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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调节说"("三三理论")是一个系统而完整的,具有严密逻辑自洽性,并符合近100多年以来世界各国国家经济职能与法律演变的史实,能经受实践检验的新的经济法学科理论体系,它是中国经济法理论研究的重大理论创新。目前,中国经济法存在"两个反差":一个是经济法理论创新的先进性同社会上对于经济法的无知、误解和偏见的反差;另一个是国家经济职能异常发达同经济法立法与实施落后的反差。弥合这些反差的根本出路在于继续深化改革,特别是国家经济和政治体制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