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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的时间表,31个省、区、市2012年年底前必须出台异地高考政策。终于,在大限的前一天,关注度最高的北京异地高考方案呱呱坠地。与此前黑龙江、安徽等省份的“一步到位”相比,北京实行的是“分步走”,今后两年中职、高职院校逐步向随迁子女放开。
随迁子女就地高考,历来被视作高考改革中的“硬骨头”。随着教育部要求的原则限期将近,公众对各地就地高考政策的关注热度也持续升温。
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广东、黑龙江、山东、安徽、江西、福建、重庆、河北、湖南等29个省市明确出台就地高考具体标准,均通过设定“门槛”的方式对考生学籍、在该省市就读时间或父母社保证明等条件有所限制。
至此,我国各个省市已经出现“率先破冰”、“缓冲落地”、“分步实施”三种模式。
率先破冰——
冀、皖等省市今年开始实施
黑龙江、安徽、河北、重庆、湖南等省市推出的具体政策以“低门槛”为显著特点,这缘于这些省份大多为人口流出大省或考试大省,政策推行压力较轻。另一个显著特点是,这些省市的异地高考都是2013年起开始实施。
黑龙江、安徽、河北、辽宁、重庆要求父母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但更强调孩子的学籍。不过,各省对学籍的要求并不一致,黑龙江、安徽两省要求具有该省高中学籍且高中阶段连续就读3年以上;河北省则规定,须有河北省两年以上高中学籍。
湖南省的规定则强调实现外省籍生源全覆盖。外省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通过中考录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学习,或凭初中毕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进入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自高中一年级起(含高一的第二学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其父母居住证在湖南省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在湖南省连续就读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
2013年开始实施异地高考的省市中,吉林等省强调家长必须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
2013年起,一些省市都开始安排随迁子女高考补报名,但辽宁省不能接受随迁子女艺术类考生报名。同时,辽宁省要求考生以签《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书》的形式,对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有关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
在全国已公布方案的省份中,流动人口约2200万人的浙江省,异地高考门槛比较低,只要求浙江学籍与连续3年高中在浙江省就读。
缓冲落地——
山东、江西、福建等明年起实施
对于本省生源较多,考生压力比较大的一些省份,如山东、江西、福建则选择了缓冲落地,在2014年开始实施。
山东省要求须读完高中且有学籍。该省规定,非户籍考生要在山东省参加高考,总的原则是在山东省高中段有完整学习经历,且拥有山东省高中阶段学籍。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住所、保险年限等条件则由各市制定。
福建省则要求有高中三年完整学习经历。凡在福建省高中有3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都可在福建省就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参加本科、专科层次录取,并与福建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江西省的要求要低一些,要求高中读满一年且取得学籍即可。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西省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的,可在江西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享受与江西省户籍考生相同的招生录取政策。
内蒙古则要求,截止2014年4月1日,从区外迁入内蒙古的考生,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并可参与本专科院校录取:本人具有内蒙古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本人取得内蒙古户籍满2年。家长在内蒙古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2年。
分步实施——
北上广过渡渐进
北京、上海、广东等被视作改革重镇的人口流入重要地区,却由于情况复杂而态度谨慎,其实施细则也因此更为外界关注。
与其他多数省份以“学籍、社保、固定住所”等为主的条件相比,北京、上海和广东的异地高考门槛明显要高一些。北京和广东的方案都强调过渡和渐进。
根据北京市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工作方案,2013年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2014年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参加高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大学本科的部分还没有计划放开。在广东省,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从2014年开始可以报考高等职业学院,2016年可以报名参加高考。
而广东和上海的另一项政策,都是针对积分入户或者取得工作居住证的外来人员的子女。上海异地高考政策是,父母持有人才引进类居住证,孩子是上海学籍,就是符合户籍不在上海,但可在上海参加高考的条件的。上海的工作居住证分为三类,人才引进类是其中的A类。日前开始征集意见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条例》已初步明确上海处理随迁子女就地高考问题的基本思路,允许持有上海居住证A证的来沪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地高考。但由于居住证方案尚未定稿、积分制细则有待公布,“就地高考”缺少操作基础,真正试行的时间表,至少要在2014年以后。
专家观点
现实的理性选择
张枫逸(媒体评论员)
应该说,北京的异地高考政策并不出人意料。
此前,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明年高考报名须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规定,就等于提前宣告非京籍考生暂不能参加北京高考。事实上,许多教育专家曾纷纷建议,北上广等异地高考压力大的地区,可先放开高职教育的户籍限制。一方面,这类学校面临比较严重的生源危机,竞争不那么激烈,有利于通过试点摸索和积累经验;同时,对于高职、中职学校来说,也能够以此为契机改革教学方法和培养模式,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 虽然这个分步走方案会让许多翘首以盼的家长感到失望,但必须看到,不同地域教育承载压力不同,改革自然不可能齐头并进。安徽等人口输出省份,外来人口和压力较小,一步到位放开异地高考也不会带来太大冲击。而北京教育承载力已经接近饱和,加之以往投入是按照户籍学生配置,而非按照激增的外来人口需求。如果把握不好尺度,幼儿园严重不足、小学入学高峰等问题难免加重,初高中阶段连带效应也将出现。无论异地高考还是基础教育,都事关公众权益和教育公平,我们不能以维护一种公平的名义去破坏另一种公平。再者,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搞不好,即使开放了异地高考,随迁子女的教育福利也将受到牵累。
因此,对于北上广等地区来说,异地高考不可能一蹴而就全部开放,分步走是现实的理性选择。毕竟,异地高考的分步走不会自然而然地到位,期间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比如,从微观来看,需要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中小学校的教育资源供给能力;与国家主管部委协调,增加高校招生计划。从宏观来说,开放异地高考可能带来的务工人员和随迁子女快速增加,也需要住房、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大的政策环境支持。
关键是高考改革
熊丙奇(教育学者)
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思路——“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打破现行的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如果能实行高考制度改革,根本就无需各地再出台异地高考方案。
首先,全国重点大学实行基于统一测试的完全自主招生。目前,我国已有80所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其中存在三大联考,这三大联考都是全国性质的统考,考生在任何省市都可报名参加,如果将自主招生与高考集中录取脱钩,参加联考的学生,以联考成绩申请自主招生,获得学校自主招生资格,不再要求参加统一高考、集中录取,这不就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异地高考了吗?
其次,高职高专实行注册入学、申请入学。鉴于我国高职高专目前普遍存在生源紧张的问题,甚至有部分高职院校已经出现生源危机,从高职院校发展和满足受教育者接受教育的需求出发,完全可以实行“注册入学、申请入学”,进城务工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只要有高中学历,都可自主申请,这也就解决了大半的异地高考问题——目前高职的录取计划占总计划的一半左右。
对地方本科院校,考虑到其主要由地方政府出资举办,可以把更多的招生名额投放给本地,考生在参加全国大学招生没有被录取之后,可以再参加地方院校的招考。
按照以上高考改革,解决异地高考问题,也就绕过了户籍利益的纠缠。而且,这样的高考录取制度,也将彻底改变基础教育的应试教育格局,为我国教育发展带来新气象。
(本组文章摘编自《北京日报》)
随迁子女就地高考,历来被视作高考改革中的“硬骨头”。随着教育部要求的原则限期将近,公众对各地就地高考政策的关注热度也持续升温。
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广东、黑龙江、山东、安徽、江西、福建、重庆、河北、湖南等29个省市明确出台就地高考具体标准,均通过设定“门槛”的方式对考生学籍、在该省市就读时间或父母社保证明等条件有所限制。
至此,我国各个省市已经出现“率先破冰”、“缓冲落地”、“分步实施”三种模式。
率先破冰——
冀、皖等省市今年开始实施
黑龙江、安徽、河北、重庆、湖南等省市推出的具体政策以“低门槛”为显著特点,这缘于这些省份大多为人口流出大省或考试大省,政策推行压力较轻。另一个显著特点是,这些省市的异地高考都是2013年起开始实施。
黑龙江、安徽、河北、辽宁、重庆要求父母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但更强调孩子的学籍。不过,各省对学籍的要求并不一致,黑龙江、安徽两省要求具有该省高中学籍且高中阶段连续就读3年以上;河北省则规定,须有河北省两年以上高中学籍。
湖南省的规定则强调实现外省籍生源全覆盖。外省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通过中考录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学习,或凭初中毕业证书通过注册入学进入流入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自高中一年级起(含高一的第二学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其父母居住证在湖南省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在湖南省连续就读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
2013年开始实施异地高考的省市中,吉林等省强调家长必须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
2013年起,一些省市都开始安排随迁子女高考补报名,但辽宁省不能接受随迁子女艺术类考生报名。同时,辽宁省要求考生以签《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书》的形式,对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有关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
在全国已公布方案的省份中,流动人口约2200万人的浙江省,异地高考门槛比较低,只要求浙江学籍与连续3年高中在浙江省就读。
缓冲落地——
山东、江西、福建等明年起实施
对于本省生源较多,考生压力比较大的一些省份,如山东、江西、福建则选择了缓冲落地,在2014年开始实施。
山东省要求须读完高中且有学籍。该省规定,非户籍考生要在山东省参加高考,总的原则是在山东省高中段有完整学习经历,且拥有山东省高中阶段学籍。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住所、保险年限等条件则由各市制定。
福建省则要求有高中三年完整学习经历。凡在福建省高中有3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都可在福建省就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参加本科、专科层次录取,并与福建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江西省的要求要低一些,要求高中读满一年且取得学籍即可。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西省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的,可在江西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享受与江西省户籍考生相同的招生录取政策。
内蒙古则要求,截止2014年4月1日,从区外迁入内蒙古的考生,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并可参与本专科院校录取:本人具有内蒙古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本人取得内蒙古户籍满2年。家长在内蒙古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2年。
分步实施——
北上广过渡渐进
北京、上海、广东等被视作改革重镇的人口流入重要地区,却由于情况复杂而态度谨慎,其实施细则也因此更为外界关注。
与其他多数省份以“学籍、社保、固定住所”等为主的条件相比,北京、上海和广东的异地高考门槛明显要高一些。北京和广东的方案都强调过渡和渐进。
根据北京市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工作方案,2013年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2014年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参加高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大学本科的部分还没有计划放开。在广东省,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从2014年开始可以报考高等职业学院,2016年可以报名参加高考。
而广东和上海的另一项政策,都是针对积分入户或者取得工作居住证的外来人员的子女。上海异地高考政策是,父母持有人才引进类居住证,孩子是上海学籍,就是符合户籍不在上海,但可在上海参加高考的条件的。上海的工作居住证分为三类,人才引进类是其中的A类。日前开始征集意见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条例》已初步明确上海处理随迁子女就地高考问题的基本思路,允许持有上海居住证A证的来沪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地高考。但由于居住证方案尚未定稿、积分制细则有待公布,“就地高考”缺少操作基础,真正试行的时间表,至少要在2014年以后。
专家观点
现实的理性选择
张枫逸(媒体评论员)
应该说,北京的异地高考政策并不出人意料。
此前,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明年高考报名须具有本市正式户口的规定,就等于提前宣告非京籍考生暂不能参加北京高考。事实上,许多教育专家曾纷纷建议,北上广等异地高考压力大的地区,可先放开高职教育的户籍限制。一方面,这类学校面临比较严重的生源危机,竞争不那么激烈,有利于通过试点摸索和积累经验;同时,对于高职、中职学校来说,也能够以此为契机改革教学方法和培养模式,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 虽然这个分步走方案会让许多翘首以盼的家长感到失望,但必须看到,不同地域教育承载压力不同,改革自然不可能齐头并进。安徽等人口输出省份,外来人口和压力较小,一步到位放开异地高考也不会带来太大冲击。而北京教育承载力已经接近饱和,加之以往投入是按照户籍学生配置,而非按照激增的外来人口需求。如果把握不好尺度,幼儿园严重不足、小学入学高峰等问题难免加重,初高中阶段连带效应也将出现。无论异地高考还是基础教育,都事关公众权益和教育公平,我们不能以维护一种公平的名义去破坏另一种公平。再者,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搞不好,即使开放了异地高考,随迁子女的教育福利也将受到牵累。
因此,对于北上广等地区来说,异地高考不可能一蹴而就全部开放,分步走是现实的理性选择。毕竟,异地高考的分步走不会自然而然地到位,期间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比如,从微观来看,需要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中小学校的教育资源供给能力;与国家主管部委协调,增加高校招生计划。从宏观来说,开放异地高考可能带来的务工人员和随迁子女快速增加,也需要住房、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大的政策环境支持。
关键是高考改革
熊丙奇(教育学者)
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思路——“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打破现行的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如果能实行高考制度改革,根本就无需各地再出台异地高考方案。
首先,全国重点大学实行基于统一测试的完全自主招生。目前,我国已有80所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其中存在三大联考,这三大联考都是全国性质的统考,考生在任何省市都可报名参加,如果将自主招生与高考集中录取脱钩,参加联考的学生,以联考成绩申请自主招生,获得学校自主招生资格,不再要求参加统一高考、集中录取,这不就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异地高考了吗?
其次,高职高专实行注册入学、申请入学。鉴于我国高职高专目前普遍存在生源紧张的问题,甚至有部分高职院校已经出现生源危机,从高职院校发展和满足受教育者接受教育的需求出发,完全可以实行“注册入学、申请入学”,进城务工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只要有高中学历,都可自主申请,这也就解决了大半的异地高考问题——目前高职的录取计划占总计划的一半左右。
对地方本科院校,考虑到其主要由地方政府出资举办,可以把更多的招生名额投放给本地,考生在参加全国大学招生没有被录取之后,可以再参加地方院校的招考。
按照以上高考改革,解决异地高考问题,也就绕过了户籍利益的纠缠。而且,这样的高考录取制度,也将彻底改变基础教育的应试教育格局,为我国教育发展带来新气象。
(本组文章摘编自《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