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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是澳門在歷史長河中自然形成的一種人文特色。
傳承交流,擔當“基地”重任
澳門主體社會一直以自尊、自信、自豪的態度,在堅守民族文化之根的同時,敞開胸懷擁抱並接納來自世界各地的多元文化,所以才能與有著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們一起建設了這座層次豐富、姿彩多樣的世遺名城,為世界所欣羨,為遊人所喜愛。《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對澳門作為文化交流合作基地的再次確定,可以說是掌握並總結了這個城市的歷史脈絡和發展態勢,從而給出一個既切合時代要求,亦符合區域形勢的準確定位。
澳門既有與大灣區各地緊密相連的嶺南文化傳承,又與葡語國家有著數個世紀的文化交流經驗,而且也是大灣區裡最著重發展休閒旅遊的城市。所以,把澳門定位為“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文化交流合作基地,是再合適不過的了。而實際上,澳門一直都是這樣做的:在致力保護文化遺產的基礎上,三十多年來舉辦眾多藝文活動,先後打造了澳門國際音樂節、澳門藝術節、澳門城市藝穗節等藝文節慶品牌。去年(2018年),澳門更成功舉辦第一屆“相約澳門──中葡文化藝術節”,正式確立中國與葡語國家文化藝術交流機制的同時,亦開展了澳門作為“中葡文化交流中心”的品牌宣傳工作。今年(2019年),澳門特區政府更會聯同度假村、酒店企業和駐港澳領事館,舉辦長逾五個月的大型國際綜合性文化藝術盛會“藝文薈澳”。
每一個品牌藝文節慶,其實都是相關範疇的一個重要交流合作平台。而眾多的小平台形成的群聚效應,讓一個更大的平台自然形成。在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大潮之中,澳門將更充分發揮數百年來未曾中斷的歷史文化積累的優勢,與大灣區內其他城市進行優勢互補,鞏固“中葡文化交流中心”的重要地位的同時,不斷加強自身作為多元文化交流合作的平台作用。
澳門在粵港澳大灣區之中有著一個十分顯著的社會文化特質,那就是多元文化和諧共存的傳統。我們相信,正是這一份和諧,使得澳門具有文化上的親和力。也正是這種親和力,讓澳門適合成為“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文化交流合作基地。無論在哪裡,這也是一個十分重要的文化角色。
不同而和,文化魅力之“源”
正如中央政府指出的,澳門文化是以中華文化為主流,中西文化交融的多元文化。這種文化的主要特色,就是“和而不同”、“不同而和”。這種特色不僅充分體現著中國傳統文化的“和合”思想,而且與“一國兩制”方針的精神完全相符。
從美學的角度看,“和而不同” 、“不同而和”就是多樣統一之美,在整體的統一性中,實現美的豐富性,正是由“各美其美,美人之美”,達至“美美與共”。
從社會的層面看,在澳門,不同民族雜處一地而和睦相處;不同風格的建築而珠聯璧合;不同語言並行流通,形成“三文四語”的奇妙格局;不同風俗相互尊重、包容,堪稱民族風情博物館。
從“一個中心”(世界休閒旅遊中心)建設層面看,葆有上述特色的澳門文化是重要的人文資源,它將確保澳門文化是重要的人文資源,它將確保澳門在眾多的“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中,是獨一無二的,是強大的文化輻射力和吸引力之“源”。
文化推手,致力文遺保育
澳門歷史文化底蘊深厚,擁有眾多獨特而珍貴的物質及非物質文化遺產。而為使這些寶貴的文化遺產和資源得以永續傳承,文化局一直從不同方面積極開展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多年來透過對包括對鄭家大屋、盧家大屋、葉挺將軍故居、草堆街80號“中西藥局舊址”、海事工房1號館(當代藝術中心)、沙梨頭更館、戀愛電影館、沙梨頭圖書館等文物建築的修復活化工作,保護本澳珍貴的文化遺產資源,同時為市民及旅客提供更多優質的文化設施,優化社區環境增添城市特色。
2014年正式生效的《文化遺產保護法》是本澳文化遺產保護的一個重要里程碑。自上述法律頒佈實施後,文化局依法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為維護文物建築的安全,每年發出過千份的文化遺產保護意見;每年亦會對全澳六百多座文物建築進行至少兩次的恆常性巡查,以及針對不同的情況,如消防安全和惡劣天氣情況等,開展不同類型的特別巡查,以全面掌握文物建築的安全狀況。與此同時,文化局亦持續按照《文遺法》的規定,開展編制《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開展不動產及非遺普查、啟動全澳第一批及第二批不動產評定等工作,至2019年文化局已完成普查約100個不動產項目,並完成對荔枝碗船廠片區及第一批的不動產評定工作,使全澳被評定的不動產數目由128項增加至138項;而文化局亦已於去年對新9項的不動產啟動評定程序,評定結果亦將於2019年內公佈。文化局會繼續以《文遺法》作為依據,持續發掘和保護本澳具價值的不動產資源。
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面,文化局一直積極推動本地非遺項目及傳承人得到更高層次的認可,不斷擴大本澳非遺項目的影響力,現時本澳已有8個非遺項目入選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當中的粵劇更入選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項目,另外,本澳亦有7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為進一步加強對於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保護,文化局於2017年已根據《文遺法》規定,將15個非遺項目列入本澳“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並已於今年3月份,開展對項目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進行公開諮詢工作;今年,文化局已計劃推出新一批的非遺清單,將更多具價值的非遺項目納入法律保護。未來,文化局也會陸續推出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指引,並繼續積極研究為非遺推廣和文化傳承創設更多有利的條件,讓本澳的非遺項目得到更全面的保護。
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是需要全社會的積極參與和支持,因此,文化局亦一直積極開展各項宣傳教育工作,包括透過舉辦多項嘉年華活動,如《文化遺產保護法》推廣嘉年華、非物質文化遺產推廣嘉年華、大灣區世遺嘉年華;同時,亦透過錄製電視電臺廣告、印製及派發《文化遺產保護法》宣傳推廣小冊子、“文化遺產小小導賞員培訓計劃”、“Fun享文遺”校園系列講座計劃、舉辦“內地與港澳中學生文化遺產暑期課堂”、“故宮博物院青年實習計劃”,以及於鄭家大屋設立“世界遺產青少年教育基地”等,透過不同的方式和渠道,持續提高社會各界對文化遺產的關注和保育的意識。 傳播澳門,走向國際舞台
文化局持續致力向海內外及本地推廣及宣傳澳門多元的文化魅力,每年均會舉辦多項大型文藝節慶盛事,包括澳門藝術節、澳門國際音樂節、澳門城市藝穗節、相約澳門──中葡文化藝術節及澳門國際幻彩大巡遊等,除邀請國際知名級的表演團隊來澳,也提供展示平台予本地藝術家,向外界展示本澳藝文的豐盛成果。近年文化局積極加強與國際間的接軌和合作,與旅遊局攜手宣傳,大力向海外推廣不同的文化活動、澳門歷史城區及創意城市美食之都等亮麗名片,讓國際旅客更深入了解澳門獨特的文化內涵。
以澳門國際幻彩大巡遊為例,至今已成為本地每年慶回歸的知名文化品牌,並廣獲遊客和市民支持及認同,去年的參演陣容已逾1700人,來自19個海內外及本地的藝術表演團隊傾力演出,去年現場連同電視及新媒體直播的總觀看人次超過20萬,成績斐然,有目共睹。藉着舉辦大型節慶活動,有利吸引國際及內地遊客來澳參與,同時配合其他政府部門舉辦的活動,充分發揮協同效應,更能延長其成效,促成文化、體育及旅遊等方面互惠互補,進一步促進“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建設,讓世界看見澳門的文化。
而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特區政府將“大力培養本地文化人才,豐富居民文化生活,打造文化之城”定為重要發展方向,藉此增強城市競爭力,以確保特區的永續發展,加上澳門是中西文化交流的一個重要平台,因此,文化局藉着推出“文化傳播大使計劃”,培養本地文化藝術愛好者,把中西文化精粹積極傳揚開去。項目分為“種子計劃”、“代言人計劃”兩部分,透過多樣的方式,加強澳門市民尤其是青年群體的文化認同,肩負起文化傳播使命,為澳門文化的傳承和傳播打造具持續影響力的代言人制度。計劃已於2019年2月至3月期間進行招募代言人工作,反應踴躍,近400人報名參與,最後會選出25名成為代言人。此外,文化局會於4月7日舉辦“文化傳播日”及“文化傳播大使計劃”啓動禮,正式為計劃揭開序幕。獲選代言人將會參與一系列的文化課程和交流活動,加強對中華傳統文化和澳門文化的認知和了解。本局相信,透過“文化傳播大使計劃”,有利把澳門的文化知識和人文理念推廣至社會各階層,取得更多的認同及支持,以推動“文化澳門”形象的確立。
多元並存,彰顯文化生命力
中華文化在澳門的表現,可以說無所不在,無時不在。就廣大澳門居民而言,他們的言行舉止、生活工作、興趣理想,本身就是中華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儘管他們中的許多人受到外來文化的影響,但其人生底色仍是中國的。城市裡充盈著的“愛國愛澳”的思想文化氛圍就是一個明證。
多元文化在澳門的共存共融,其歷史原因,是五百年來中西文化交匯的結果,其中有著深厚的歷史積澱;其現實原因,乃在“一國兩制”方針的推行,澳門在“一國”的前提下,實行兩種不同的社會制度。這種制度文化對於多元文化的交流發展,不僅是一種保障,而且它本身就是一種“示範”。而作為多元文化和諧相處,其具體實踐則要求一種“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眼界,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的襟懷。
而《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出台以後,各界都在關心如何構建“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文化交流合作基地。事實上,這個問題十分重大,需要有一個頂層設計。我個人認為建構文化基地不是一項“孤立”的人文工程,要把它與“一個中心”、“一個平臺”的建設結合起來,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一帶一”建設結合起來,使它融入其中,為澳門的繁華發展,為共建人文灣區和人類命運共同體,提供持續而有力的文化支撐。
眾所周知,粵港澳大灣區各個城市均有其獨特的歷史文化,澳門因為在很長的歷史中作為中國的南大門,有著開放、包容的親和力,所以《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把澳門定位為“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文化交流合作基地。澳門在文化上擁有一些其他城市沒有的優勢,譬如作為“中葡文化交流中心”的重要地位使得澳門一直是中國與葡語國家之間文化交流的樞紐。而澳門也會缺少一些鄰近城市所擁有的優勢。
正是因為各個城市之間有著顯著的差異性,使大灣區的整合更具潛力,錯位發展,優勢互補,使一加一遠大於二。而隨著大灣區城市群的融合,這將有助完備區內文化生活網,整合文化產業鏈。
我們認為,灣區的建設,合作遠大競爭。即使有一定的競爭,也將是促使各地進行機制完善、缺板補全等的應有之義。
澳門特區政府在推動文化事業的發展向來不遺餘力,在建設“一中心、一平台”的基礎上,更將貫徹落實打造“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文化交流合作基地。我們認為,最大的衝擊和挑戰,應該是來自時代的變化;最大的困難,是固守成規、停滯不前。所以,我們一直希望能在更多層面、更廣範圍上,與更多機構展開有成效的合作,吸引更多人共同參與,把文化做成真正是眾人的事業。而今年舉辦的“藝文薈澳”,正是這方面的一個重大嘗試。希望透過規模空前的一個全城藝文節慶,讓更多機構及個人參與進來,也讓更多市民和遊客感受到文化藝術的美好。這不但會為本地文化藝術的成長提供更肥沃的土壤,為城市的持續發展創造更均衡健康的環境,更重要的是拓展人文視野,提升城市格局。
讓文化連結更多領域,讓藝術啟發更多人!我們相信,這就是讓澳門保持多元優勢,彰顯文化生命力的最好的方式。
傳承交流,擔當“基地”重任
澳門主體社會一直以自尊、自信、自豪的態度,在堅守民族文化之根的同時,敞開胸懷擁抱並接納來自世界各地的多元文化,所以才能與有著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們一起建設了這座層次豐富、姿彩多樣的世遺名城,為世界所欣羨,為遊人所喜愛。《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對澳門作為文化交流合作基地的再次確定,可以說是掌握並總結了這個城市的歷史脈絡和發展態勢,從而給出一個既切合時代要求,亦符合區域形勢的準確定位。
澳門既有與大灣區各地緊密相連的嶺南文化傳承,又與葡語國家有著數個世紀的文化交流經驗,而且也是大灣區裡最著重發展休閒旅遊的城市。所以,把澳門定位為“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文化交流合作基地,是再合適不過的了。而實際上,澳門一直都是這樣做的:在致力保護文化遺產的基礎上,三十多年來舉辦眾多藝文活動,先後打造了澳門國際音樂節、澳門藝術節、澳門城市藝穗節等藝文節慶品牌。去年(2018年),澳門更成功舉辦第一屆“相約澳門──中葡文化藝術節”,正式確立中國與葡語國家文化藝術交流機制的同時,亦開展了澳門作為“中葡文化交流中心”的品牌宣傳工作。今年(2019年),澳門特區政府更會聯同度假村、酒店企業和駐港澳領事館,舉辦長逾五個月的大型國際綜合性文化藝術盛會“藝文薈澳”。
每一個品牌藝文節慶,其實都是相關範疇的一個重要交流合作平台。而眾多的小平台形成的群聚效應,讓一個更大的平台自然形成。在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大潮之中,澳門將更充分發揮數百年來未曾中斷的歷史文化積累的優勢,與大灣區內其他城市進行優勢互補,鞏固“中葡文化交流中心”的重要地位的同時,不斷加強自身作為多元文化交流合作的平台作用。
澳門在粵港澳大灣區之中有著一個十分顯著的社會文化特質,那就是多元文化和諧共存的傳統。我們相信,正是這一份和諧,使得澳門具有文化上的親和力。也正是這種親和力,讓澳門適合成為“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文化交流合作基地。無論在哪裡,這也是一個十分重要的文化角色。
不同而和,文化魅力之“源”
正如中央政府指出的,澳門文化是以中華文化為主流,中西文化交融的多元文化。這種文化的主要特色,就是“和而不同”、“不同而和”。這種特色不僅充分體現著中國傳統文化的“和合”思想,而且與“一國兩制”方針的精神完全相符。
從美學的角度看,“和而不同” 、“不同而和”就是多樣統一之美,在整體的統一性中,實現美的豐富性,正是由“各美其美,美人之美”,達至“美美與共”。
從社會的層面看,在澳門,不同民族雜處一地而和睦相處;不同風格的建築而珠聯璧合;不同語言並行流通,形成“三文四語”的奇妙格局;不同風俗相互尊重、包容,堪稱民族風情博物館。
從“一個中心”(世界休閒旅遊中心)建設層面看,葆有上述特色的澳門文化是重要的人文資源,它將確保澳門文化是重要的人文資源,它將確保澳門在眾多的“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中,是獨一無二的,是強大的文化輻射力和吸引力之“源”。
文化推手,致力文遺保育
澳門歷史文化底蘊深厚,擁有眾多獨特而珍貴的物質及非物質文化遺產。而為使這些寶貴的文化遺產和資源得以永續傳承,文化局一直從不同方面積極開展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多年來透過對包括對鄭家大屋、盧家大屋、葉挺將軍故居、草堆街80號“中西藥局舊址”、海事工房1號館(當代藝術中心)、沙梨頭更館、戀愛電影館、沙梨頭圖書館等文物建築的修復活化工作,保護本澳珍貴的文化遺產資源,同時為市民及旅客提供更多優質的文化設施,優化社區環境增添城市特色。
2014年正式生效的《文化遺產保護法》是本澳文化遺產保護的一個重要里程碑。自上述法律頒佈實施後,文化局依法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為維護文物建築的安全,每年發出過千份的文化遺產保護意見;每年亦會對全澳六百多座文物建築進行至少兩次的恆常性巡查,以及針對不同的情況,如消防安全和惡劣天氣情況等,開展不同類型的特別巡查,以全面掌握文物建築的安全狀況。與此同時,文化局亦持續按照《文遺法》的規定,開展編制《澳門歷史城區保護及管理計劃》、開展不動產及非遺普查、啟動全澳第一批及第二批不動產評定等工作,至2019年文化局已完成普查約100個不動產項目,並完成對荔枝碗船廠片區及第一批的不動產評定工作,使全澳被評定的不動產數目由128項增加至138項;而文化局亦已於去年對新9項的不動產啟動評定程序,評定結果亦將於2019年內公佈。文化局會繼續以《文遺法》作為依據,持續發掘和保護本澳具價值的不動產資源。
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面,文化局一直積極推動本地非遺項目及傳承人得到更高層次的認可,不斷擴大本澳非遺項目的影響力,現時本澳已有8個非遺項目入選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當中的粵劇更入選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項目,另外,本澳亦有7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為進一步加強對於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保護,文化局於2017年已根據《文遺法》規定,將15個非遺項目列入本澳“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並已於今年3月份,開展對項目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進行公開諮詢工作;今年,文化局已計劃推出新一批的非遺清單,將更多具價值的非遺項目納入法律保護。未來,文化局也會陸續推出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指引,並繼續積極研究為非遺推廣和文化傳承創設更多有利的條件,讓本澳的非遺項目得到更全面的保護。
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是需要全社會的積極參與和支持,因此,文化局亦一直積極開展各項宣傳教育工作,包括透過舉辦多項嘉年華活動,如《文化遺產保護法》推廣嘉年華、非物質文化遺產推廣嘉年華、大灣區世遺嘉年華;同時,亦透過錄製電視電臺廣告、印製及派發《文化遺產保護法》宣傳推廣小冊子、“文化遺產小小導賞員培訓計劃”、“Fun享文遺”校園系列講座計劃、舉辦“內地與港澳中學生文化遺產暑期課堂”、“故宮博物院青年實習計劃”,以及於鄭家大屋設立“世界遺產青少年教育基地”等,透過不同的方式和渠道,持續提高社會各界對文化遺產的關注和保育的意識。 傳播澳門,走向國際舞台
文化局持續致力向海內外及本地推廣及宣傳澳門多元的文化魅力,每年均會舉辦多項大型文藝節慶盛事,包括澳門藝術節、澳門國際音樂節、澳門城市藝穗節、相約澳門──中葡文化藝術節及澳門國際幻彩大巡遊等,除邀請國際知名級的表演團隊來澳,也提供展示平台予本地藝術家,向外界展示本澳藝文的豐盛成果。近年文化局積極加強與國際間的接軌和合作,與旅遊局攜手宣傳,大力向海外推廣不同的文化活動、澳門歷史城區及創意城市美食之都等亮麗名片,讓國際旅客更深入了解澳門獨特的文化內涵。
以澳門國際幻彩大巡遊為例,至今已成為本地每年慶回歸的知名文化品牌,並廣獲遊客和市民支持及認同,去年的參演陣容已逾1700人,來自19個海內外及本地的藝術表演團隊傾力演出,去年現場連同電視及新媒體直播的總觀看人次超過20萬,成績斐然,有目共睹。藉着舉辦大型節慶活動,有利吸引國際及內地遊客來澳參與,同時配合其他政府部門舉辦的活動,充分發揮協同效應,更能延長其成效,促成文化、體育及旅遊等方面互惠互補,進一步促進“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建設,讓世界看見澳門的文化。
而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特區政府將“大力培養本地文化人才,豐富居民文化生活,打造文化之城”定為重要發展方向,藉此增強城市競爭力,以確保特區的永續發展,加上澳門是中西文化交流的一個重要平台,因此,文化局藉着推出“文化傳播大使計劃”,培養本地文化藝術愛好者,把中西文化精粹積極傳揚開去。項目分為“種子計劃”、“代言人計劃”兩部分,透過多樣的方式,加強澳門市民尤其是青年群體的文化認同,肩負起文化傳播使命,為澳門文化的傳承和傳播打造具持續影響力的代言人制度。計劃已於2019年2月至3月期間進行招募代言人工作,反應踴躍,近400人報名參與,最後會選出25名成為代言人。此外,文化局會於4月7日舉辦“文化傳播日”及“文化傳播大使計劃”啓動禮,正式為計劃揭開序幕。獲選代言人將會參與一系列的文化課程和交流活動,加強對中華傳統文化和澳門文化的認知和了解。本局相信,透過“文化傳播大使計劃”,有利把澳門的文化知識和人文理念推廣至社會各階層,取得更多的認同及支持,以推動“文化澳門”形象的確立。
多元並存,彰顯文化生命力
中華文化在澳門的表現,可以說無所不在,無時不在。就廣大澳門居民而言,他們的言行舉止、生活工作、興趣理想,本身就是中華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儘管他們中的許多人受到外來文化的影響,但其人生底色仍是中國的。城市裡充盈著的“愛國愛澳”的思想文化氛圍就是一個明證。
多元文化在澳門的共存共融,其歷史原因,是五百年來中西文化交匯的結果,其中有著深厚的歷史積澱;其現實原因,乃在“一國兩制”方針的推行,澳門在“一國”的前提下,實行兩種不同的社會制度。這種制度文化對於多元文化的交流發展,不僅是一種保障,而且它本身就是一種“示範”。而作為多元文化和諧相處,其具體實踐則要求一種“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眼界,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的襟懷。
而《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出台以後,各界都在關心如何構建“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文化交流合作基地。事實上,這個問題十分重大,需要有一個頂層設計。我個人認為建構文化基地不是一項“孤立”的人文工程,要把它與“一個中心”、“一個平臺”的建設結合起來,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一帶一”建設結合起來,使它融入其中,為澳門的繁華發展,為共建人文灣區和人類命運共同體,提供持續而有力的文化支撐。
眾所周知,粵港澳大灣區各個城市均有其獨特的歷史文化,澳門因為在很長的歷史中作為中國的南大門,有著開放、包容的親和力,所以《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把澳門定位為“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文化交流合作基地。澳門在文化上擁有一些其他城市沒有的優勢,譬如作為“中葡文化交流中心”的重要地位使得澳門一直是中國與葡語國家之間文化交流的樞紐。而澳門也會缺少一些鄰近城市所擁有的優勢。
正是因為各個城市之間有著顯著的差異性,使大灣區的整合更具潛力,錯位發展,優勢互補,使一加一遠大於二。而隨著大灣區城市群的融合,這將有助完備區內文化生活網,整合文化產業鏈。
我們認為,灣區的建設,合作遠大競爭。即使有一定的競爭,也將是促使各地進行機制完善、缺板補全等的應有之義。
澳門特區政府在推動文化事業的發展向來不遺餘力,在建設“一中心、一平台”的基礎上,更將貫徹落實打造“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文化交流合作基地。我們認為,最大的衝擊和挑戰,應該是來自時代的變化;最大的困難,是固守成規、停滯不前。所以,我們一直希望能在更多層面、更廣範圍上,與更多機構展開有成效的合作,吸引更多人共同參與,把文化做成真正是眾人的事業。而今年舉辦的“藝文薈澳”,正是這方面的一個重大嘗試。希望透過規模空前的一個全城藝文節慶,讓更多機構及個人參與進來,也讓更多市民和遊客感受到文化藝術的美好。這不但會為本地文化藝術的成長提供更肥沃的土壤,為城市的持續發展創造更均衡健康的環境,更重要的是拓展人文視野,提升城市格局。
讓文化連結更多領域,讓藝術啟發更多人!我們相信,這就是讓澳門保持多元優勢,彰顯文化生命力的最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