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高职院校移动网络法治教育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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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新常态下的高职院校法治教育是当前高职法治教育面临的新挑战,这就要求高职院校在法治新常态下创新高职院校学生的法治教育。移动网络时代的到来,给高职院校法治教育提供了创新思路。就如何在新常态下,充分利用移动网络开展高职院校法治教育进行了系统阐述,以期为提高高职院校法治教育提供更多的借鉴与参考。
  [关 键 词] 新常态;法治教育;移动网络;高职院校;策略
  [中图分类号] G71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7)01-0014-02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在经济新常态的牵引下,我国的法治建设业已成为国家、政府、社会动作的新常态。法治新常态,既受到了我国经济新常态的推动,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1]。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高职院校没有设置法律相关专业,其法律知识的获取渠道多为法律选修课、思想政治理论课,这也导致高职院校学生的法治理论相对薄弱。因此,新常态下的法治教育也对当前高职法治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要求高职院校在法治新常态下创新高职院校学生的法治教育。移动网络时代的到来,给高职院校法治教育提出新课题、提供了创新教育思路。高职院校如何利用移动网络,创新法治教育理念,扎实有效地推进高职学生法治教育工作,也成为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工作面临的重要问题。本文就如何在新常态下,充分利用移动网络开始高职院校法治教育进行了系统阐述,以期为提高高职院校法治教育提供更多的借鉴与参考。
  一、移动网络教育的内涵
  随着我国移动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其便捷性、即时性的信息交互方式业已被广大学生所接受。同时,网络中海量的信息、知识也触手可及。移动网络教育则是学习者利用移动通信设备、移动网络状态随时随地地进行信息、知识内容的搜索和获取。因此,移动网络也是信息化时代下构建学习、教育的新途径。
  移动网络教育的主要特点就是为了方便学习者更快地获取所需知识,更海量地为学生提供各种学习信息。同时,移动网络教育也受益于网络的互动性,可为学习者提供个性化、内容丰富的学习内容,并为其提供了更为平等、宽松的学习平台。
  二、移动网络法治教育的优势
  随着移动网络技术的不断更新、智能手机的普及,学生的学习、生活方式也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同时,移动网络的信息获取模式业已得到了学生的认可,并受到追捧。因此,新常态下高职院校移动网络法治教育具有较多优势:
  (一)时效性
  移动网络可突破时间、空间限制,能够为高职学生即时地提供更多的法治信息,也可以即时获得反馈信息,并对教育效果进行分析。同时,方便快捷的法治信息传递,在单位时间内可以有效地丰富教育内容,也极大地缩短了法治教育行为的作用周期,这对提升教育效率具有积极作用。
  (二)互动性
  移动网络下的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具有更强的互动性。高职学生在移动网络的信息海洋之中,不再仅仅是法治信息的接收者,也可以使之成为法治知识、法治信息的“制造者”。高职法治教育者引导、鼓励学生对接收到的法治知识、学习内容、法治信息进行自主学习,并对所学到的内容及时进行反馈,也可以与其他同学进行交流,进而形成在法治信息、法治知识教学与学习上的一种互动。
  (三)多样性
  移动网络下的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具有良好的多样性,学生可以利用移动网络这一平台来“摆脱”在教室中的法治学习,而是可以随时、随地、随意地进行相关的法治信息学习与获取。教师也可以依托移动网络将各类的法治信息、法治知识以多种形式发布在移动网络上,进而满足不同学生群体对法治知识的学习与需求,这也有利于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法治教育。
  三、新常态下高职院校移动网络法治教育的有效途徑
  虽然,新常态下的高职院校移动网络法治教育工作面临着更多的新问题,但其法治教育的组成要素,即法治教育的主体、客体、介体、环体未发生改变。因此,高职院校在实施移动网络法治教育过程中,仍以上述四个要素为教育切入点,并通过加强移动网络法治教育创新,极大地推进移动网络时代高职学生的法治教育工作。
  (一)提升法治教育者的网络技能
  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工作者既是开展高职学生法治教育工作的主体,也是开展法治教育的组织者。因此,欲在移动网络时代有效地开展好高职学生法治教育工作,就必须具备较高水平的网络信息技能[2]。高职院校应逐步提高法治教育者个人的综合素质与职业素养,这是开展移动网络法治教育的基础。与此同时,法治教育者必须对移动网络加以正确认识,掌握移动网络的相关理论与操作技巧;树立起新常态下高职移动网络法治教育工作的主动参与意识,并将移动网络教育平台作为开展高职学生法治教育工作的重要阵营;将强化引导、互动体验、隐形渗透作为新常态下移动网络法治教育的核心理念;通过不断地自主探索、创新教学理念,充分发挥移动网络教育的即时性、互动性以及高效性的优势,切实将移动网络的教育载体功能发挥出来[3]。
  (二)加强对高职学生的法治教育引导
  移动网络法治教育工作的客体是高职学生,其在移动网络世界中表现出来的显著特点就是对新生事物具有较高的接受能力。但因高职学生社会经验相对较少、法治知识少、安全防范意识较差以及对各类信息辨识能力相对较低,因此,高职法治教育工作在开展移动网络法治教育过程中,应加强对高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
  1.加强对高职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与教育,充分利用移动网络教学的即时性与便捷性,避免学生被“西潮”影响,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切实帮助高职学生能够自主地明确正确的思想方向以及价值取向,这对促进高职学生养成健全的政治人格具有积极意义[4]。
  2.加强高职学生网络心理健康教育,高职法治教育者应通过思政教育、心理导引等教学手段,逐步培育大学生健全的网络心理素质,进而有效地提升高职学生在接触各类网络信息过程中,能够从容应对网络心理危机,并具备自我调控能力,这对全面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和谐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3.加大开展高职学生媒介素养教育。高职法治教育工作者应帮助学生明确媒介素养的内涵,使学生能够科学地使用网络信息资源、合理地利用各种媒介资源,以不断地完善自身知识素养。进而确保高职学生在面对良莠不齐的网络信息过程中,能够正确、客观地辨识网络信息,并养成良好的网络自律道德行为。
  (三)拓建法治教育的媒介平台
  新常态下高职院校移动网络法治教育必须与时俱进,紧紧跟随社会发展的脚步。法治教育者也应努力整合并充分利用现有的移动网络,不断提升自身网络技能,加强对移动网络载体的运用能力。同时,结合法治理论与教学手段积极拓展、构建移动网络法治教育的新平台[5]。
  1.拓展、构建移动网络平台建设。首先,法治教育者可以利用现有的移动网络平台,如各类移动网站、论坛等大型网络平台,也可以将微信、QQ等流行的大众化交流信息媒介来构建系统化、全面化的网络法治教育渠道。其次,法治教育工作者也可以利用手机短信、微信、QQ等手机即时通讯工具,将各类法治知识、法治案例或事件等传递给学生。再次,高职法治教育工作者也可以将手机与校园网络绑定,以进一步加大为学生提供最新法治信息、学习信息的力度。最后,也可以强化法治教育者与学生之间的沟通,进而实践法治教学的互动性。
  2.充分重视智能手机即时通讯工作。微信、QQ等业已成为当今高职学生发表自己内心思想、发泄情绪以及接收各类信息的主要途径之一,法治教育者则有必要建立自己的微信“法治教育群”“法治学习群”等,积极与学生进行相关法治学习、法治理论等的讨论,进而利用上述平台适时对学生进行正面的法治教育与引导。另外,法治教育者还可以在学习交流的过程中,有效地掌握学生学习情况、思想动态,这对及时优化、调整法治教育手段也具有积极作用。
  3.创新法治教育信息传播方式。高职法治教育者可以利用微信、视频、语音等形式将各种法治教育信息传播给学生,也可以利用多媒体技术将更多的法治教育内容制作成3D影片、Flash動画等进行法治教育信息传播,以此来增强移动网络法治教育的吸引力,这对增强高职学生移动网络法治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的实效性。同时,类似于这样的法治教育3D影片、Flash动画等更利于在网络环境中的传播,并在无形之间也加大了对其他观看者的法治教育。
  综上所述,新常态下高职院校移动网络法治教育过程中,既为高职学生提供良好的主动学习、探索、获取法治知识的网络平台,还要通过建设优秀的校园法治文化来进一步提升移动网络法治教育的成效。
  参考文献:
  [1]丘丽丹.法治新常态下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研究[J].南方职业教育学刊,2015(4).
  [2]刘有斌,徐延林.新常态下加强高校师德师风建设和师生法治精神教育研究[J].教育现代化,2015(9).
  [3]尹禹文.法治新常态下高职学生法治理念培育现状探析[J].法制与社会,2016(5).
  [4]付立侠.高职院校学生法治理念培育现状分析与对策[J].教育与职业,2015(1).
  [5]蓝庆华,黄秀兰.略论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意识的缺失及培养[J].高教论坛,2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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