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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追星,相信很多少男少女都有话要说,甚至有故事要讲——也许你的卧室里贴满了明星照片,也许你曾经不惜花费数百元买一张演唱会门票,也许你曾经千里迢迢地赶到另一个城市,只为见心目中的偶像一面……
而我今天要讲的这个故事,却是一个充满了荒唐色彩的悲剧。
杨丽娟是甘肃兰州一位29岁的女青年。13年前,还在上初中的她突然梦到了香港歌星刘德华,从此开始茶饭不思、功课荒芜,最后干脆自我封闭,弃学在家,“专职”收藏刘德华的照片、海报和录音带。如果仅仅是这样倒也罢了,可是杨丽娟一心要见刘德华,为此多次与父母争吵。疼爱女儿的父母最终让步,开始尽量满足她的“无理要求”:1997年,为了见刘德华,杨丽娟花9900元只身一人去了香港,结果却没见着;2003年,为帮女儿“实现梦想”,父母卖掉了房子筹钱;2005年,杨丽娟再度前往香港,但仍未见到刘德华;2006年3月,在生活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杨丽娟的父亲竟想卖掉自己的肾继续帮女儿“圆梦”;2007年3月25日,父母借了高利贷陪女儿再次赴港,她终于见到了刘德华,并与他合影留念,但没有说上话,她很不满足。第二天,无钱投宿的一家人只能在一间24小时快餐店里栖身。当晚,她的父亲悄悄地留下一封遗书后,跳海自杀了……
就在我写这篇文章时,看到最新的消息说,杨丽娟和母亲获准赴港处理丧事,可竟然又跑到刘德华的住处乱按门铃,大有“不见华仔不罢休”的劲头。我只能说,她毁了,完全丧失了理智。
是谁毁了杨丽娟?
“过度追星”只是表面现象,毁掉杨丽娟的第一个罪魁祸首是“自我封闭”——试想,当杨丽娟将自己关在家里,不上学,不工作,不交友,与社会隔绝,满眼满脑都是“刘德华”时,她还能是一个“正常”的人吗?如果你的世界很小,一点点问题都会被放得很大。这是“杨丽娟事件”给我们的第一个警示。其实我们很多人的心也被关在各色各样的“牢笼”里,有的可能是外部强加的,更有许多是自己编织的。冲破它,海阔天空。
毁掉杨丽娟的第二个“罪人”是媒体。杨丽娟的行为早就表明她精神上有问题,需要接受心理治疗。可是,没有哪家媒体在这点上帮过她,有的媒体反而出资帮她去香港——这是在帮她,还是在害她?为了吸引眼球,一些媒体进行了不负责任的炒作。“杨丽娟事件”对他们提出了严重警告,同时也警示我们:擦亮眼睛,保持清醒。
还有——“爱”。杨丽娟对刘德华“爱”了13年,而父母对女儿的爱更是无以复加。可结果怎样?刘德华本人倍受困扰,而杨父竟然在遗书中还要求刘德华与杨丽娟“单独见面”,这也是杨丽娟仍旧执迷不悟的原因之一。我实在怀疑,这真的能叫爱吗?爱是平等,爱是尊重,爱是真正为对方着想,任性的“爱”和无原则的“溺爱”只能是“毁人不倦”。
其实,追星本身并不是错,年轻时心目中有个偶像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如果追星能激发榜样的力量,使自己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这当然是件好事。我上中学时,也很喜欢香港乐队Beyond,他们的歌和他们取得成功的经历,一直在鼓舞、激励着我。人,因为美好的追求而成长,追星的背后理应是“追求”。而盲目追星恰恰是失去了“追求”这个核心意义——你说杨丽娟在追求什么?
有人说,媒体和舆论应当尽快忘掉杨丽娟——有时候不理睬是一种最有效的帮助。是的,让我们忘掉杨丽娟,但是应把“杨丽娟事件”给我们的警示牢牢地记在心中。
而我今天要讲的这个故事,却是一个充满了荒唐色彩的悲剧。
杨丽娟是甘肃兰州一位29岁的女青年。13年前,还在上初中的她突然梦到了香港歌星刘德华,从此开始茶饭不思、功课荒芜,最后干脆自我封闭,弃学在家,“专职”收藏刘德华的照片、海报和录音带。如果仅仅是这样倒也罢了,可是杨丽娟一心要见刘德华,为此多次与父母争吵。疼爱女儿的父母最终让步,开始尽量满足她的“无理要求”:1997年,为了见刘德华,杨丽娟花9900元只身一人去了香港,结果却没见着;2003年,为帮女儿“实现梦想”,父母卖掉了房子筹钱;2005年,杨丽娟再度前往香港,但仍未见到刘德华;2006年3月,在生活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杨丽娟的父亲竟想卖掉自己的肾继续帮女儿“圆梦”;2007年3月25日,父母借了高利贷陪女儿再次赴港,她终于见到了刘德华,并与他合影留念,但没有说上话,她很不满足。第二天,无钱投宿的一家人只能在一间24小时快餐店里栖身。当晚,她的父亲悄悄地留下一封遗书后,跳海自杀了……
就在我写这篇文章时,看到最新的消息说,杨丽娟和母亲获准赴港处理丧事,可竟然又跑到刘德华的住处乱按门铃,大有“不见华仔不罢休”的劲头。我只能说,她毁了,完全丧失了理智。
是谁毁了杨丽娟?
“过度追星”只是表面现象,毁掉杨丽娟的第一个罪魁祸首是“自我封闭”——试想,当杨丽娟将自己关在家里,不上学,不工作,不交友,与社会隔绝,满眼满脑都是“刘德华”时,她还能是一个“正常”的人吗?如果你的世界很小,一点点问题都会被放得很大。这是“杨丽娟事件”给我们的第一个警示。其实我们很多人的心也被关在各色各样的“牢笼”里,有的可能是外部强加的,更有许多是自己编织的。冲破它,海阔天空。
毁掉杨丽娟的第二个“罪人”是媒体。杨丽娟的行为早就表明她精神上有问题,需要接受心理治疗。可是,没有哪家媒体在这点上帮过她,有的媒体反而出资帮她去香港——这是在帮她,还是在害她?为了吸引眼球,一些媒体进行了不负责任的炒作。“杨丽娟事件”对他们提出了严重警告,同时也警示我们:擦亮眼睛,保持清醒。
还有——“爱”。杨丽娟对刘德华“爱”了13年,而父母对女儿的爱更是无以复加。可结果怎样?刘德华本人倍受困扰,而杨父竟然在遗书中还要求刘德华与杨丽娟“单独见面”,这也是杨丽娟仍旧执迷不悟的原因之一。我实在怀疑,这真的能叫爱吗?爱是平等,爱是尊重,爱是真正为对方着想,任性的“爱”和无原则的“溺爱”只能是“毁人不倦”。
其实,追星本身并不是错,年轻时心目中有个偶像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如果追星能激发榜样的力量,使自己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这当然是件好事。我上中学时,也很喜欢香港乐队Beyond,他们的歌和他们取得成功的经历,一直在鼓舞、激励着我。人,因为美好的追求而成长,追星的背后理应是“追求”。而盲目追星恰恰是失去了“追求”这个核心意义——你说杨丽娟在追求什么?
有人说,媒体和舆论应当尽快忘掉杨丽娟——有时候不理睬是一种最有效的帮助。是的,让我们忘掉杨丽娟,但是应把“杨丽娟事件”给我们的警示牢牢地记在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