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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中国企业政府、企业、组织和公民参与国际活动,保障国家各种形式的海外利益成为一个重要课题。文章通过对海外利益这一概念进行阐述,进而梳理了我国海外利益保护的现状及面临困境,提出了五项海外利益保护的基本原则和三层海外利益保护机制。从五个海外利益保护的主体和七道预防保护防线出发,提出相应的实践主张,以期为政策规划提出建议,为走出国门在海外经营的企业和公民提供理论指导。
[关键词]海外利益;“一带一路”;多元路径
[DOI]10.13939/j.cnki.zgsc.2021.18.088
1 海外利益的內涵
全球化时代的中国海外利益,其实是国家利益的延伸和拓展。纵向上,国家利益的指涉对象从国家向下延伸至企业、组织和个人,向上延伸到世界各国和全人类;横向上从政治、军事拓展至经济、社会、文化和环境等议题。因此,海外利益保护的对象既包括国家、企业、组织、公民层面的利益,又事关人类整体利益;海外利益保护的领域可以划分为海外政治利益、海外经济利益、海外文化利益和海外公民利益四个基本方面。
2 我国海外利益保护现状
我国海外利益保护体系的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优势与不足并存。我国海外利益保护经历了从起步较晚到备受关注,从单一部门负责到多部门协调,从手段单一到方式多样的演进历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切实维护我国海外利益,不断提高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强保护力度。”2004年,我国建立了由外交部牵头、26个国务院和军方单位参与协作的“境外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工作部级联席会议”,处理国外涉及中国企业和公民的重大领事保护事件;2011年,由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20多个部门建立了“走出去部级协调机制会议”;2013年,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首次提出维护海外利益和海上战略通道问题;2014年,成立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
然而当前我国海外利益保护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中国企业由于缺乏海外投资运营经验导致亏损,威胁华人安全的事件频发。虽然海外利益保护的措施日益增多,但还远未形成体系化的解决思路和制度。海外利益保护还存在机制建设不足、安全观念淡薄,国家和政府包揽大小事务,未能充分发动民间力量和商业机制等不足。
3 “一带一路”背景下海外利益保护的理论与实践
海外利益保护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根本理念。作为中国贡献给世界的公共精神产品,十八大以来,“人类命运共同体”已成为我国对外战略思想体系的“顶层设计”,既包含了商品贸易的利益性驱动,又有帮助他国实现现代化的伦理性制约,两者的结合就是共商、共建与共享的发展,从而真正实现共赢。在此引导下,海外利益保护包含五项基础性原则:一是实现人类命运与国家利益的有机结合。全球化造就了人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现实基础。海外利益保护正是通过保护国家、企业、组织及个体利益来实现个人与国家利益的结合,而海外利益和国家利益都应放在全人类共同利益这一更为宏阔的视野下思考。二是御敌于国门之外。海外利益保护涉及地域广泛、环境复杂,战略防范的重要性远大于事中补救和事后惩戒。防患于未然是最高境界的海外利益和国家安全的保护方式。三是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海外利益保护格局。在保护海外利益的过程中,不能再仅仅着眼于本国的利益发展,而是要走出去,同所在国打成一片,当我们的利益同所在国利益密切结合,海外利益保护就不再是一国之事,而是相关国家共同的责任担当。四是海外利益保护要走国际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是我党的宝贵治理经验。构建新型海外利益保护体系,要充分信任、依靠沿线国家力量。应该本着维护共同利益的初衷与所在国政府、当地民间组织友好沟通,依靠国际社会的“群众力量”维护海外利益。五是推进海外利益保护中的军民融合。201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将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目前我国已经逐步形成了在众多关键领域军民融合发展的基本格局,建立了军民融合的科研生产、人才培养、军队保障等体系。需要进一步统筹领导,引入民间竞争力量,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共享性。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制度无法与海外利益保护的需求相匹配,迫切需要从国家制度、海外机构、企事业单位、风险防范意识等层面搭建海外利益保障的制度体系,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设立权责明确的海外利益保护机构。传统海外利益保护由多个政府部门负责,虽然兼具外交保护、领事保护、商务保护等功能,但是存在权责划分不明、难以统筹协调的问题,无法形成与实际需求相匹配的职权管理体系。需要统一规划现有部门的职能界面,设立统筹全局的主管机构。二是构建“事前预防—事中应急—事后惩戒”的三层级保护机制。①事前预防机制:健全海外利益保护的预防机制,打造海外风险防控体系,“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事前预防以“御敌于国门之外”为指导理念,防控海外风险的作用和效果远高于事中应急和事后惩戒,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保护方式,是布局海外利益保护体系的关键。②事中应急机制:建立海外利益保护应急机制,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现阶段我国应急救援行动主要依赖政府和军队,而诸如战争政变、恐怖行动等事件具有突发性、复杂性的特点,就要打造多方参与的救援机制,协调当地力量,增强应急救援能力。③事后惩戒机制:建立海外利益保护的惩戒机制,加大惩戒追责的力度。单纯追求国际交往中的道德高尚是苍白和脆弱的,目前我国在军事上的海外投射能力还十分有限。建立国际惩处意识、取得惩处资格、发挥警示作用是维护国家生存利益的基本保障,而军事实力是惩戒机制得以有效运转的根本保证。三是强化企业与个人的安全保护意识。“走出去”过程中,很多企业和个人对当地的法律政策、风土人情、宗教信仰缺乏了解,对于因地制宜的处理方式经验不足,容易产生误解和冲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防范政治、经济风险和潜在的恐怖主义与动乱,以最大限度降低自身风险。
4 构建海外利益保护体系的路径
构建海外利益保护体系,一方面应该明确海外利益保护的多元化主体,充分发挥民间力量和商业机制的优势;另一方面要着力打造以事前预防为中心的风险防控体系。多元化的海外利益保护主体包括五个层面。 一是政府层面的职能部门发挥海外利益保护的职能。政府职能部门是维护海外利益的必要主体。但限于国家属性,政府层面具有一定局限性,缺乏灵活性和时效性。新时期的海外利益保护,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但不再是唯一的保护主体。二是各政府配合单位对海外利益保护提供支持和补充。由于海外利益涉及局面纷繁复杂,仅靠政府部门无法满足对海外利益的管理需求。由相关配合单位协助政府部门,对政府职能部门的海外事务管理是一种很好的补足与完善。三是调动民间组织资源参与保护海外利益。民间组织淡化了国家和政府背景,保护的形式和领域不受过多制约,同时大幅节省了外交资源。以安防公司、法律服务公司、咨询公司(民间智库)以及海外投资保险与担保服务公司等形式的社会商业机制调配民间资源,有利于把握全球政治、经济、法规、风险走向,通过市场规范使利益保护流程化和国际化。四是从国际组织层面进行的海外利益保護。目前我国已加入和发起成立众多国际性组织,通过国际组织保护我国海外利益,需要不断扩大我国在国际组织中的影响力,积极参与、主导国际间事务,推动建立各种多边、双边关系。五是从企业自身角度构建海外利益保护机制。企业是“走出去”战略的重要主体,更是海外利益保护的基石。搭建每个企业自身的海外利益保护体系,应该从企业的制度机制、机构设置、人才储备、企业间联合等层面入手。
事前防控是三层级海外利益保护机制的关键,具体包括七道防线,构成保护海外利益的第一个层面——海外风险防控体系。
第一道防线:文化软实力的保护。我国对外沟通的基础是各国人民共通的价值观,“一带一路”所倡导的正是和平崛起的发展观。以国际社会普遍接纳的非政府组织作为文化交流媒介,如民间学会、政经智库、基金组织、人权组织等,积极参与国际间事务,增进国家间文化认同,有利于消除国家色彩的负面影响,有利于文化及价值观的表达和输出。
第二道防线:法律的保护。当前国际秩序以法律治理为主流规则,通过法律途径是保护海外利益的有效手段。需要提升在国际组织中的话语权,增加在新的国际规则和国际机制创设中的参与度与影响力,推动更加公平、公正的新型国际仲裁机制。培养法律人才,设立熟知沿线国家国情政情的法律咨询机构为企业提供更加全面的海外风险评估。
第三道防线:情报收集与信息分析。我国海外利益多分布于贫穷、战乱多发的国家或地区,针对当地政治、战乱、恐怖势力等建立情报收集与信息分析机制,便于直接保护海外公民权益,有利于提高海外企业自我安保的能力,同时避免了国家武装力量带来的负面影响。
第四道防线:金融、税务与保险保护。来自金融、汇率、财税等方面的风险虽没有表面的剧烈冲突,但所涉经济损失巨大。有必要成立专门服务于“走出去”战略的专业咨询公司,探索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为中国海外企业提供金融、财税和保险分析与服务。经济风险防线是运用金融手段对海外权益的保护,有利于为海外企业和华人创造良好的税收和保险环境。
第五道防线:军事力量保护。武装力量是海外风险防范的有力保障,扩大了保护区域,增强了保护力量,降低了受损威胁。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安保型”“维和型”的新型境外用兵模式。海外风险防控要重视军民融合的发展方向,建立高效调动与转化国家力量的海外风险防控体系。
第六道防线:网络与通信保护。通信和网络的便利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了巨大便利,同时也承载了大量政府、商业数据信息,是信息风险的高发地。因此,加强信息保密工作,重视对网络和通信的保护,是网络通信安全的保障。
第七道防线:外交与领事保护。发挥好外交与领事保护的风险防控作用,需要完善外交领事预警机制,通过网络、媒体及时向公民发布安全警示信息,加强外交或领事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增强国家间外交领事机构磋商协作。
当前国际秩序和地缘格局下,海外利益面临的威胁可能成为阻碍中国“和平崛起”的国际化瓶颈。建立多元立体的海外利益保护体系,增强我国海外利益保护能力已成为一个严峻紧迫的现实问题,这一重大战略将对中国和世界产生深远影响。
参考文献:
[1]王发龙.试析中国海外利益维护的战略框架构建[J].国际展望,2016(6).
[2]吴超.我重大海外利益发展现状及对策思考[J].国防,2017(2):21-26.
[3]孙晓光,张赫名.海洋战略视域下的中国海外利益转型与维护——以“一带一路”建设为中心[J].学习与探索,2015(10):51-56.
[4]曾卓.中国海外利益面临的主要风险及保护[J].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13(3):52-57.
[作者简介]张云梁(1990—),男,汉族,山东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现工作单位中油国际管道有限公司中塔天然气管道项目,研究方向:海外利益保护、公司法、“一带一路”实践研究。
[关键词]海外利益;“一带一路”;多元路径
[DOI]10.13939/j.cnki.zgsc.2021.18.088
1 海外利益的內涵
全球化时代的中国海外利益,其实是国家利益的延伸和拓展。纵向上,国家利益的指涉对象从国家向下延伸至企业、组织和个人,向上延伸到世界各国和全人类;横向上从政治、军事拓展至经济、社会、文化和环境等议题。因此,海外利益保护的对象既包括国家、企业、组织、公民层面的利益,又事关人类整体利益;海外利益保护的领域可以划分为海外政治利益、海外经济利益、海外文化利益和海外公民利益四个基本方面。
2 我国海外利益保护现状
我国海外利益保护体系的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优势与不足并存。我国海外利益保护经历了从起步较晚到备受关注,从单一部门负责到多部门协调,从手段单一到方式多样的演进历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切实维护我国海外利益,不断提高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强保护力度。”2004年,我国建立了由外交部牵头、26个国务院和军方单位参与协作的“境外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工作部级联席会议”,处理国外涉及中国企业和公民的重大领事保护事件;2011年,由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20多个部门建立了“走出去部级协调机制会议”;2013年,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首次提出维护海外利益和海上战略通道问题;2014年,成立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
然而当前我国海外利益保护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中国企业由于缺乏海外投资运营经验导致亏损,威胁华人安全的事件频发。虽然海外利益保护的措施日益增多,但还远未形成体系化的解决思路和制度。海外利益保护还存在机制建设不足、安全观念淡薄,国家和政府包揽大小事务,未能充分发动民间力量和商业机制等不足。
3 “一带一路”背景下海外利益保护的理论与实践
海外利益保护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根本理念。作为中国贡献给世界的公共精神产品,十八大以来,“人类命运共同体”已成为我国对外战略思想体系的“顶层设计”,既包含了商品贸易的利益性驱动,又有帮助他国实现现代化的伦理性制约,两者的结合就是共商、共建与共享的发展,从而真正实现共赢。在此引导下,海外利益保护包含五项基础性原则:一是实现人类命运与国家利益的有机结合。全球化造就了人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现实基础。海外利益保护正是通过保护国家、企业、组织及个体利益来实现个人与国家利益的结合,而海外利益和国家利益都应放在全人类共同利益这一更为宏阔的视野下思考。二是御敌于国门之外。海外利益保护涉及地域广泛、环境复杂,战略防范的重要性远大于事中补救和事后惩戒。防患于未然是最高境界的海外利益和国家安全的保护方式。三是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海外利益保护格局。在保护海外利益的过程中,不能再仅仅着眼于本国的利益发展,而是要走出去,同所在国打成一片,当我们的利益同所在国利益密切结合,海外利益保护就不再是一国之事,而是相关国家共同的责任担当。四是海外利益保护要走国际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是我党的宝贵治理经验。构建新型海外利益保护体系,要充分信任、依靠沿线国家力量。应该本着维护共同利益的初衷与所在国政府、当地民间组织友好沟通,依靠国际社会的“群众力量”维护海外利益。五是推进海外利益保护中的军民融合。201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将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目前我国已经逐步形成了在众多关键领域军民融合发展的基本格局,建立了军民融合的科研生产、人才培养、军队保障等体系。需要进一步统筹领导,引入民间竞争力量,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共享性。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制度无法与海外利益保护的需求相匹配,迫切需要从国家制度、海外机构、企事业单位、风险防范意识等层面搭建海外利益保障的制度体系,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设立权责明确的海外利益保护机构。传统海外利益保护由多个政府部门负责,虽然兼具外交保护、领事保护、商务保护等功能,但是存在权责划分不明、难以统筹协调的问题,无法形成与实际需求相匹配的职权管理体系。需要统一规划现有部门的职能界面,设立统筹全局的主管机构。二是构建“事前预防—事中应急—事后惩戒”的三层级保护机制。①事前预防机制:健全海外利益保护的预防机制,打造海外风险防控体系,“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事前预防以“御敌于国门之外”为指导理念,防控海外风险的作用和效果远高于事中应急和事后惩戒,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保护方式,是布局海外利益保护体系的关键。②事中应急机制:建立海外利益保护应急机制,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现阶段我国应急救援行动主要依赖政府和军队,而诸如战争政变、恐怖行动等事件具有突发性、复杂性的特点,就要打造多方参与的救援机制,协调当地力量,增强应急救援能力。③事后惩戒机制:建立海外利益保护的惩戒机制,加大惩戒追责的力度。单纯追求国际交往中的道德高尚是苍白和脆弱的,目前我国在军事上的海外投射能力还十分有限。建立国际惩处意识、取得惩处资格、发挥警示作用是维护国家生存利益的基本保障,而军事实力是惩戒机制得以有效运转的根本保证。三是强化企业与个人的安全保护意识。“走出去”过程中,很多企业和个人对当地的法律政策、风土人情、宗教信仰缺乏了解,对于因地制宜的处理方式经验不足,容易产生误解和冲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防范政治、经济风险和潜在的恐怖主义与动乱,以最大限度降低自身风险。
4 构建海外利益保护体系的路径
构建海外利益保护体系,一方面应该明确海外利益保护的多元化主体,充分发挥民间力量和商业机制的优势;另一方面要着力打造以事前预防为中心的风险防控体系。多元化的海外利益保护主体包括五个层面。 一是政府层面的职能部门发挥海外利益保护的职能。政府职能部门是维护海外利益的必要主体。但限于国家属性,政府层面具有一定局限性,缺乏灵活性和时效性。新时期的海外利益保护,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但不再是唯一的保护主体。二是各政府配合单位对海外利益保护提供支持和补充。由于海外利益涉及局面纷繁复杂,仅靠政府部门无法满足对海外利益的管理需求。由相关配合单位协助政府部门,对政府职能部门的海外事务管理是一种很好的补足与完善。三是调动民间组织资源参与保护海外利益。民间组织淡化了国家和政府背景,保护的形式和领域不受过多制约,同时大幅节省了外交资源。以安防公司、法律服务公司、咨询公司(民间智库)以及海外投资保险与担保服务公司等形式的社会商业机制调配民间资源,有利于把握全球政治、经济、法规、风险走向,通过市场规范使利益保护流程化和国际化。四是从国际组织层面进行的海外利益保護。目前我国已加入和发起成立众多国际性组织,通过国际组织保护我国海外利益,需要不断扩大我国在国际组织中的影响力,积极参与、主导国际间事务,推动建立各种多边、双边关系。五是从企业自身角度构建海外利益保护机制。企业是“走出去”战略的重要主体,更是海外利益保护的基石。搭建每个企业自身的海外利益保护体系,应该从企业的制度机制、机构设置、人才储备、企业间联合等层面入手。
事前防控是三层级海外利益保护机制的关键,具体包括七道防线,构成保护海外利益的第一个层面——海外风险防控体系。
第一道防线:文化软实力的保护。我国对外沟通的基础是各国人民共通的价值观,“一带一路”所倡导的正是和平崛起的发展观。以国际社会普遍接纳的非政府组织作为文化交流媒介,如民间学会、政经智库、基金组织、人权组织等,积极参与国际间事务,增进国家间文化认同,有利于消除国家色彩的负面影响,有利于文化及价值观的表达和输出。
第二道防线:法律的保护。当前国际秩序以法律治理为主流规则,通过法律途径是保护海外利益的有效手段。需要提升在国际组织中的话语权,增加在新的国际规则和国际机制创设中的参与度与影响力,推动更加公平、公正的新型国际仲裁机制。培养法律人才,设立熟知沿线国家国情政情的法律咨询机构为企业提供更加全面的海外风险评估。
第三道防线:情报收集与信息分析。我国海外利益多分布于贫穷、战乱多发的国家或地区,针对当地政治、战乱、恐怖势力等建立情报收集与信息分析机制,便于直接保护海外公民权益,有利于提高海外企业自我安保的能力,同时避免了国家武装力量带来的负面影响。
第四道防线:金融、税务与保险保护。来自金融、汇率、财税等方面的风险虽没有表面的剧烈冲突,但所涉经济损失巨大。有必要成立专门服务于“走出去”战略的专业咨询公司,探索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为中国海外企业提供金融、财税和保险分析与服务。经济风险防线是运用金融手段对海外权益的保护,有利于为海外企业和华人创造良好的税收和保险环境。
第五道防线:军事力量保护。武装力量是海外风险防范的有力保障,扩大了保护区域,增强了保护力量,降低了受损威胁。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安保型”“维和型”的新型境外用兵模式。海外风险防控要重视军民融合的发展方向,建立高效调动与转化国家力量的海外风险防控体系。
第六道防线:网络与通信保护。通信和网络的便利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了巨大便利,同时也承载了大量政府、商业数据信息,是信息风险的高发地。因此,加强信息保密工作,重视对网络和通信的保护,是网络通信安全的保障。
第七道防线:外交与领事保护。发挥好外交与领事保护的风险防控作用,需要完善外交领事预警机制,通过网络、媒体及时向公民发布安全警示信息,加强外交或领事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增强国家间外交领事机构磋商协作。
当前国际秩序和地缘格局下,海外利益面临的威胁可能成为阻碍中国“和平崛起”的国际化瓶颈。建立多元立体的海外利益保护体系,增强我国海外利益保护能力已成为一个严峻紧迫的现实问题,这一重大战略将对中国和世界产生深远影响。
参考文献:
[1]王发龙.试析中国海外利益维护的战略框架构建[J].国际展望,2016(6).
[2]吴超.我重大海外利益发展现状及对策思考[J].国防,2017(2):21-26.
[3]孙晓光,张赫名.海洋战略视域下的中国海外利益转型与维护——以“一带一路”建设为中心[J].学习与探索,2015(10):51-56.
[4]曾卓.中国海外利益面临的主要风险及保护[J].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13(3):52-57.
[作者简介]张云梁(1990—),男,汉族,山东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现工作单位中油国际管道有限公司中塔天然气管道项目,研究方向:海外利益保护、公司法、“一带一路”实践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