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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抵押权公示原则的反思——兼评《物权法草案》(第四次审议稿)
中国抵押权公示原则的反思——兼评《物权法草案》(第四次审议稿)
来源 :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nldlxz
【摘 要】
:
我国抵押权公示原则采折衷主义,由此导致部分未经登记之动产抵押权在性质上趋向模糊化,在重复抵押中的实行顺序不甚清晰。而且也不利于促进所担保债权的流转。文章通过比较研究
【作 者】
:
邓传友
【机 构】
:
同济大学文法学院
【出 处】
:
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发表日期】
:
2006年2期
【关键词】
:
抵押权
公示原则
折衷主义
成立要件主义
对抗要件主义
hypothec
principle of public summons
eclectic do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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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抵押权公示原则采折衷主义,由此导致部分未经登记之动产抵押权在性质上趋向模糊化,在重复抵押中的实行顺序不甚清晰。而且也不利于促进所担保债权的流转。文章通过比较研究折衷主义、成立要件主义和对抗要件主义三种公示原则,认为我国应改采成立要件主义,以此完善我国抵押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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