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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常常自我标榜为“自由平等”的国家,人们可以充分享受宪法中所规定的权利。其实并非如此。从美国的殖民地时期开始,男子就占据着社会和家庭的主导地位。他们在家庭中被看成是身强力壮、主宰诸事、瞻养妻小的一家之主;涉及社会,又能从经济改革、技术革新、交通发展、人口流动等方面享受到女子所享受不到的优待。相反,女子则被看成是柔弱无能的依附者。她们所能从事的似乎只是看小孩、管家务、纺织裁缝等工作。而且妇女的“深居简出”也成为一种流行的社会准则。即使他们走出家门,也只能做一个护士、助产士、小学教员、店员等。她们中很少在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