%,2000-2004年这四年的年均增长率为470%,也就是说如果以2005年作为转折点,如图1所示,该年较上一年增长了115000%,2005年以前的年均增长率为529%,说明以1999年作为转折点前后增长率变化并不凸显,并没有体现出“转折”这一含义。而2006-2013年的期刊发表篇数年均增长率为1590%,明显较2005年之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篇数来看,2005年以后期刊发表篇数骤然从个位数字增加到两位数,且长期稳定在20篇以上,2006年达到最高峰值为47篇。多方面说明以2005年作为转折点较1999年更为合理。这一阶段在研究成果的数量上有明显增加与“中国适度劳动研究中心”(现为“中国适度劳动研究分会”)的成立有密切关系。该研究分会是目前我国唯一一个专门负责开展有关“过劳”问题研究的学术组织。每年定期举办学术会议,来自经济学、管理学、医学、法学、心理学等不同领域的专家齐聚一堂,从不同的学科背景和视角共同研讨该领域相关问题。2007年以后国内已有高校在该领域形成了研究团队,不断开展相关问题的研究[15]。而这些力量的推动无疑促进了这个领域的不断发展。
2日本“过劳”问题研究的发展历程
日本学者对于“过劳”问题的研究发展历程至今出现过两个转折点,分别是1989年和2009年。1955年由大橋一雄发表的《過重労働と農民の早老》第一位使用了“過重労働”(过重劳动)这个词汇[16]。而这个时期日本劳动时间达到顶峰,包括加班在内的年均实际劳动时间为2400-2500小时,法定劳动时间接近2200小时[17]。1969年日本厚生劳动省认定了第一起“职业突然死亡”事件,后被称作“过劳死”[18]。第一次在学术期刊上提到“働きすぎ”(过度劳动)这个词汇是在1971年刊出的《"働きすぎ人間"の日曜日》这篇论文中[19]。作为转折点,1989年以后日本“过劳”研究成果从之前的一位数字陡然增长到每年30篇以上,1971-1988年的发表篇数年均增长率为733%,而1989年较上一年增长了113333%。在这一阶段“过劳死”事发案件逐年增多,但是日本政府只出台了有关“心、脑疾病致死情况”的劳灾认定,其标准又极其的严苛,对于“过劳死”迟迟未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和补偿。直到1987年10月,日本劳动省对《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法》进行了修订,才将“过劳死”纳入劳灾认定的范围内[20]。而这一阶段日本正处于经济繁荣期,长时间劳动的现象也十分凸显。由日本总务省统计局《劳动力调查》可知,1970-1988年期间劳动时间总在年均2416小时左右徘徊。因此,该阶段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学者研究,也有一些学者开始关注劳动时间与“过劳”的关联性问题。1990-2008年近20年发表篇数的年均增长率为1448%,2010-2013年年均增长率为-1040%。这一阶段,该领域的研究已越发成熟,融入了更多的学科。“过劳死”律师团全国联络会的成立很大程度上推动了“过劳死”相关法律的制定和法学领域对于该问题的探讨。但这一时期日本的经济在经历过金融危机过后一蹶不振,企业中无偿加班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过劳死”案件只增不减。企业减员、竞争的加剧、长期的工作压力和压抑,使得过劳自杀和过劳抑郁的人数也开始增多。而这些也成为日本学者在该领域研究的新话题。日本国立社会保障·人口问题研究所2010年关于过劳自杀和过劳抑郁对经济损失的推算结果显示,如果按照1997年以前的自杀死亡人数水平为标准,1998-2009年期间GDP累计损失4兆7千亿日元,而到2020年累计损失将达到14兆8千亿日元。如果按照上限值推算2010-2020年这10年间GDP累计损失将为27兆7千亿日元,下限值估计该数值为4兆6千亿日元[21]。
上述说明,日本“过劳”问题研究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启动,70年代呈“星星之火”,80年代末期全面开花,以后经历了长达20年的繁盛时期,到2009年后步入平缓发展期,半个多世纪的研究历程经历了倒“U”型的发展过程。因此以1989和2009年作为转折点可以凸显研究的发展特点,而整个历程也因此被划分成了三个阶段。从研究对象来看也体现出时代的特征,1980年以前研究对象以农村劳动者为主体的研究较多,而1980年以后开始涉及企业员工且后者逐步成为“过劳”问题的核心群体。从对体力劳动者的研究逐步转向企业白领、医生、教师、技术人员等脑力劳动者的研究。
从中、日研究历程的比较可以看出,国内关于“过劳”问题研究还处于初期,最多也就是刚刚步入第二阶段。第一阶段国内用了15年,日本用了将近30年。我国“过劳”问题研究的第一个转折点出现在2005年,而日本出现在1989年,仅从时间历程来看我们的研究落后于对方15年左右(见图1)。日本“过劳”问题研究在经历了长达20年之久的“遍地开花”的“繁荣”时期后,开始步入停滞期或者说已经步入了一个低迷期。而我国对于“过劳”问题的研究则步入了快轨。虽然从增长率上来看,相同阶段和时间的增长速率较为一致,但从发表篇数的绝对数值来看,差距甚远。日本“过劳”问题研究在第二阶段时每年发表论文篇数始终在30篇以上,2000年后稳定于100篇以上,2008年达到最高峰值为185篇。而我国“过劳”问题研究2005年以后虽然每年发表篇数上升到两位数,但始终维持在30篇左右,至今未突破百篇。在第一阶段国内研究比对方少走了15年,在第二阶段是否会经历的时间更长些,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四、中、日“过劳”问题研究的文献结构特征分析对我国发表论文折算数量排名前十位的活跃作者发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通过论文发表数量计算出折算数量折算数量=∑实际数量×权重。权重分布:①独立作者权重为1;②两名作者,第一作者权重为06,第二作者权重为04;③三名作者,第一作者权重为05,第二作者权重为03,第三作者权重为02,以此类推。下同。,在所有的“过劳”问题研究的学者当中,折算数值大于2的作者共计10位,这十位作者发表论文的总数占到了所有“过劳”问题研究论文总数的12083%。而实际发表篇数
实际数量:无论独立发表还是合作发表都按照发表1篇计数。
在3篇及以上的作者共计13位。无论是实际数量还是折算数值大于5的作者都只有3位。按照国内“过劳”问题研究的历程划分,将发表阶段划分成四个阶段,主要是出于详细分解各位作者的研究状态从而得到“过劳”问题研究活跃作者的研究动向及发展路径。可以看出活跃作者中长期致力于“过劳”问题研究的一位都没有。近年崛起的作者有5位,而近年停滞的作者也有5位。说明对于“过劳”问题的研究活跃作者中停滞的作者可能是暂时性、集中性的研究,没有准备长期致力于该领域的研究,所以在发表论文上表现出一年间篇数很多,而后不见再次发表的现象。从活跃作者已发表的“过劳”相关的论文中可以分析出各自的研究视角和方向。国内对于“过劳”问题的研究目前主要集中在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法学,而医学和心理学方面的研究极其不足,详见表1。
以同样的方法对日本活跃作者“过劳”问题研究的论文发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日本“过劳”问题研究的学者中实际发表篇数大于2篇的人数共计109位;大于5篇的人数共计36位,折算后共计27位;大于8篇的人数共计23位,折算后共计18位;大于10篇的人数共计13位,折算后共计12位。表2中反映的是排名前十位的核心作者,这些学者实际发表篇数和折算数量都在18篇及以上,这十位作者发表论文的总数占到了所有“过劳”问题研究论文总数的12091%。按照日本“过劳”问题研究的发展历程将发表阶段划分为四个。由此可以看出,其中有6位都处于长期研究的状态,3位属于较长期研究,1位是近年崛起的学者。这说明日本“过劳”问题研究的活跃学者在该领域一直锲而不舍的探究,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来都一直致力于该领域的研究并始终都有所建树。而从所
涉及的研究视角来看,主要集中在法学、医学,而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直接与“过劳”相关的论文成果不多,这个现象与国内正好相反,详见表2。
由上述可知,我国“过劳”问题研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国内缺乏关于“过劳死”的医学鉴定,更没有相关的劳灾补偿法律。而日本在这方面要远远地走在了国内相关领域研究的前面。2014年5月23日,经国会同意《过劳死防止法》通过,日本对于“过劳死”的劳灾认定和补偿又推向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国内“过劳”问题研究的活跃作者一半近年来都处于研究停滞状态,这与日本
注:近年停滞是指近五年没有相关论文发表;近年崛起是指近10年以内一直都在该领域有成果;较长期研究是指10年以上20年以内一直都在该领域有成果;长期研究是指20年以上都在该领域有所建树。下同。
活跃作者长年来都致力于“过劳”研究有很大差距。国内和日本活跃作者的研究成果总量都占到了所有成果的12%,说明活跃作者的研究状态及进展会关系到这个领域发展。
2我国“过劳”问题研究作者所属机构的状况分析
将论文发表的实际数和折算数均大于2篇的发文机构进行排序,如表3所示。在所有机构中只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属于较长期研究,其余10所单位机构都是从2006年以后才开始陆续涉足该领域。近年崛起的单位机构有4家,近年停滞的单位机构有5家,有1家属于断断续续状态。而从发表实际数和折算数来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国网能源研究院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属于所有机构中论文发表篇数较多的四家单位机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的深入和持续发展,不仅需要个人力量,还需要依靠团队建设。在日本有过劳死律师团全国联络会,下设的110联络站全国境内共
47所,主要用来处理过劳死的劳灾申请、辩护、起草相关的法律文件等[22]。该组织机构不仅自行替政府起草“过劳死”相关法律的草案,而且还从2011年11月18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发起百万人签名活动,敦促政府尽快立法,同意出台《防止過労死基本法》。在这个组织的法案起草和推动下,2010年4月日本出台了《過重労働対策基本法(案)》,2014年5月出台了《過労死防止法(案)》[23]。所以,研究团队的建设和民间组织的发起是使“过劳”研究能够走上正轨并得以发展的关键。
3. 中、日“过劳”问题研究的期刊登载状况分析
国内有关“过劳”问题研究的论文刊载数量超过3篇的期刊总共有9种。其中有2本期刊属于长期刊载相关文章,有4种期刊近年来陆续刊载。在经济学和管理学领域主要集中于《中国人力资源开发》这本期刊,而法学领域论文集中于《法制与社会》。从期刊自身的质量来看,这9种期刊中被CSSCI检索的只有《人口与经济》这一种,而被北大核心期刊收录的共两种《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1年前为CSSCI检索期刊)和《人口与经济》(见表4)。与劳动经济学其他领域相比,“过劳”问题的研究在期刊发表质量上还有很大差距。这也与该问题的特
点及特征有关:“过劳”问题本身属于社会问题,但最后引发的“过劳死”需要医学界做出明确定义,而“过劳”涉及的对象人群是员工,微观层面是组织管理问题这就要求融入管理学的视角;宏观层面是就业挤出效应和“过劳死”所带来的经济损失问题,这又需要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而是否能够将“过劳”纳入工伤保险,以及相关法律的起草和立法又会涉及法律学领域。所以,“过劳”问题是一个多学科交织在一起,需要共同研究的话题。而国内高质量的期刊对论文发表都有较为明确的栏目方向和发表范畴,需要十分明确研究主题的所属领域及视角、研究方法的归属等。融入多学科的论文是较难在高质量的专业期刊上刊载的,这样的论文容易被当成“不伦不类”的文章被处理掉。从这个方面也不仅反映出国内关于“过劳”问题研究的质量性,也同时反映出多学科领域融合和划分的矛盾性,这一点在期刊刊载上表现得更为明显。 日本方面,“过劳”问题研究的期刊刊载数量在3篇以上的有107种,在10篇及以上的有40种,在20篇及以上的有21种,而表5中列出的是刊载数量在30篇及以上的期刊刊物。这17本期刊中长期稳定刊载“过劳”问题研究的有5种,近10年崛起的有8种,近年停滞的有4种。从刊载期刊的数量及刊载状态来看,对于“过劳”问题研究起到了良好的长期依托和支持作用。结合刊载领域同时也可以看到,长期稳定刊载的5种期刊中有4种主要以法学和医学领域为主体,这也说明日本“过劳”问题研究在医学和法学这两个学科有很深的研究基础并处于长期持续不断的研究攻关状态。而近年崛起的期刊中多了管理学、社会学以及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但是经济学方面的论文成果并不集
中,也没有哪一种期刊集中刊载过以经济学视角来研究“过劳”问题的论文。这与日本学者中从经济学视角探究“过劳”问题的人员数量不占优势有一定关系。在表2中可以看到,核心作者多数集中于法学和医学领域,但其他学科领域的核心作者数量很少,涉及经济学和管理学视角研究的学者只有森岡孝二一位学者。但是在日本通过长时间劳动和无偿加班来间接研究和反应“过劳”问题的论文非常多,通过检索“题名”中不包含“過重労働”、“過労”、“過度労働”、“過労死”、"働き好き"这样的关键词,只包含“長時間労働”、“サービス残業”这类关键词,这类期刊论文经过相同方法检索整理后学术期刊共计7424篇,书籍有27种。而长时间劳动主要是基于厚生劳动省的“每月勤劳统计调查”和总务厅统计局的“劳动力调查报告”这两组数据,大多是从经济学的研究视角和方法论进行研究的,例如:小倉一哉发表的《日本の長時間労働》、森岡孝二发表的《労働時間の二重構造と二極分化》等都非常具有代表性[24-26]。如果从长时间劳动角度间接研究“过劳”问题,那么经济学和管理学领域的科研成果更占多数。其中以森岡孝二《働きすぎの時代》(2005)、小倉一哉《過働社会ニッポン》(2007)、熊沢誠《働き過ぎに斃れて》(2010)等著作最具代表性[27]。
所以,从中、日“过劳”问题研究的期刊刊载状况比较来看,国内研究成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固有模式和期刊栏目的突破,融合多学科对“过劳”问题进行研究的路径还需进一步探讨。另外,我国研究劳动时间的文献共250篇,核心期刊刊载的论文共128篇,但这些论文多是完全没有涉及“过劳”的内容,这点与日本该领域的研究有很大不同。从经济学视角,利用经济学方法论探究劳动时间和超时工作,从而回归到“过劳”主题的论文甚少。而这与劳动时间数据的统计基础有关,我国与劳动时间相关的数据主要集中于《中国劳动统计年鉴》,存在着统计口径不明确,没有说明所统计的劳动时间都包含哪些时间,是否包括有薪加班时间和无偿加班时间。且我国21世纪初期经历了统计制度的改革,导致时间序列数据只能追踪到10多年前,这点与日本的“每月勤劳统计调查”有很大差距,后者是月报数据,年报数据可以追踪到20世纪60年代。由于统计数据的缺失和统计口径准确性的欠缺,给经济学视角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研究“过劳”问题都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五、结论与展望
本文利用文献计量学方法对中、日“过劳”问题的研究进行了梳理,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了各自的研究发展历程和研究特征。对比分析了两国“过劳”问题研究所面对的瓶颈和发展方式。我国“过劳”问题研究开展较晚,与日本相关研究差距至少在15年,目前能够形成“过劳”研究团队的数量较少,研究人员较为分散,致力于该领域活跃作者不多,但也看到了近十年一些国内学者,特别是经济管理背景的学者开始关注这个问题。研究成果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研究领域有待拓展,法学和医学视角的研究更显薄弱等问题和特点。日本“过劳”问题的研究可以追溯到1955年,通过漫长的、不懈的探索与研究,形成了今日“全面开花”的局面,并促成了《过重劳动对策基本法》、《过劳死防止法》等相关法案的颁布实施。
“过劳”问题既是社会问题,也是法律问题。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比较重视劳动基准立法,我国却一直没有劳动基准的专项法律法规,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部分章节中有劳动标准的内容。而规定又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强,难以有效规制过度劳动中的工时、定额等核心问题。劳动基准立法滞后是我国“过劳”问题凸显的首要法律原因。
目前我国还缺少专门针对“过劳”问题的法律法规,使得劳动者因“过劳”致伤、致病、致死等情况无法完全得到法律的救助。一方面受害劳动者及其家属得不到应有的补偿,另一方面企业在“过劳”问题中应承担的责任也无法得以明晰,最终致使“过劳”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的法律规制。深入研究“过劳”条款应当包括的构成要件、性质、认定机构、认定程序、处理方法、赔偿标准等主要内容。其中最核心的是对“过劳”事实的认定,以及职工死亡与过度劳动因果关系的推断问题。日本也是经历了几十年才逐步将“过劳死”纳入法律程序中,经历了半个世纪才出台了有关过劳死的防止法。在这一点上,我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将“过劳死”纳入法律程序在我国不可能是一步到位的,而在当前是否有必要先将“过劳死”纳入工伤保险的范畴内,也是值得进一步深入思考的。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内容 [1]杨河清.我国过劳问题严重,亟须加强研究[J].人口与经济,2014(3):85-88.
[2]上畑鉄之丞, 笹川七三子. 過労死に関する研究 (第2報) : 発症前の労働態様について[J].産業医学,1979(6):640-641
[3]孟续铎.劳动者过度劳动的成因研究:一般原理与中国经验[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3:20.
[4]Kayo Kobayashi, GILES MURRAY. The Japanese economy[M]. 柬京都:アイビーシーバブリッシング,2005:5-10.
[5]堀場雅夫,鈴木三郎,海老原英夫,大竹三郎,田中誠二,田淵哲男,金岩真喜夫,河西計介,筋藤宏史.働きバチニッポンどう変わる?<特集> [J].経済人,1989,43(9):4-39. [6]熊沢誠.能力主義と企業社会[M].柬京都:株式会社岩波書店,1997:23-33.
[7]杨河清,郭晓宏.欧美和日本员工过劳问题研究述评[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9(2):79-81
[8]王丹.中国知识工作者过度劳动问题研究[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1:3-5.
[9]孟续铎,肖鹏燕.过劳研究在中国——访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杨河清教授[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2(10):53-56.
[10]王丹.我国知识工作者过度劳动的理论与实证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0:110-114.
[11]孟续铎,王欣.企业员工“过劳”现状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基于“推-拉”模型的分析[J].人口与经济,2014:92-100.
[12]孟续铎.我国“过劳”问题的研究历程与特点——基于文献统计分析的结果[J].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学报,2013:7-15.
[13]孟続鐸,楊河清,呉迪,長井偉訓.中国における「過労」問題の研究動向:文献による統計的分析[J].愛媛経済論集,2012,31(2):37-49.
[14]
孟续铎.我国“过劳”问题的研究历程与特点——基于文献统计分析的结果[J].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学报,2013(7):7-15.
[15]李付俊,孟续铎.中国过度劳动问题研究的新起点——中国适度劳动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首届学术研讨会综述[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2(11):13-16.
[16]大橋一雄.過重労働と農民の早老[J].農業と経済,1955(11):11.
[17]岛田晴雄.劳动经济学[M].杨河清,等译. 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21-23,285-292.
[18]Nishiyama K, JOHNSON J V. Karoshideath from overwork: occupational health consequences of Japanese production management[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ealth Services, 1997(27):625-641
[19]中央公論社.“働きすぎ人間”の日曜日 (ビジネスマンが直面する五大問題(特集)) [J].中央公論経営問題,1971(2):154-173.
[20]労働政策研究·研修機構.長時間労働とメンタルヘルス不調の実情[J].ビジネス·レーバー·トレンド (特集 働き方の改革「元年」—労働時間の適正化どう取り組むか) , 2008(8):22-25.
[21]金子能宏.自殺の社会経済的要因と自殺·うつ対策の経済的便益の推計.社会保障計量分析モデル開発事業平成22 年度報告書[R].国立社会保障·人口問題研究所, 2010:34.
[22]過労死弁護団全国連絡会議.KAROSHI[過労死][M].柬京都:窓社,1991:93-94.
[23]過労死110番全国ネットワーク[EB/OL].[ 2014-08-01].http://www.karoshi.jp/.
[24]吴迪.日本学者“过劳”问题研究述评[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3:13.
[25]小倉一哉. 日本の長時間労働——国際比較と研究課題[J].日本労働研究雜誌,2008(6):4-16.
[26]森岡孝二.労働時間の二重構造と二極分化[J].大原社会問題研究所雑誌,2011, 627 :1-18.
[27]長井偉訓.日本における「過労問題」の今日的特質とその構造[C].第一届适度劳动大会论文集,2012:125-145.
[责任编辑 责任编辑 武 玉]
关键词: (中)关键词 过劳;过劳死;发展历程;文献计量分析
中图分类号: (中)中图分类号 F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49(2016)02-0069-10
DOI:103969/jissn1000-4149201602008
一、为什么要研究“过劳”
20世纪五六十年代,“过劳”现象开始在日本凸显,60年代末日本“过劳死·自杀协商中心”代表、前圣德大学教授上畑铁之丞在《産業医学》期刊上发表的《過労死に関する研究:発症前の労働態様について》中首次提到了“过劳死”这个词汇,70年代在他的著作《医学のあゆみ》中他从医学角度对“过劳死”做出了明确定义[1-3]。70年代初的石油危机过后,为了恢复经济增长速度很多企业实行增负荷经营,造成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不能很好地完成任务而被迫加班[4]。另外,企业为提高效益和利润,鼓励员工自我牺牲,自愿加班、当一只“工蜂”[5]。以后,西方管理思想和理念的不断渗入,使日本企业从终身雇佣制逐渐向聘用制转变,要保住职位,必须成为企业的正式员工。这成为大多入职人员的追求,然而这对他们而言是一项非常艰巨的挑战。要成为正式员工,获得晋升,不仅需要在绩效考核中有好的业绩,还需要表现出很强的能力和优质的服务态度。而日本独有的能力主义管理制度体现在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要求员工要以对待生活的热情来对待自己的本职工作[6]。这增加了企业员工更多的工作压力,无偿加班的现象越发严重。由于长时间劳动不能得到缓解和休息而引发的“过劳”问题在日本大规模爆发,且由体力劳动者逐渐向企业高管、公司白领、技术人员蔓延。最终“过劳死”现象越演越烈。企业员工过劳死和导致的抑郁症不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当事者的家人和亲属还要承受无法估量的悲痛。
多年来,我国“过劳”现象愈益严重。国外调查显示,我国人群中有疲劳症状的占24%,其中症状持续6个月以上者约占2%-4%,符合慢性疲劳综合征的约占02%[7]。2007年零点调查和指标数据联合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按照日本公众卫生研究对“过劳”的界定,在国内911%的跨国企业员工成为“过劳者”,154%的员工成为“过度疲劳者”,5%的员工 “随时可能发生过劳死”[8]。2009年由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院协会、慈铭体检集团等多家机构发起的“中国城市健康状况大调查”,对全国15个直辖市及省会城市以300万例健康体检作为数据样本,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内地白领76%处于亚健康状态,接近六成处于过劳状态,高收入人群生物年龄比实际年龄衰老10年[9]。王丹在借鉴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的《劳动者的疲劳积蓄度自己诊断调查表》的基础上对825名知识工作者进行的调查研究结果显示,该群体中近五成疲劳程度处于高位状态[10]。孟续铎、王欣利用相同的量表对我国31个一级行政区域的1176名企业用工人员“过劳”状况的抽样调查发现,没有“过劳”的人员数为486人,占413%;轻度“过劳”的人员数为278人,占236%;中度“过劳”的人员数为257人,占219%;重度“过劳”的人员数为155人,占132%。总体“过劳”人员比例已达到587%,接近2/3的企业员工存在“过劳”现象,且主要为轻、中度“过劳”[11]。
这些研究表明,在我国“过劳”已逐步成为企业员工的常态,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方式缓解和防治可能会演变成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也必然会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的损失。本文主要通过中、日“过劳”研究成果的发表状态,采用文献计量学方法对两个国家“过劳”研究的历史演变及结构特征进行详细的分析。从对比分析的角度,把握我国该领域的研究水平、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前景。
二、“过劳”相关文献的检索
1文献数据库的选取
国内文献主要通过中国知网(CNKI)学术文献总库进行查询,该数据库包括6个子库,涉及的文献主要包括学位论文、期刊文章、新闻报道、会议论文、出版著作、年鉴统计等,但为了与日本进行对比分析,本文主要在期刊文章这个子库中进行检索统计。日文文献主要通过CINII学术论文平台进行检索。该平台只包括期刊文章和图书著作,对于关键词搜索的精确程度远高于中国知网。
2文献的检索及文献计量方法
在CNKI学术文献总库中检索“题名”含有“过劳”、“过度劳动”、“过度劳累”、“过劳死”等关键词的文献。排除与研究主题无关的文献后,通过Endnote 90对文献数据进行重复性筛查,剔除重复文章,再利用Noteexpress 20对数据库中的题录进行统计计量。截至2014年8月1日,与该研究主题相关的题录总计为366,其中包括书籍2种,会议论文集4种,学位毕业论文23篇(博士论文2篇,硕士论文21篇),期刊文章337篇。在CINII学术论文平台中检索“题名”分别含有“過重労働”、“過労”、“過度労働”、“過労死”、"働き好き"的文献,经排除与研究主题无关的文献后,通过相同的数据库整理和文献计量工具进行分析,截至2014年8月1日,日文文献中该研究主题包含相关的书籍160种,期刊文章2107篇。 由此可以看出,国内关于“过劳”问题的研究学术成果并不多,期刊发表论文仅是日本学者该领域发表数目的1/6。与国内劳动经济学其他领域的发表数目相比,“过劳”研究的成果也显得非常有限。有学者统计在CNKI的学术文献总库中检索“题名”含有“失业”的相关文献共计20000多篇,“劳动争议”的文献有7500多篇,而“贫富差距”的文献也有1700多篇[12]。
三、中、日“过劳”问题研究的发展进程1国内“过劳”问题研究的发展进程中、日期刊“过劳”问题研究的论文发表情况通过文献计量分析可知,我国关于“过劳”问题的研究是从1990年开始的,因此1990年可以被称为该研究领域的元年,这与一些学者的结论是一致的[13]。对于该领域研究的转折点有的学者认为是1999年,因此把研究历程分成了1999年及以前和2000年及以后这两个阶段。这主要是由于该作者的检索时间截止日期为2011年,因此对于文献时间序列的延续性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商榷[14]。本文也将我国“过劳”问题的研究划分为两个阶段,不同的是本文通过文献计量学分析认为2005年作为转折点更为恰当。如果以1999年作为转折点,1999年之前的期刊发表篇数的年均增长率为556%,2000-2004年这四年的年均增长率为470%,也就是说如果以2005年作为转折点,如图1所示,该年较上一年增长了115000%,2005年以前的年均增长率为529%,说明以1999年作为转折点前后增长率变化并不凸显,并没有体现出“转折”这一含义。而2006-2013年的期刊发表篇数年均增长率为1590%,明显较2005年之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篇数来看,2005年以后期刊发表篇数骤然从个位数字增加到两位数,且长期稳定在20篇以上,2006年达到最高峰值为47篇。多方面说明以2005年作为转折点较1999年更为合理。这一阶段在研究成果的数量上有明显增加与“中国适度劳动研究中心”(现为“中国适度劳动研究分会”)的成立有密切关系。该研究分会是目前我国唯一一个专门负责开展有关“过劳”问题研究的学术组织。每年定期举办学术会议,来自经济学、管理学、医学、法学、心理学等不同领域的专家齐聚一堂,从不同的学科背景和视角共同研讨该领域相关问题。2007年以后国内已有高校在该领域形成了研究团队,不断开展相关问题的研究[15]。而这些力量的推动无疑促进了这个领域的不断发展。
2日本“过劳”问题研究的发展历程
日本学者对于“过劳”问题的研究发展历程至今出现过两个转折点,分别是1989年和2009年。1955年由大橋一雄发表的《過重労働と農民の早老》第一位使用了“過重労働”(过重劳动)这个词汇[16]。而这个时期日本劳动时间达到顶峰,包括加班在内的年均实际劳动时间为2400-2500小时,法定劳动时间接近2200小时[17]。1969年日本厚生劳动省认定了第一起“职业突然死亡”事件,后被称作“过劳死”[18]。第一次在学术期刊上提到“働きすぎ”(过度劳动)这个词汇是在1971年刊出的《"働きすぎ人間"の日曜日》这篇论文中[19]。作为转折点,1989年以后日本“过劳”研究成果从之前的一位数字陡然增长到每年30篇以上,1971-1988年的发表篇数年均增长率为733%,而1989年较上一年增长了113333%。在这一阶段“过劳死”事发案件逐年增多,但是日本政府只出台了有关“心、脑疾病致死情况”的劳灾认定,其标准又极其的严苛,对于“过劳死”迟迟未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和补偿。直到1987年10月,日本劳动省对《劳动者灾害补偿保险法》进行了修订,才将“过劳死”纳入劳灾认定的范围内[20]。而这一阶段日本正处于经济繁荣期,长时间劳动的现象也十分凸显。由日本总务省统计局《劳动力调查》可知,1970-1988年期间劳动时间总在年均2416小时左右徘徊。因此,该阶段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学者研究,也有一些学者开始关注劳动时间与“过劳”的关联性问题。1990-2008年近20年发表篇数的年均增长率为1448%,2010-2013年年均增长率为-1040%。这一阶段,该领域的研究已越发成熟,融入了更多的学科。“过劳死”律师团全国联络会的成立很大程度上推动了“过劳死”相关法律的制定和法学领域对于该问题的探讨。但这一时期日本的经济在经历过金融危机过后一蹶不振,企业中无偿加班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过劳死”案件只增不减。企业减员、竞争的加剧、长期的工作压力和压抑,使得过劳自杀和过劳抑郁的人数也开始增多。而这些也成为日本学者在该领域研究的新话题。日本国立社会保障·人口问题研究所2010年关于过劳自杀和过劳抑郁对经济损失的推算结果显示,如果按照1997年以前的自杀死亡人数水平为标准,1998-2009年期间GDP累计损失4兆7千亿日元,而到2020年累计损失将达到14兆8千亿日元。如果按照上限值推算2010-2020年这10年间GDP累计损失将为27兆7千亿日元,下限值估计该数值为4兆6千亿日元[21]。
上述说明,日本“过劳”问题研究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启动,70年代呈“星星之火”,80年代末期全面开花,以后经历了长达20年的繁盛时期,到2009年后步入平缓发展期,半个多世纪的研究历程经历了倒“U”型的发展过程。因此以1989和2009年作为转折点可以凸显研究的发展特点,而整个历程也因此被划分成了三个阶段。从研究对象来看也体现出时代的特征,1980年以前研究对象以农村劳动者为主体的研究较多,而1980年以后开始涉及企业员工且后者逐步成为“过劳”问题的核心群体。从对体力劳动者的研究逐步转向企业白领、医生、教师、技术人员等脑力劳动者的研究。
从中、日研究历程的比较可以看出,国内关于“过劳”问题研究还处于初期,最多也就是刚刚步入第二阶段。第一阶段国内用了15年,日本用了将近30年。我国“过劳”问题研究的第一个转折点出现在2005年,而日本出现在1989年,仅从时间历程来看我们的研究落后于对方15年左右(见图1)。日本“过劳”问题研究在经历了长达20年之久的“遍地开花”的“繁荣”时期后,开始步入停滞期或者说已经步入了一个低迷期。而我国对于“过劳”问题的研究则步入了快轨。虽然从增长率上来看,相同阶段和时间的增长速率较为一致,但从发表篇数的绝对数值来看,差距甚远。日本“过劳”问题研究在第二阶段时每年发表论文篇数始终在30篇以上,2000年后稳定于100篇以上,2008年达到最高峰值为185篇。而我国“过劳”问题研究2005年以后虽然每年发表篇数上升到两位数,但始终维持在30篇左右,至今未突破百篇。在第一阶段国内研究比对方少走了15年,在第二阶段是否会经历的时间更长些,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四、中、日“过劳”问题研究的文献结构特征分析对我国发表论文折算数量排名前十位的活跃作者发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通过论文发表数量计算出折算数量折算数量=∑实际数量×权重。权重分布:①独立作者权重为1;②两名作者,第一作者权重为06,第二作者权重为04;③三名作者,第一作者权重为05,第二作者权重为03,第三作者权重为02,以此类推。下同。,在所有的“过劳”问题研究的学者当中,折算数值大于2的作者共计10位,这十位作者发表论文的总数占到了所有“过劳”问题研究论文总数的12083%。而实际发表篇数
实际数量:无论独立发表还是合作发表都按照发表1篇计数。
在3篇及以上的作者共计13位。无论是实际数量还是折算数值大于5的作者都只有3位。按照国内“过劳”问题研究的历程划分,将发表阶段划分成四个阶段,主要是出于详细分解各位作者的研究状态从而得到“过劳”问题研究活跃作者的研究动向及发展路径。可以看出活跃作者中长期致力于“过劳”问题研究的一位都没有。近年崛起的作者有5位,而近年停滞的作者也有5位。说明对于“过劳”问题的研究活跃作者中停滞的作者可能是暂时性、集中性的研究,没有准备长期致力于该领域的研究,所以在发表论文上表现出一年间篇数很多,而后不见再次发表的现象。从活跃作者已发表的“过劳”相关的论文中可以分析出各自的研究视角和方向。国内对于“过劳”问题的研究目前主要集中在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法学,而医学和心理学方面的研究极其不足,详见表1。
以同样的方法对日本活跃作者“过劳”问题研究的论文发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日本“过劳”问题研究的学者中实际发表篇数大于2篇的人数共计109位;大于5篇的人数共计36位,折算后共计27位;大于8篇的人数共计23位,折算后共计18位;大于10篇的人数共计13位,折算后共计12位。表2中反映的是排名前十位的核心作者,这些学者实际发表篇数和折算数量都在18篇及以上,这十位作者发表论文的总数占到了所有“过劳”问题研究论文总数的12091%。按照日本“过劳”问题研究的发展历程将发表阶段划分为四个。由此可以看出,其中有6位都处于长期研究的状态,3位属于较长期研究,1位是近年崛起的学者。这说明日本“过劳”问题研究的活跃学者在该领域一直锲而不舍的探究,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来都一直致力于该领域的研究并始终都有所建树。而从所
涉及的研究视角来看,主要集中在法学、医学,而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直接与“过劳”相关的论文成果不多,这个现象与国内正好相反,详见表2。
由上述可知,我国“过劳”问题研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国内缺乏关于“过劳死”的医学鉴定,更没有相关的劳灾补偿法律。而日本在这方面要远远地走在了国内相关领域研究的前面。2014年5月23日,经国会同意《过劳死防止法》通过,日本对于“过劳死”的劳灾认定和补偿又推向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国内“过劳”问题研究的活跃作者一半近年来都处于研究停滞状态,这与日本
注:近年停滞是指近五年没有相关论文发表;近年崛起是指近10年以内一直都在该领域有成果;较长期研究是指10年以上20年以内一直都在该领域有成果;长期研究是指20年以上都在该领域有所建树。下同。
活跃作者长年来都致力于“过劳”研究有很大差距。国内和日本活跃作者的研究成果总量都占到了所有成果的12%,说明活跃作者的研究状态及进展会关系到这个领域发展。
2我国“过劳”问题研究作者所属机构的状况分析
将论文发表的实际数和折算数均大于2篇的发文机构进行排序,如表3所示。在所有机构中只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属于较长期研究,其余10所单位机构都是从2006年以后才开始陆续涉足该领域。近年崛起的单位机构有4家,近年停滞的单位机构有5家,有1家属于断断续续状态。而从发表实际数和折算数来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国网能源研究院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属于所有机构中论文发表篇数较多的四家单位机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的深入和持续发展,不仅需要个人力量,还需要依靠团队建设。在日本有过劳死律师团全国联络会,下设的110联络站全国境内共
47所,主要用来处理过劳死的劳灾申请、辩护、起草相关的法律文件等[22]。该组织机构不仅自行替政府起草“过劳死”相关法律的草案,而且还从2011年11月18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发起百万人签名活动,敦促政府尽快立法,同意出台《防止過労死基本法》。在这个组织的法案起草和推动下,2010年4月日本出台了《過重労働対策基本法(案)》,2014年5月出台了《過労死防止法(案)》[23]。所以,研究团队的建设和民间组织的发起是使“过劳”研究能够走上正轨并得以发展的关键。
3. 中、日“过劳”问题研究的期刊登载状况分析
国内有关“过劳”问题研究的论文刊载数量超过3篇的期刊总共有9种。其中有2本期刊属于长期刊载相关文章,有4种期刊近年来陆续刊载。在经济学和管理学领域主要集中于《中国人力资源开发》这本期刊,而法学领域论文集中于《法制与社会》。从期刊自身的质量来看,这9种期刊中被CSSCI检索的只有《人口与经济》这一种,而被北大核心期刊收录的共两种《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1年前为CSSCI检索期刊)和《人口与经济》(见表4)。与劳动经济学其他领域相比,“过劳”问题的研究在期刊发表质量上还有很大差距。这也与该问题的特
点及特征有关:“过劳”问题本身属于社会问题,但最后引发的“过劳死”需要医学界做出明确定义,而“过劳”涉及的对象人群是员工,微观层面是组织管理问题这就要求融入管理学的视角;宏观层面是就业挤出效应和“过劳死”所带来的经济损失问题,这又需要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而是否能够将“过劳”纳入工伤保险,以及相关法律的起草和立法又会涉及法律学领域。所以,“过劳”问题是一个多学科交织在一起,需要共同研究的话题。而国内高质量的期刊对论文发表都有较为明确的栏目方向和发表范畴,需要十分明确研究主题的所属领域及视角、研究方法的归属等。融入多学科的论文是较难在高质量的专业期刊上刊载的,这样的论文容易被当成“不伦不类”的文章被处理掉。从这个方面也不仅反映出国内关于“过劳”问题研究的质量性,也同时反映出多学科领域融合和划分的矛盾性,这一点在期刊刊载上表现得更为明显。 日本方面,“过劳”问题研究的期刊刊载数量在3篇以上的有107种,在10篇及以上的有40种,在20篇及以上的有21种,而表5中列出的是刊载数量在30篇及以上的期刊刊物。这17本期刊中长期稳定刊载“过劳”问题研究的有5种,近10年崛起的有8种,近年停滞的有4种。从刊载期刊的数量及刊载状态来看,对于“过劳”问题研究起到了良好的长期依托和支持作用。结合刊载领域同时也可以看到,长期稳定刊载的5种期刊中有4种主要以法学和医学领域为主体,这也说明日本“过劳”问题研究在医学和法学这两个学科有很深的研究基础并处于长期持续不断的研究攻关状态。而近年崛起的期刊中多了管理学、社会学以及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但是经济学方面的论文成果并不集
中,也没有哪一种期刊集中刊载过以经济学视角来研究“过劳”问题的论文。这与日本学者中从经济学视角探究“过劳”问题的人员数量不占优势有一定关系。在表2中可以看到,核心作者多数集中于法学和医学领域,但其他学科领域的核心作者数量很少,涉及经济学和管理学视角研究的学者只有森岡孝二一位学者。但是在日本通过长时间劳动和无偿加班来间接研究和反应“过劳”问题的论文非常多,通过检索“题名”中不包含“過重労働”、“過労”、“過度労働”、“過労死”、"働き好き"这样的关键词,只包含“長時間労働”、“サービス残業”这类关键词,这类期刊论文经过相同方法检索整理后学术期刊共计7424篇,书籍有27种。而长时间劳动主要是基于厚生劳动省的“每月勤劳统计调查”和总务厅统计局的“劳动力调查报告”这两组数据,大多是从经济学的研究视角和方法论进行研究的,例如:小倉一哉发表的《日本の長時間労働》、森岡孝二发表的《労働時間の二重構造と二極分化》等都非常具有代表性[24-26]。如果从长时间劳动角度间接研究“过劳”问题,那么经济学和管理学领域的科研成果更占多数。其中以森岡孝二《働きすぎの時代》(2005)、小倉一哉《過働社会ニッポン》(2007)、熊沢誠《働き過ぎに斃れて》(2010)等著作最具代表性[27]。
所以,从中、日“过劳”问题研究的期刊刊载状况比较来看,国内研究成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固有模式和期刊栏目的突破,融合多学科对“过劳”问题进行研究的路径还需进一步探讨。另外,我国研究劳动时间的文献共250篇,核心期刊刊载的论文共128篇,但这些论文多是完全没有涉及“过劳”的内容,这点与日本该领域的研究有很大不同。从经济学视角,利用经济学方法论探究劳动时间和超时工作,从而回归到“过劳”主题的论文甚少。而这与劳动时间数据的统计基础有关,我国与劳动时间相关的数据主要集中于《中国劳动统计年鉴》,存在着统计口径不明确,没有说明所统计的劳动时间都包含哪些时间,是否包括有薪加班时间和无偿加班时间。且我国21世纪初期经历了统计制度的改革,导致时间序列数据只能追踪到10多年前,这点与日本的“每月勤劳统计调查”有很大差距,后者是月报数据,年报数据可以追踪到20世纪60年代。由于统计数据的缺失和统计口径准确性的欠缺,给经济学视角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研究“过劳”问题都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五、结论与展望
本文利用文献计量学方法对中、日“过劳”问题的研究进行了梳理,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了各自的研究发展历程和研究特征。对比分析了两国“过劳”问题研究所面对的瓶颈和发展方式。我国“过劳”问题研究开展较晚,与日本相关研究差距至少在15年,目前能够形成“过劳”研究团队的数量较少,研究人员较为分散,致力于该领域活跃作者不多,但也看到了近十年一些国内学者,特别是经济管理背景的学者开始关注这个问题。研究成果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研究领域有待拓展,法学和医学视角的研究更显薄弱等问题和特点。日本“过劳”问题的研究可以追溯到1955年,通过漫长的、不懈的探索与研究,形成了今日“全面开花”的局面,并促成了《过重劳动对策基本法》、《过劳死防止法》等相关法案的颁布实施。
“过劳”问题既是社会问题,也是法律问题。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比较重视劳动基准立法,我国却一直没有劳动基准的专项法律法规,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部分章节中有劳动标准的内容。而规定又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强,难以有效规制过度劳动中的工时、定额等核心问题。劳动基准立法滞后是我国“过劳”问题凸显的首要法律原因。
目前我国还缺少专门针对“过劳”问题的法律法规,使得劳动者因“过劳”致伤、致病、致死等情况无法完全得到法律的救助。一方面受害劳动者及其家属得不到应有的补偿,另一方面企业在“过劳”问题中应承担的责任也无法得以明晰,最终致使“过劳”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的法律规制。深入研究“过劳”条款应当包括的构成要件、性质、认定机构、认定程序、处理方法、赔偿标准等主要内容。其中最核心的是对“过劳”事实的认定,以及职工死亡与过度劳动因果关系的推断问题。日本也是经历了几十年才逐步将“过劳死”纳入法律程序中,经历了半个世纪才出台了有关过劳死的防止法。在这一点上,我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将“过劳死”纳入法律程序在我国不可能是一步到位的,而在当前是否有必要先将“过劳死”纳入工伤保险的范畴内,也是值得进一步深入思考的。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内容 [1]杨河清.我国过劳问题严重,亟须加强研究[J].人口与经济,2014(3):85-88.
[2]上畑鉄之丞, 笹川七三子. 過労死に関する研究 (第2報) : 発症前の労働態様について[J].産業医学,1979(6):640-641
[3]孟续铎.劳动者过度劳动的成因研究:一般原理与中国经验[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3:20.
[4]Kayo Kobayashi, GILES MURRAY. The Japanese economy[M]. 柬京都:アイビーシーバブリッシング,2005:5-10.
[5]堀場雅夫,鈴木三郎,海老原英夫,大竹三郎,田中誠二,田淵哲男,金岩真喜夫,河西計介,筋藤宏史.働きバチニッポンどう変わる?<特集> [J].経済人,1989,43(9):4-39. [6]熊沢誠.能力主義と企業社会[M].柬京都:株式会社岩波書店,1997:23-33.
[7]杨河清,郭晓宏.欧美和日本员工过劳问题研究述评[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9(2):79-81
[8]王丹.中国知识工作者过度劳动问题研究[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1:3-5.
[9]孟续铎,肖鹏燕.过劳研究在中国——访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杨河清教授[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2(10):53-56.
[10]王丹.我国知识工作者过度劳动的理论与实证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0:110-114.
[11]孟续铎,王欣.企业员工“过劳”现状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基于“推-拉”模型的分析[J].人口与经济,2014:92-100.
[12]孟续铎.我国“过劳”问题的研究历程与特点——基于文献统计分析的结果[J].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学报,2013:7-15.
[13]孟続鐸,楊河清,呉迪,長井偉訓.中国における「過労」問題の研究動向:文献による統計的分析[J].愛媛経済論集,2012,31(2):37-49.
[14]
孟续铎.我国“过劳”问题的研究历程与特点——基于文献统计分析的结果[J].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学报,2013(7):7-15.
[15]李付俊,孟续铎.中国过度劳动问题研究的新起点——中国适度劳动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首届学术研讨会综述[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2(11):13-16.
[16]大橋一雄.過重労働と農民の早老[J].農業と経済,1955(11):11.
[17]岛田晴雄.劳动经济学[M].杨河清,等译. 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21-23,285-292.
[18]Nishiyama K, JOHNSON J V. Karoshideath from overwork: occupational health consequences of Japanese production management[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ealth Services, 1997(27):625-641
[19]中央公論社.“働きすぎ人間”の日曜日 (ビジネスマンが直面する五大問題(特集)) [J].中央公論経営問題,1971(2):154-173.
[20]労働政策研究·研修機構.長時間労働とメンタルヘルス不調の実情[J].ビジネス·レーバー·トレンド (特集 働き方の改革「元年」—労働時間の適正化どう取り組むか) , 2008(8):22-25.
[21]金子能宏.自殺の社会経済的要因と自殺·うつ対策の経済的便益の推計.社会保障計量分析モデル開発事業平成22 年度報告書[R].国立社会保障·人口問題研究所, 2010:34.
[22]過労死弁護団全国連絡会議.KAROSHI[過労死][M].柬京都:窓社,1991:93-94.
[23]過労死110番全国ネットワーク[EB/OL].[ 2014-08-01].http://www.karoshi.jp/.
[24]吴迪.日本学者“过劳”问题研究述评[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3:13.
[25]小倉一哉. 日本の長時間労働——国際比較と研究課題[J].日本労働研究雜誌,2008(6):4-16.
[26]森岡孝二.労働時間の二重構造と二極分化[J].大原社会問題研究所雑誌,2011, 627 :1-18.
[27]長井偉訓.日本における「過労問題」の今日的特質とその構造[C].第一届适度劳动大会论文集,2012:125-145.
[责任编辑 责任编辑 武 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