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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新修订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以下简称新《分类目录》)。新《分类目录》将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国家食药监总局医疗器械注册司司长王者雄表示,新《分类目录》增加2000余项产品预期用途和产品描述,将现行《分类目录》1008个品名举例扩充到6609个;覆盖面将更广泛,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国家食药监总局同步印发《关于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有关事项的通告》,给予近一年的过渡时间,以指导监管部门及相关企业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